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工資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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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勞動工資計劃[1]
勞動工資計劃是指對企業在計劃期內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勞動消耗、勞動效率和工資水平的安排。它是年度綜合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編製成本,財務計劃的一個重要依據。編製勞動工資計劃對於企業合理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充分發揮勞動力的作用,提高勞動生產串,降低成本,落實經濟責任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勞動工資計劃編製的主要依據和要求[1]
(1)勞動工資計劃編製的主要依據:
- 企業生產汁劃確定的計劃期各類人員需要量;
- 上級主管部門關於工資獎勵制度的規定;
(2)勞動工資計劃編製的基本要求:
- 充分挖掘企業沼力,不斷提高勞動生產串:
- 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關係。
勞動工資計劃的內容[1]
勞動工資計劃的內容包括職工人數計劃、勞動生產串計劃和工資計劃。
職工人數計劃對計劃期職工需要量及其構成所作的全面安排。職工笛要量是指計劃期企業對基本生產工人、輔助生產工人、學徒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需要量的總和。職工需要量構成是指上述各類人員的數量結構。職工人數計劃是依據企業計劃年度生產任務,平均先進的勞動定額和定員等資料,經測算平衡後編製的。一放先分工種確定計劃期有定額的基本生產:工人數,再根據基本工人數的正常需要。培訓能力、機構設置和業務分工、定員標準等確定學徒工、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的人數。
基本工人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基本人工計劃數= | 全年生產任務計劃總工時 | |
平均每個基本工人全年有效工時 |
式中
全年生產任務計劃總工時= | 單位產品工時數×總產量 | |
計劃超額繫數 |
+補償廢品所消耗的工時
平均每個基本工人全年有效工時數=(全年的日曆日數-節假日數-平均每人缺勤天數)×平均工作日長度(小時)×工時利用率
職工需要量確定後,應同時編製餘缺人員的處理計劃。對需要補充的人員,應編製增人計劃。確定招聘辦法等,對超編人員則妥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