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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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投資是指一般是指以技術知識和技術設備抵充股本所進行的投資。其中,技術知識系一種無形資產(即無形固定資產),屬於“軟體”性質;技術設備雖屬於物質資源範疇,是“硬體”性質,但一經與先進技術相結合,往往可以產生很高的生產效率,給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很大好處。
當今的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引進先進技術時,多由國外廠商通過技術投資入股形式,實行中外合資共同經營的辦法。這樣,發展中國家在引進國際上的先進知識與先進設備時,既無需立即支付巨額價款,又可以順利吸收和利用先進技術,是一種較好的引進方式。
工廠與工廠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在建立經濟聯合體的同時,先進廠(或名牌產品生產廠)提供技術投資,聯合生產,雙方獲益。如上海與柳州有兩個縫紉機廠聯營生產蜜蜂牌縫紉機,協議滬廠向柳廠提供“商標、圖案、金花、標牌、標簽、合格證和外包裝”,柳廠按生產計劃銷售數付給“技術轉讓、商譽補償費”。
實行技術、商譽有償轉讓,實質上是一種技術投資,有一定的收益;對柳廠說來,兩廠聯營生產後,利稅猛增,經濟效益甚佳,還緩和了市場對名牌縫紉機需求與供應上的矛盾。可謂利益均沾,各得其所。
我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也規定了外國投資者可以用技術、設備進行投資的條款,用以促進國外先進技術,設備的引進。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不斷健全法制,國家先後頒佈了《專利法》、《商標法》等,使科學技術成果受到了國家法律的保護,使之有可能逐步轉化為商品。尤其是在實行對內搞活的經濟政策後,加強了橫向經濟聯合。
在科學技術突飛猛進的現代社會中,世界各國,尤其是發達國家,大都重視技術投資。以號稱“技術立國”的日本來說,在產業結構向知識密集型發展、增加生產和出口具有強大競爭力的高技術產品的進程中,技術投資在整個投資中所占的比重,尤為突出。
就一個國家來說,為了推動技術發展所進行的投資,從巨集觀範圍來看,也算是一種技術投資。此類投資,大體上包括以下幾種:
1、收集有關文獻、情報資料,以及進行實地調查所花費的費用;
2、引進新技術所支出的費用;
3、試驗裝置和科技研究、開發費用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