物業管理市場主體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物業管理市場主體是指參與市場活動的各種實體,包括單位和個人。完善的物業管理市場主體包括物業管理服務的供需主體、管理主體以及媒介主體等。[1]
物業管理市場主體的構成[2]
1.物業管理市場的供給與需求主體
物業管理市場的供給主體與物業管理市場的需求主體,也即物業管理服務的供方和需方,具體來說,包括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兩個方面。其中,物業管理公司是物業管理服務的供給方,而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是物業管理服務的需求方。
2.物業管理市場的管理主體
物業管理市場的管理主體主要是指按照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則,對物業管理市場參與者的交易行為等進行管理的單位。
(1)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國家建設部房地產業司負責規劃、組織和推動全國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包括擬訂物業管理的法規及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物業管理的資質標準等;住宅與房地產業司下設物業管理處,分管與指導監督全國的物業管理工作,規範全國的物業管理市場秩序,推動物業管理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各級地方物業管理行政管理機構主要按照國家有關物業管理市場發展與規範的巨集觀指導精神,負責制定本轄區的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和實施細則,並貫徹執行。也包括指導和監督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實行行業歸口管理。
(2)市場管理職能部門。物業管理市場作為我國統一市場體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當然也應納入整個市場體系的管理範疇之內。市場管理職能部門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稅務和物價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物業管理市場的市場秩序管理。公安部門的主要職責是防範和打擊物業管理市場的犯罪行為。稅務部門主要是監督物業管理企業依法納稅,查處物業管理市場偷稅漏稅的活動。物價部門則主要負責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價格和監督交易者執行價格政策等。
(3)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屬於民間性行業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不受部門、地區和所有制的限制,也不改變成員的企事業單位的隸屬關係。它不以營利為目的,代表物業管理行業的共同利益,併為其服務。物業管理行業協會按照政府的產業政策和行政意圖協助主管部門推動行業的管理和發展。物業管理協會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委托可以行使某些行業管理的職權。因此,可以把物業管理協會看作是物業管理企業與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紐帶和橋梁,是政府主管部門的“助手”和“參謀”。
3.物業管理市場的媒介主體
物業管理市場的媒介主體,主要是指物業管理的中介機構,包括物業管理的咨詢、代理和經紀等機構,尤指專門負責物業管理市場上的招投標事宜的專業機構。物業管理公司對於如何在市場上投標,怎樣參加投標成功機會更大也不十分熟悉,因此,委托專業機構代理物業管理市場上的招投標等諸多事項,應是必然的選擇。物業管理市場的媒介主體對物業管理行業的積極健康發展起著良好的推動作用。
4.物業管理市場的其他主體
物業管理市場的其他主體,主要指房地產開發公司及和物業管理有一定聯繫的機構。房地產開發公司是經營房地產開發業務的專業性企業,它具有企業性質,又稱開發商或發展商。房地產開發公司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的決策、策劃、組織、建設、監督等活動。當前,房地產開發商在物業管理市場中可充當幾種角色。不同角色所起的作用和其地位也是不同的。現實中,開發商可充當以下角色或若幹種複合角色:單純的物業開發建設者;單純的物業業主或使用人;單純的物業管理公司(開發公司所屬),或是它們的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