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控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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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保險公司(Controlled insurance compan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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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受控保險公司,據《跨國企業概念術語百科辭典》條目的註釋,指的是“一家工商企業集團建立起來的保險公司,承保本公司集團全部或部分風險事宜。如果這家從事保險的子公司只限於某公司業務的範圍,它被稱為純粹的受控保險公司。如果它還向企業集團以外承擔風險,便被稱為廣泛的受控保險公司。”受控保險公司由跨國公司組建(或者更具特征的是,參與共同組建受控保險公司的幾個跨國公司一般都是同一業務領域的同行,如商業、國際運輸),它以一種特殊的身份替代了國際保險市場上的一般保險公司。
陸上的受控保險公司指的是企業集團的母公司與承辦保險的子公司是設立在同一個國家或地區。由於處於同一稅收管轄下,母公司與子公司享有同等的稅收待遇。但是這也不等於建立受控保險公司在稅收上毫無好處。首先母公司支付給子公司的保險費可以在計徵公司所得稅時作為費用扣除。如果這個國家對保險公司規定有準備金的政策,保險費收入就有相當一部分可以遞延繳納所得稅。
離岸的受控保險公司,也稱海外受控保險公司,指的是企業集團在母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國家或地區建立的,以從事集團內部保險為主的子公司。現在,避稅港成了跨國公司設置國際受控保險公司的首選地點。理由很簡單:第一,避稅港多數不徵公司所得稅,即使征收,稅率也很低,或者優惠待遇很多;第二,利潤累積在避稅港,可遞延繳納母公司的所得稅;第三,利潤作為股息分配出去通常也不徵預提稅。
如像在百慕大、開曼島、馬恩島這樣的避稅港,不僅受控保險公司的保險費不徵所得稅,甚至把保險費的收入作為企業向外進行間接投資所得到的股息和利息也不徵稅。這樣,在保險業國際激烈競爭的條件下,受控保險公司往往要比普通保險公司擁有更多的優勢。
(1)受控保險公司建立之後,跨國公司可以直接進入國際保險市場,否則企業集團每年發生的保險費支出只能支付給集團外部的保險公司,這等於增加了一筆成本費用支出,使利益外流。
(2)由受控保險公司辦理集團內部的初始保險或分保業務,比之外部保險一般可以節省包括市場費用、管理費用以及保險毛利的支出。
(3)在企業集團的風險索賠率較低而外部保險公司收費較高的情況下,由受控保險公司承擔保險業務,企業集團的保險費用支可以轉化成為受控保險公司的利益,這又可以增加整個企業集團的經濟效益。
設立受控保險公司除了經營目的外,稅收目的也是著力追求的重要目標。
其一,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母公司或集團成員企業支付給受控保險公司的保險費通常允許在計徵公司所得稅中作為費用扣除,除非是明顯違背正常交易標準的轉讓定價。假定成員企業是設在高稅負國家,超額的保險費支付,意味著本企業應稅所得的減少和受控保險公司收益的增加。算總賬便可得到一筆額外的稅收利益。
其二,受控保險公司如果是設在低稅負國家或者設在不徵所得稅的國家或地區,保險費收入除了可以少徵或免徵所得稅外,其稅後所得如不及時匯回公司,一般還可以遞延繳納母公司的所得稅。
當母公司遇到有關獨立的保險公司的保險費率所引起的保險成本問題時,可以在低稅管轄區組建受控保險公司。在這以後,母公司從獨立保險公司處購買保險單,而受控保險公司就母公司的保險單與獨立公司簽訂再保險合同,條款明確雙方責任的比例分包關係。獨立保險公司按受控保險公司,後者按合同向前者支付數額不大的分包佣金。合同使母公司把支付給獨立保險公司的保險費從自己的所得中扣除,並且使受控保險公司在無稅管轄區積聚保險所得,從而減輕了跨國集團的稅收負擔。
著名的荷蘭飛利浦公司就是以這種形式將集團的部分利潤轉移到位於牙買加的金斯敦受控保險公司(Kingston Captive Insurance),從而避免了荷蘭的高稅。據悉,20世紀80年代中期,飛利浦公司每年因此少納稅800萬荷蘭盾。公司得到的利益還遠不止這些,它從受控保險公司獲取貸款,投資於某些必要的項目,併在這一過程中又減輕了自己的稅收負擔——貸款的利息支付可作為公司應稅所得的扣除項目。位於無稅管轄區的受控保險公司開展離岸的保險和信貸業務,可避免繳納高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