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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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單價(Integrated Unit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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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單價是指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及一定範圍內的風險的費用。
綜合單價,以以工程量清單上的規則為依據,採取一定的計價標準和工程量組合測算的。部分費用單價只綜合了直接費、管理費和利潤,並依綜合單價計算公式確定綜合單價。該綜合單價對應圖紙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即分部分項同工程實物量計價表,一般這部分費用屬於非競爭性費用。綜合費用項目如腳手架工程費、高層建築增加費、施工組織措施費、履約擔保手續費、工程擔保費、保險費等,這部分費用屬於部分性費用。在工程量清單報價的情況下,綜合單價決定了合同總價。合同總價是對施工單位施工活動的貨幣體現,直接關係到施工單位的收益。在招投標過程中,招標人提供工程量清單並對其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投標人根據規範標準及自身情況確定綜合單價,綜合單價成了決定性的因素,定高了不能中標,定低了又要承擔較大的風險。單價的高低直接取決於企業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的高低,需要企業在充分理解並應用清單、定額等規範標準外,努力挖掘自身優勢,在控制風險的同時,讓綜合單價真正體現本企業的競爭優勢。在施工管理過程中,對新增加的項目往往也需要編製綜合單價。綜合單價是施工單位對業主單位提供清單項目的響應,在造價管理中起到一個承上啟下的作用,綜合單價編製的質量直接決定了合同總價,因而需要尤其重視。
1、根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8)的規定,在招投標及合同價的簽訂和實施階段,綜合單價是指分項工程除了規費、稅金以外的全部費用,即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等組成,並考慮風險費用。
2、根據《建築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建標[2003]206號)的規定,全費用單價也即是分項工程經綜合計算後生成,其內容包括直接工程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措施費也可按此方法生成全費用價格)。
綜合單價的編製[1]
工程量,是進行綜合單價編製的基礎,在不同的設計和實施階段會有變化,但是工程量變化對綜合單價有何影響情況,需要展開深入研究,以深入瞭解綜合單價的特性,為工程建設服務。綜合單價中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可以按投標單位的企業定額來計算確定,也可根據“08定額”等定額來計算確定。在投標過程中,需要對業主提供的清單項目編製綜合單價;清單項目一般包含一個或多個定額子目,綜合單價的編製過程就是將定額計價形式向清單計價形式轉變,二者轉變的依據就是該清單的合價等於該清單項目包含所有定額子目的合價,即:
(1)清單量X清單價=清單合價
其中清單價即綜合單價。按照此等式,則有:
(2)綜合單價=清單合價/清單量按照此公式
要計算出綜合單價,需要該清單項目的清單工程量及該清單項目下各定額子目的工程量及單價。
- ↑ 霍如路.談綜合單價的編製及應用[J].山西建築.2014年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