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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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新聞自律[1]
新聞自律是指傳媒機構以及新聞工作者對所從事的信息傳播活動進行自我限制、約束的一種行為。完善的新聞自律機制不但能對違反新聞法規、新聞道德的行為進行約束,而且能對新聞職業規範、職業道德精神等層面進行思想教育,從而保證新聞事業的專業性和純潔性。另外,我國新聞職業道德規範大致框定了新聞自律的實際要求和範圍。新聞自律的內容問題,就是新聞道德基本規範的構成問題。
實現新聞自律的的途徑[2]
毫無疑問,實現新聞自律最直接的動力應該來自傳播主體內部,其最基本的方法表現為相輔相成的兩種。一是向內的規範內化法,即將新聞職業道德規範內化為自己的新聞道德觀念,形成職業良心、職業榮譽心和職業品德。內化新聞道德規範的過程,本質上是對新聞道德規範認知、評價的過程,是在心裡確立新聞道德規範的過程。這一過程並不是純粹的精神認識、評價活動,同時也是依賴新聞傳播實踐的過程。內化新聞職業道德規範的結果可能是認可接受一定的道德規範,也可能不認可或不完全認可,原因既可能是道德規範本身不合理,也可能是傳播者未能正確認知道德規範的價值,當然還可能存在其他非認知的原因。但不管由於何種原因,某種道德規範一旦得不到傳播主體的內心認可,內化為他或她的新聞道德意識、觀念,就會在新聞傳播行為的自律中大打折扣,對行為的自律就不會成為一種自覺,而只能是迫於某種壓力。因而有兩方面的問題應該受到重視,其一是制定的新聞道德規範一定要有歷史的、現實的合理性;其二是傳播主體要在職業活動中不斷內化優良的道德規範,使其成為自己職業精神的有機構成部分。
新聞職業道德規範一旦內化為傳播主體的道德觀念,就意味著傳播主體獲得了評價自我職業動機和行為的標準,也就形成了傳播者的職業良心,它反過來又成為“調節新聞道德的力量”。 職業良心就是一個職業者做好的職業人的願望,而好的職業人就是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的人(暫且假定職業道德規範本身是善的、正義的規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的人就是在一定職業中能夠自覺自愿自律的人,這樣的新聞職業者,也必然是具有新聞職業美德或品德的人,也是對自己從事的新聞傳播活動具有榮譽心的人。如果自己的某種新聞傳播行為與自己的職業良心相抵牾,傳播主體就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如果相符合,傳播主體就會感到職業良心的滿足。可見,具有新聞職業良心、職業品德、職業榮譽心的新聞從業者,才能成為真正的新聞自律者。“良心的途徑及其關係具有使人遵守道德的巨大作用:事前,它通過做一個好人的需要和目的而推動每個人遵守道德;事後則通過良心滿足的快樂和良心譴責的痛苦而使人繼續遵守道德或改過遷善、歸依道德。”因此可以說,新聞職業良心、職業品德、職業榮譽心是遵守新聞職業道德最大的內力,從而也是實現新聞自律最主要的主體途徑。
新聞職業道德規範的內化,或者說塑造新聞職業良心、形成新聞職業品德、樹立新聞職業榮譽心,是一個長期的、艱難的過程,需要從一點一滴人手,需要不斷地認知和實踐。古希臘倫理學大師亞里士多德講得非常透徹,他說:“德性則由於先做一個一個簡單行為,而後形成的。這和技藝的獲得一樣。當我們學習過一種技藝時,我們願意去做這種技藝,於是去做。就由於這樣去做,而學成了一種技藝。我們由於從事建築而變成建築師, 由於奏豎琴而變成豎琴演奏者。同樣,由於實行公正而變成公正的人,由於實行節制和勇敢而變成為節制的、勇敢的人。”(新聞傳播主體要想成為運用新聞職業道德規範自覺約束和限制自己傳播行為的人,就得在新聞傳播實踐中、在對新聞傳播價值的認知中,不斷反省、糾錯,不斷將優良的新聞職業道德規範內化為自己的職業精神。實際上,任何一個新聞傳播者的職業良心、職業品德、職業榮譽心既有穩定的一面,也有不斷變動的一面。因為新聞職業的實際狀況在不斷地發生變化、職業道德的內容也在變化,同時,每個新聞職業者自己也在社會的發展變化中不斷地改變著自己。
