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計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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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計價法是指照現行定額項目內容和工程量計算規則,對一個建設工程項目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及施工技術措施項目進行列項,計算其定額工程量和定額項目綜合單價,再將單價乘以相應的工程量計算出其費用,彙總得出分部分項工程費和施工技術措施費,一般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按規定程式另行計算的一種計價方法。
定額計價是指根據招標文件,按照各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同時參照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人工工日單價、機械台班單價、材料以及設備價格信息及同期市場價格,直接計算出直接工程費,再按規定的計算方法計算間接費、利潤、稅金,彙總確定建築安裝工程造價。
定額計價法是我們使用了幾十年的一種計價模式,其基本特征就是價格=定額+費用+文件規定,並作為法定性的依據強制執行,不論是工程招標編製標底還是投標報價均以此為唯一的依據,承發包雙方共用一本定額和費用標準確定標底價和投標報價,一旦定額價與市場價脫節就影響計價的準確性。定額計價是建立在以政府定價為主導的計劃經濟管理基礎上的價格管理模式,它所體現的是政府對工程價格的直接管理和調控。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們曾提出過“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量價分離”、“以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等多種改革方案。但由於沒有對定額管理方式及計價模式進行根本的改變,以至於未能真正體現量價分離,以市場競爭形成價格。也曾提出過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但實際上由於目前還未形成成熟的的市場環境,一步實現完全開放的市場還有困難,有時明顯的是以量補價量價扭曲,所以仍然是以定額計價的形式出現,擺脫不了定額計價模式,不能真正體現企業根據市場行情和自身條件自主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