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額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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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額工程量是指按照預算定額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以圖紙為基礎,並結合施工方法、定額說明計算出的工程實物數量,用於定額計價及清單綜合單價分析。
清單工程量是工程實體尺寸的凈量,不考慮施工方法和加工餘量;定額工程量考慮了不同施工方法和加工餘量的實際數量。
- 相似點
(1)磚基礎:磚基礎工程量以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m)計算。不扣除基礎大放腳T形接頭處的重疊部分及嵌入基礎內的鋼筋、鐵侔、管道、基礎砂漿防潮層和單個面積0.3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但靠牆暖氣溝的挑檐不增加。扣除地梁(圈梁)、構造柱所占體積。附牆垛基礎寬出部分體積應並人基礎工程量內。基礎長度:外牆按中心線,內牆按凈長線計算。
(2)空鬥牆:空鬥牆工程量均以外形尺寸以立方米(m)計算,牆角、內外牆交接處,門窗洞口立邊,窗臺磚及屋檐處的實砌部分已包括在其內,不另行計算,但窗間牆、窗臺下、樓板下、梁頭下等實砌部分,應另行計算,套零星砌體項目。
(3)空花牆:空花牆按空花部分外形體積以立方米(m)計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實體部分以立方米(m)另行計算。
(4)空心磚牆、砌塊牆:空心磚牆、砌塊牆工程量均以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m)計算。扣除門窗洞口、過人洞、空圈、嵌入牆內的鋼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過梁及凹進牆內的壁龕、管槽、暖氣槽、消火栓箱所占體積,不扣除梁頭、板頭、檁頭、墊木、木楞頭、沿椽木、木磚、門窗走頭、磚牆內加固鋼筋、木筋、鐵件、鋼管及單個面積0.3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凸出牆面的磚垛併入牆體積內。牆長度:外牆按中心線,內牆按凈長線計算。
牆高度:
①外牆:斜(坡)屋面無檐口天棚者等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內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無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寬度超過600mm時按實砌高度計算;平屋面算至鋼筋混凝土板底。
②內牆:位於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樓板頂;有框架梁時算至梁底。
③女兒牆:從屋面板上錶面算至女兒牆頂面(如有壓頂時算至壓頂下錶面)。
④內、外山牆:按其平均高度計算。
(5)實心磚柱:實心磚柱工程量以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m)計算。扣除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梁墊、梁頭、板頭所占體積。
(6)磚煙囪、水塔:磚煙囪、水塔工程量以設計圖示筒壁平均中心線周長乘以厚度以體積(m)計算。扣除各種孔洞、鋼筋混凝土圈梁、過梁等的體積。
(7)磚煙道:磚煙道工程量以圖示尺寸以體積(m)計算。
(8)石基礎:石基礎工程量以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m)計算。包括附牆垛基礎寬出部分體積,不扣除基礎砂漿防潮層及單個面積m2以內的孔洞所占體積,靠牆暖氣溝的挑檐不增加體積。基礎長度:外牆按中心線,內牆按凈長線計算。
(9)石擋土牆:石擋土牆工程量以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m)計算。
- 易錯點
(1)實心磚牆: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示尺寸以體積(m)計算,應扣除門窗洞口、過人洞、空圈、嵌入牆身的鋼筋混凝土柱、梁(包括過梁、圈梁、挑梁)、磚平碹、平砌磚過梁和暖氣包壁龕及內牆板頭的體積,不扣除梁頭、外牆板頭、檁頭、墊木、木楞頭、沿椽木、木磚、門窗走頭,磚牆內的加固鋼筋、木筋、鐵件、鋼管及每個面積在0.3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體積,凸出牆面的窗臺虎頭磚、壓頂線、山牆泛水、煙囪根、門窗套及三皮磚以內的腰線和挑檐等體積亦不增加。
- 牆的長度:外牆長度按外牆中心線計算,內牆長度按內牆凈長度計算。
- 牆身高度:①外牆牆身高度:斜(坡)屋面無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內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無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寬度超過600mm時,應按實砌高度計算;平屋面算至鋼筋混凝土板底。
②內牆牆身高度:位於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外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時算至梁底面。
③內、外山牆,牆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計算。
④女兒牆高度:自外牆頂面至圖示女兒牆頂面高度,分別不同牆厚並人外牆計算。
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
①內牆商度:位於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無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鋼筋混凝土樓板隔層者算至樓板頂;有框架梁時算至梁底。
②女兒牆高度:從屋面板上錶面算至女兒牆頂面(如有混凝土壓頂時算至壓頂下錶面)。
③其他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同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
(2)磚砌圍牆:定額工程量計算規則:應分不同牆厚以體積(m)計算,磚垛和壓頂等工程量併入牆身內計算。
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高度算至壓頂上錶面(如有混凝土壓頂時算至壓頂下錶面),圍牆柱併入圍牆體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