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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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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是以農戶家庭為單位,主要利用家庭自身勞動力,長期專業從事農業生產,生產經營規模適度,集約化、商品化水平較高,且以農業經營收入為主要來源的農業生產經營組織。[1]

家庭農場的特征[1]

  從其概念來看,家庭農場大致有四個主要特征:

  一是適度規模經營這是我國家庭農場的典型特征。一方面,我國人多地少,儘管隨著城鎮化和工業化進程,農村勞動力大量向城鎮和非農產業轉移,但未來農業領域仍將有幾千萬甚至近億人的農業勞動力,這決定了我國家庭農場的規模不可能太大。另一方面,儘管家庭農場通過擴大經營規模,科學組合和集約利用各種生產要素,可以有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但規模超過一定程度,儘管勞動生產率會繼續提高,但土地產出率將出現下降。這與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目標是不符的。因此適度規模經營將是我國家庭農場區別於發達國家大農場的一個重要特征。

  二是長期專業化從事農業生產,且農業生產經營收入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這是家庭農場與傳統小規模農戶最本質區別。傳統小規模農戶由於土地面積過小,不但在各個生產環節難以實現規模經濟,而且難以滿足家庭勞動力充分就業的需要,也難以為其提供達到農村平均水平的收入,帶來傳統農戶的兼業化趨向,成為影響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因素。而家庭農場通過擴大經營規模,能夠實現農戶的充分就業,為其提供不低於農村平均收入水平的收入,使其能夠專業化從事農業生產。農業部在2013年開展家庭農場調查的通知中提出,農業生產經營收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要達到80%以上。

  三是家庭農場集約化、商品化水平相對較高。這是家庭農場的目標性特征。家庭農場,由於其收入主要依賴於農業生產,其對增加農業生產投入、採用新品種、新技術的積極性,資源要素利用的集約化水平將明顯提升,土地產出率提高,商品化水平必將大幅度提高。這正是我國為解決傳統小農戶兼業化帶來的農產品供給保障問題而提出發展家庭農場的目的所在。

  四是主要利用農戶自身的勞動力。家庭農場沒有長期雇工或者長期雇工數量少於家庭勞動力數量,在農忙季節可以有少量的季節性雇工。提出這一要求,一方面是因為我國人多土地少,還有大量農村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不適合普遍發展類似於美國、加拿大等國那樣土地面積上千畝、萬畝的大型家庭農場;另一方面,主要利用自身勞動力是充分發揮家庭經營優勢的基礎和前提。如果家庭農場規模過大,雇佣大量工人,就會出現勞動監督問題,喪失了家庭經營的優勢。

  目前對於家庭農場概念的分歧主要有兩點

  一是關於家庭的界定。部分學者認為,從未來城鄉統籌、取消農村和城市戶籍的角度看,家庭農場的主體應為居民家庭,而不應局限於農戶。但也有部分研究者認為,家庭農場主體只能是農戶,不能是城鎮居民。城鎮居民家庭作為家庭農場的主體,既可能導致工商資本以家庭農場的名義進入農業,同時城鎮居民成為家庭農場的主體,容易發展成為休閑農業,不但帶來非農化、非糧化問題,還可能降低土地產出率。一些研究者甚至認為只有當地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農戶才能成為家庭農場的主體。本文認為,對家庭農場的定義可以適當寬泛,將其主體擴大到所有居民家庭。同時,對政府部門認定的示範性家庭農場,可以將主體限定為農戶,以加強對家庭農場發展的引導。

  二是關於家庭農場的規模。這一點的分歧主要表現為理論研究和地方實踐探索的差別。多數理論研究者認為限於人地關係狀況,我國家庭農場應為適度規模經營,不能盲目追求規模。但地方在實踐中,往往把部分超大規模的專業化大戶作為家庭農場的典型代表。實際上,這部分經營耕地面積上千畝甚至上萬畝的專業化大戶大多是接近公司化農場,不是家庭農場的典型。

家庭農場的功能定位[1]

  家庭農場是我國現代農業建設的基本主體,與大量的兼業農戶共同成為發展現代農業的基礎力量。家庭農場通過適度規模經營,大幅度提高了集約化、標準化和商品化水平,是傳統農戶的升級版。發展家庭農場既是構建我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關鍵,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也在制度層面上符合堅持家庭承包制、完善農業基本經營制度的要求。因此,未來,家庭農場將成為我國現代農業的基本主體。但同時,受向非農產業轉移難度大和生產、生活習慣的雙重影響,相當比例的中老年農民仍然將從事農業生產,在我國農業生產占據相當重要的地位。因此未來家庭農場和兼業農戶將成為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的基礎力量。

  家庭農場是農產品商品化生產、保障重點農產品供給的主要力量。傳統分散農戶經營規模小、集約化水平低,自給半自給特征明顯,商品化供給量少,與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對農產品商品需求剛性增長形成鮮明對比。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我國提出了發展家庭農場,保障重要農產品供給。另一方面,儘管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也是重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但農民合作社更多是為農戶和家庭農場提供社會化服務、引導農戶進入市場的重要載體,龍頭企業更多從事農產品的產後流通和加工,與家庭農場的職能有明顯的區別。從這個角度來說,發展家庭農場對於保障我國農產品商品化供給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家庭農場存在的問題[2]

