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市場經濟地位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完全市場經濟地位(Market Economy Status)
目錄 |
完全競爭有幾個特征: 其一,買賣雙方無限多,產品同質性很強;廠商對價格沒有控制力;其二,市場沒有準入和準出障礙;其三,市場信息很完全。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下,交易成本,相 對很小,市場很規範,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假設:越是接近完全競爭市場,市場越是飽和,從而交易成本很小,而且謀取暴利幾乎不會成為可能。因此反過來 說,誰要是想賺錢或者說謀取暴利,一定要反其道而行之,那就是說要麼成為壟斷寡頭,要麼高差異化產品,要麼利用通信信息不對稱賺錢,利用地區價格差異來賺 錢,投機倒把和國際貿易就是這一種方式。
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的含義:市場經濟地位是反傾銷調查確定傾銷幅度時使用的一個重要概念。反傾銷案發起國如果認定被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市場經濟”國家,那麼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就必鬚根據該產品在生產國的實際成本和價格來計算其正常價格;如果認定被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將引用與出口國經濟 發展水平大致相當的市場經濟國家(即替代國)的成本數據來計算所謂的正常價值,併進而確定傾銷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國的原始數據。如20世紀90年代,歐盟對中國的彩電反傾銷,就是將新加坡作為替代國來計算我國彩電的生產成本。當時,新加坡勞動力成本高出中國20多倍,中國的產品自然被計算成傾銷。
過去20 多年來,我國在建立市場經濟體制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但是,包括美國、歐盟在內的許多西方國家至今仍沒有正式承認中國為市場經濟國家。自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政府一直在努力爭取國際貿易各國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獲得市場經濟地位將有利於我國外貿進出口的發展。
承認中國完全市場經濟地位,是對中國二十多年改革開放的承認,也是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認可,對於改善中國的外貿環境,保證中國正常的外貿出口也有著相當大的影響。
中國一直是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據商務部統計,自1979年8月歐盟對中國 出口的糖精和鹽類進行反傾銷調查以來,共有34個國家和地區發起了673起針對或涉及中國產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調查案件。一些國家頻繁啟動各種調查,嚴重限制了中國產品出口,減損了中國產品在當地的市場競爭力,影響了中國與這些國家和地區之間的正常貿易關係。
在反傾銷調查中,一些世貿組織成員濫用貿易救濟措施搞貿易保護主義,他們採用最多的手段就是不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他們不是看中國的企業在生產、銷售中有無政府補貼,而是選一個參照國來比較,這種做法使中國企業在應訴部分 國家反傾銷調查中遭受到不公平待遇,拿這種不公正的做法去裁決中國企業進行了傾銷,處以高關稅或其他方面的保護措施,使中國產品不得不退出當地市場。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後,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取得了巨大進展,截至目前,已有97個WTO成員國家承認中國的完全市場經濟地位。
中國加入WTO的議定書第十五條將中國有條件地定義為非市場經濟國家,而且長達15年。非市場經濟地位給中國帶來三大負面影響。
其一,它導致我國的出口企業在對外反傾銷應訴中處於極為不利的地位,併成為我國企業敗訴的主要原因。由於不把中國視作市場經濟國家,無法計算中國企業的生產成本,於是其他WTO成員採用第三國替代的方法。20世紀90年代,歐盟對中國的彩電反傾銷,就是將新加坡作為替代國計算成本。當時,新加坡勞動力成本高出中國20多倍,中國的產品自然被計算成傾銷。
其二,中國企業難以勝訴,客觀上又進一步刺激某些WTO成員對我國的產品提起更多的反傾銷申訴,同時打擊了我國企業應訴的積極性,形成惡性迴圈。在中國方面的持續交涉和抗議下,相關國家對中國做出一些讓步,但總體效果仍然不理想。
其三,非市場經濟地位否認我國建設市場經濟的成果和現狀,影響我國的國際形象。
當前,在全球範圍內,平均每7起反傾銷案中就有1起涉及中國產品,中國一直是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之一,也是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措施的最大受害者。美國一直頻繁地對中國揮舞反傾銷大棒。
如果中國被給予市場經濟地位,其他國家在對中國的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時,就必須從中國產品在國內的實際成本和價格出發來計算其正常價格,而不是採用與中國經濟毫不相關的第三國(替代國)的市場價格來計算。美國和歐盟等針對中國產品的反傾銷“利劍”,就會失去昔日的強大殺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