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權質押貸款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什麼是排污權質押貸款[1]
排污權質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有償取得的排污權為質押物,在遵守國家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和信貸政策前提下,向貸款銀行申請獲得貸款的融資活動
排污權質押貸款的產生背景[2]
排污權質押貸款融資是一種新興的排污權交易形式,其對完善排污權交易體系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國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進行排污權交易的試點,儘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未實施配套的總量控制制度等原因,使得排污權交易在實踐中未能充分發揮促進節能減排的作用,也未能在更大範圍內推開。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我國開始施行總量控制制度,首先從國家層面上確定各種污染物最大允許的排放量,然後逐級分配直至最終下達給企業,這就相當於從法律上明確了環境容量資源的稀缺性,使排污權交易的更進一步推廣具備了前提條件。最近,嘉興市和環太湖流域正在試點進行的大氣和水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體系,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績,但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由於當地工業較為發達,污染物排放量基數較大,在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的限制之下,新建企業常因為沒有足夠的排污指標而不能落戶,影響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所以需要建立一種合理合法的機制來盤活當地的環境容量資源,使得在不增大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前提下,企業能夠入駐當地。其次,購買排污權對企業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以嘉興市為例,其對排放各種污染物定價SO2,為2萬元/噸、重污染行業的COD為8萬元/噸、一般建設項目COD為6萬元/噸,尤其對於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行業來說,是一筆較重的負擔。第三,企業改進生產工藝、建設節能減排設施所需投入較大,而且建設周期長、經濟效益不明顯,可能給部分企業帶來較為沉重的資金負擔,而此種顧慮會影響企業環保投入的積極性。上述後兩方面都會加大企業開支、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發展,尤其是在近來人民幣升值、世界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製造業產生較大衝擊的大背景下,這種影響對企業來說有可能造成更大的衝擊,需要為企業的環保投資拓寬融資渠道。
而排污權質押貸款正是這樣一種為解決上述問題應運而生的手段。首先,企業將排污權質押給商業銀行,獲得一定額度的貸款,可以投入到節能環保中來,這樣既對流動資金擠占不明顯,而且老企業還可以獲得一定的排污“餘量”,通過交易市場出售獲得一定的經濟收益,使得環保投資也有利可圖。其次,老企業減排提供的排污“餘量”,也能滿足新建項目進入當地的排污指標需求,形成雙贏。第三,通過上述制度設計,企業也有了環保投入的動力,環保投資不再單單是一項政府主導的投資,也減輕了政府的資金壓力。
排污權質押貸款的開發和形式[3]
排污權質押貸款的開發以金融市場為出發點和立足點,以環境市場需求為導向,在規避交易風險、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滿足了不同群體的需要,使得多方可以從中受益。排污權質押貸款的形式不僅可以擴大銀行的業務領域,增強金融機構的服務功能,提高金融機構規避風險、謀求盈利的能力;而且還可以主動調整綠色金融市場的供求因素,改善市場條件,對於推動我國金融工具的進一步創新具有示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