  1.土地權屬模糊,土地流轉不規範

  一是農民惜地意識較強,土地流轉租期普遍較短,穩定性不足,家庭農場規模難以穩定,同時土地流轉不規範合理,難以獲得相對穩定的集中連片土地,影響了農業投資及家庭農場的推廣Ll。二是承包政策落實不到位,當前農民對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權屬認識不清,影響了土地流轉和家庭農場的快速發展。三是農民缺乏相關的法律意識,充分利用使用權並獲取經濟效益的願望還不強烈,土地流轉沒有正式協議或合同,容易發生糾紛,土地流轉後農民的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2.相關政策不夠完善

  家庭農場在法律層面的定義不清晰。家庭農場登記註冊制度、稅收優惠、農業保險等政策及配套措施缺乏,涉農貸款無法解決。亂集資、亂攤派、亂收費等現象加速了家庭農場主的負擔。政府對水利電力通訊交通等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一旦自然災害來襲,家庭農場自身無法抵禦。’J,這些都對家庭農場的發展造成很大制約。

  3.經營主體短缺

  制約家庭農場健康、快速、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是經營主體的短缺。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就業,農村適用人才和新型農民大量短缺,大量的農業生產活動只能靠老人和婦女打理,家庭農場經營者學歷以高中以下為多,對年輕人的吸引力不強。這些現實情況影響和制約了家庭農場決策能力和市場拓展能力的發展,成為我國家庭農場發展的嚴峻挑戰

  4.經營資金短缺

  我國家庭農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生產資金缺乏的問題。家庭農場需要投人大量資金建設農業基礎設施,同時規模化、機械化經營也需要大量資金購買農機器械,土地租金、人工費用、農藥化肥等的大幅上漲,也導致農資投人大幅度增加。而農業經營效益低、收益慢,家庭農場又沒有可供抵押的資產,使其很難從銀行得到生產經營所需的貸款。

  5.農村社會化服務水平有待提升

  家庭農場需要相應的農業科技服務體系來支撐。當前農業技術推廣服務水平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不健全,農機器械數量不足,農業科技推廣資金投入不足,政策信息不通暢,對於家庭農場的技術指導等農業社會化服務尚不完備。我國在農村科技推廣中的資金投入僅占農業總產值的千分之二,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科技在農業生產中的使用並不理想,再加上我國農村人口眾多,人均經費稀缺,科技培訓在農村難以有效實施,最新的科技成果也無法在農村得到及時推廣,農村生產力較為低下的局面難以得到改變。

發展我國家庭農場的對策[2]

  1.明確土地權屬關係。規範土地流轉

  要明確界定土地所有權、承包權,通過確權、頒證的形式對農民土地的使用權進行界定,以法律的形式賦予農民擁有長久的承包權,賦予家庭農場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改變土地承包期短、土地不固定、統得過多、管得過死的現狀。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制度和相關法律體系,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臺,鼓勵中介機構參與規範流轉市場,政府引導並協助農民簽訂規範化的土地流轉合同,使農村土地相對集中,採取置換方式將土地調整連片,擴大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有利於機械化和規模化經營。政府應出台相應政策,賦予承包權繼承、轉租、轉讓及抵押等功能。

  2.培育家庭農場經營主體。解決人才問題

  政府應設立家庭農場主培育專項基金。政府出資對家庭農場主進行文化知識、農業生產技能等方面的培訓教育,培育掌握先進技術的新型農民,培育善於經營的新型農產品經紀人。註重培養農業新技術推廣與農產品質量檢驗、營銷、管理等農業生產各環節所需的技術人才。委托農業高校和科研院所對家庭農場主進行培訓,增設家庭農場發展所需專業,引導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去創業,為家庭農場的持續發展提供合格人才。

  3.建立金融扶持政策。解決資金問題

  加強農村信用社的性能,加大信貸支農力度,對家庭農場進行低息、免息貸款,解決農業融資難的問題。制定相應稅收減免政策,給予家庭農場和農產品銷售適當的稅收優惠。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擴大農業保險品種,降低家庭農場經營風險。政府資金補貼適當向家庭農場傾斜,加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加強對農用生產資料及器械購置的補貼力度。通過相關的政策扶持,適當的資金補助,增強家庭農場抵禦自然災害的能力,促進家庭農場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4.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做好保障工作

  努力提高政府的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建立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幫助家庭農場進行生產資料採購、產品展銷、農超對接等,擴大糧食銷售服務網路,促進農產品市場的流通,免費提供各種先進的技術服務,建設一批糧食倉庫和烘乾設備,建立一批農機合作社,提高農業現代化裝備水平,加大新技術推廣力度,促進土地流動,從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項目、土地流轉、設施用地、品牌建設等方面採取一系列具體的扶持措施,開設綠色通道,為家庭農場進行擔保融資和財政貼息貸款,擴大農業保險服務品種和試點等。

參考文獻

  1. 1.0 1.1 1.2 張雯麗,曹慧等.家庭農場:內涵、功能與發展思路(A).中國農墾.2014,4
  2. 2.0 2.1 鄭植.我國家庭農場的發展現狀、存在問題與對策(A).亞熱帶農業研究.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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