二是向外的觀念外化法,即用內化了的職業道德觀念自覺地指導自己的新聞傳播活動,就是用職業良心、職業榮譽心和職業品德支配自己的傳播活動,停留在觀念範圍內的新聞道德還僅僅是傳播者的職業品性,並不能實際地產生什麼效用,只有這種內在的品質轉化成支配客觀傳播行為的力量,自律才能得到最終的實現。新聞自律在傳播行為中的外在實現,為人們提供了可檢驗的行為結果,既可以檢驗新聞職業道德規範本身的善惡,也可以檢驗新聞傳播者自律的程度和境界的高低。
在實現新聞自律的內化與外化方法之間,存在著相輔相成的關係。傳播主體如果內化了合理的新聞職業道德規範,那麼他或她在精神、意識層面就達到了自律,可以說自律在新聞道德觀念層面得到了實現,“道德只有由社會外在規範轉化為人們的內在品德,才算是真正得到了實現”。傳播主體如果能夠用新聞道德規範約束和限制自己的傳播行為,他或她就在行為層面達到了自律。但精神自律是行為自律的前提,一個不能在精神層面約束自己的傳播者,卻能在行為層面自覺自律是很難想象的。“新聞職業道德只有通過新聞從業人員的精神自律即精神上的自我約束才能起作用。” 精神層面沒有自律的傳播者有可能在行為層面約束和限制自己的行為,那可能是迫於外界的壓力,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他或她首先還得認識到壓力的存在,暫時在精神層面約束自己,以不情願的自我限制方式去指導自己的傳播行為。
新聞自律的基本含義是新聞傳播活動主體用新聞職業道德規範約束、限制自己的新聞傳播行為。有些自律是自覺自愿的,有些自律是傳播者懾於某種力量或迫於某種壓力而為的,這是一種他律下的自律。可見,外界壓力形成的他律性力量也能成為新聞自律實現的途徑,這正是實現新聞自律外界途徑的實質。
促使新聞傳播主體實現新聞自律的外界力量,主要是社會輿論對新聞傳播行為及其效應的道德評價。如果社會輿論不斷贊賞傳播者的某種傳播行為,使他或她得到某種榮譽(即榮譽心得到了滿足),這就會強化他或她(也包括媒體本身)的某種新聞傳播觀念和新聞傳播模式,慢慢就會轉化成為一種職業習慣,成為支配或指導他或她傳播行為的規範。相反,如果社會輿論不斷斥責、批評傳播者的某種傳播行為,使他或她受到譴責(即榮譽心得不到了滿足),這就會弱化他或她的某種新聞傳播模式,消解某種新聞傳播觀念。可見,社會輿論的道德評價是新聞自律實現的重要途徑。亞當·斯密在其《道德情操論》中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話,足以說明人們對輿論的看重,他說:“她(指造物主——引者註)教導人在被同胞們贊揚時感到愉快而在被同胞們反對時感到痛苦。她由此而把同胞們的贊同變成對人來說是最令人滿意和愉快的事,並把同胞們的不贊同變成最令人羞辱和不滿的事。”因而,正如北京大學的倫理學教授王海明先生所言:“榮譽和輿論譴責——名譽的正反面——便通過給予行為者以巨大的快樂和痛苦,而極有成效地推動他遵守道德、阻止他違背道德”。
需要註意的是,對此處的社會輿論要作廣義的理解,它不僅指直接的新聞收受者對新聞傳播的道德議論和評價,也包括新聞傳播者的同行、同事的道德評價,還可以包括新聞控制者和其他人群的道德評價。這些評價中既有民意性的道德評價、眾意性的道德評價,也有群體性的道德評價。控制者群體、同行同事群體、新聞收受者群體的道德評價對新聞傳播者的作用大小是不一樣的,而且在不同新聞制度下這些不同群體對傳播者道德評價的作用方式也不一樣,對不同類型的新聞媒體及其從業者也不一樣,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有一條是比較明確的,控制者群體主要是用自己的利益標準進行評價,同行同事群體主要是用新聞職業道德標準進行評價的,而新聞收受者群體通常是用一般的社會道德標準進行評價(一些具有較好媒介素養的收受者同時會用新聞職業道德標準進行評價),這就是為什麼傳播者從內心更看重同行評價、收受者評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