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進入模式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合資進入模式(Joint Venturing Modes)
目錄 |
合資進入模式是指與目標國家的企業聯合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分享股權及管理權,共擔風險。合資進入模式可以是外國公司收購當地公司的部分股權,或當地公司購買外國公司在當地的部分股權,也可以是雙方共同出資建立一個新的企業,共用資源,比例分配利潤。
和獨資進入模式相比,合資進人模式的好處是:
1、合資進人由於有當地人參與了股權和經營管理,因此在當地所遇到的心理障礙和政治障礙要比獨資進入小,更容易被東道國所接受。
2、投資者可以利用合作伙伴的專門技能和當地的分銷網路,從而有利於開拓國際市場。
3、由於當地資產的參與,合資企業可以避免東道國政府沒收、徵用外資的風險,而且還可以分享東道國政府對當地合作伙伴的某些優惠政策。
但這種模式也存在弊端:
1、由於股權以及管理權的分散,合作雙方在投資決策、市場營銷和財務控制等方面容易發生爭端,這將有礙於進行跨國經營的公司執行全球統一協調戰略。
2、合資企業難以保護雙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擁有先進技術或營銷技巧的國際營銷者的這些無形資產有可能無償地流失到合作伙伴手裡,將其培養成為未來的競爭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