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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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財務管理指的是對直接歸農民集體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項資產所發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財務活動進行核算、計劃、監督與控制。[1]
農村財務管理的模式[2]
(一)“村裡面的賬村裡面管”的模式
“村裡面的賬村裡面管”的模式是農村最傳統的財務管理模式。該模式誕生於改革開放的初期。“村裡面的賬村裡面管”這一模式的主要特點就是能夠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的快速發展,這就要求村委會聘請相關的財務人員來進行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村委會聘請相關的財務人員管理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時候。相關的財務人員要對村委會負責,接著村委會再向全體村民負責的一種財務管理模式。該模式在運行的時候,要與當時的農村經濟發展的狀況相適應。然而,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改革和深化,這就使得該模式的弊端逐漸顯露出來。比如:建立一個不規範的農村財務會計制度;在聘任財務人員的時候過於隨意以及財務人員的整體素質不高:財務人員與村幹部私吞公有財產。該模式的問題日益凸顯出來,這就使得該模式不能夠適應了時代的發展,因此它會被其他的模式所取代。
(二)“村裡面的賬不需要村裡面管”的模式
1.“村裡面的賬讓鄉鎮來管”的模式
“村裡面的賬讓鄉鎮來管”的模式的特點是有鄉鎮經管來成立會計代理中心.對於招聘財務人員要採用公開的招聘方式,然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要實行統一的管理,統一記賬的財務管理模式。這一模式的優點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農村集體經濟的資金所有權、核算權、管理權以及債權債務的歸屬權沒有改變、能夠合理的規範會計核算工作、財務人員的能力以及素質得到了提高。然而,該模式在運行的過程中,也出現了相應的問題,那就是財務人員只負責記賬,日常的資金核算工作不能夠與記賬區分開來,這就使得會計管理的只能被弱化。
2.“村裡面的賬雙代管理”的模式
“村裡面的賬雙代管理”的模式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的時候,一般由鄉鎮和村來共同管理。這一模式主要是指在村裡只留下一部分的備用金.其他的資金由鄉鎮政府通過經管站來掌握好每一筆經紀業務,並且能夠對每一筆經紀業務進行記賬的一種財務管理模式。該模式的優點主要表現在能夠加強鄉鎮政府對農村財務的監督。然而該模式的缺點主要表現在:不能夠實現村民自主管理的權利、打擊了村民參與村級財務管理的積極性等。
(三)“村級會計委派制”的模式
“村級會計委派制”的模式的特點主要是指在鄉鎮村官站設計會計委派中心.並且村委會與會計委派中心簽訂了委派記賬協議,並且會計委派中心能夠委派財務人員,其中的財務人員能夠對農村經濟的財務進行記賬的一種財務管理模式。該模式的優點主要是指使得財務人員的聘任制度不斷完善,並且能夠使得財務人員能夠更好的嚴格執法以及遵守一定的財經法律。然而該模式的缺點主要表現在:由於委派的財務人員對農村的經濟情況不瞭解,從而在處理會計實務的過程中失去了合理性、被委派的會計人員不能夠受到合理的監督,不利於會計賬務的真實性。
(四)“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的模式
“村級會計委托代理制”的模式的特點主要是指由村委會來召開全體成員代表大會.在大會上,經過全體成員的同意,然後與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來簽訂相關的委托記賬協議,村級會計委托代理服務機構對農村集體經濟的賬務進行代理記賬的一種財務管理模式。該模式的優點主要是指具有較強的民主性以及獨立性。然而該模式的缺點主要表現在:在會計實務中會出現一些不合法以及不合理的做法。
農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3]
l、農村中的財務管理制度沒有受到高度的重視
一些村幹部對財務管理方面的意識不強烈,認為農村財務管理根本不重要,會計做好自己的帳就行了,自己做好自己的行政工作也就好了,或者認為財務方面是村委會或者是街道辦事處的事,也和自己和村上發展沒有好大關係。並且認為財務管理無濟於事,勞民傷財,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要把本村的小農經濟辦好就行了,根本沒有從專業和長遠的角度去考慮本地經濟的發展。最終造成財務混亂,資金得不到合理的分配與利用。
2、財務會計人員專業水平和素質較差
農村的會計人員一般沒有接受嚴格的會計培訓,也沒有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大多都是靠自己的工作經驗來簡單的借貸記賬。他們中的學歷大都很低,對電腦等掌握不熟練,農村基層組織的財會人員一般都是繼承或由村幹部指定。這些人往往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由村民大會民主選舉產生的村會計,其弊端是註重威信,而不註重其會計素質。而由村幹部提名產生的會計往往是栓在一條繩上的螞蚱。會計人員任用和辭退不經過法定遵守村委會章程,存在隨意上下崗現象。
3、財務內部控制與約束機制不完善
由於民主財務於形式,有的雖然實行了財務公開,但敷衍了事,項目不齊全、內容具體、財務公開時間隨意。財務專章往往掌握在村幹部手中,在需要蓋章的時候全由村幹部說了算。並沒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程式來執行。個別村莊由村負責入直接掌管現金收支,而會計人員形同虛設,因為怕得罪人,或想撈好處,只管記賬,對收支是否合理從不過問。由於財務公開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實施,村民心中的疑團大,由此引起的村民上訪事件時有發生。有些村委會連最基本的現金管理制度都不健全,甚至村幹部人人都可以收錢,任意花錢,貪污受賄比較頻繁,白條抵庫現象嚴重。
4、農村財務的監督機制缺乏
財務約束機制不夠健全,資金投向、工資、獎金的分配等缺乏約束與監督;使得村上大多數事情都有那幾個人決定,有的村幹部知識等能力不足,不知道如何使用村內的財務資金;有的急於求成,好高騖遠,不遵守市場規律,拿著上級撥的建設基金亂投項目。缺乏群眾監督以及專門的會計人員進行賬務處理,貪污腐敗現象嚴重。
基礎性的群眾在監督中,他們的監督作者不能很好的發揮和體現。有的地方群眾監督變為擺設,同時還有部分村民對集體的事情不關心,不過問。或者是村民的民主意識不夠強烈,只要不影響自己眼前利益。就萬事大吉,沒有從村上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考慮,抑或認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審計監督也不認真負責,被幾個村幹部一糊弄,只是走過場;上一級政府監督也缺乏力度,各級配合不協調。
5、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不合理
一是農村總資產管理不到位,往往掌握在少數村幹部手中,錢財很容易被別人侵占,挪用,浪費。二是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應收賬款是死帳,呆賬,沒有完善的應收賬款的管理制度。三是是貨幣資金管理執行不嚴,多頭開設銀行賬戶。對資金的安全管理有太大的隱患。對庫存現金沒有嚴格的規定,使庫存現金大於最佳庫存現金量,資金沒有得到合理的流動和升值。
除此之外,財務管理制度沒有很好落實,由於財務人員受知識學歷等限制,使得財務管理在資金的收集,使用,運營和分配上沒有形成統一的概念,意識不強,缺乏完成的財務體系,使得村上的財務管理往往跳不出事後圈子,局限在某一方面,全局和長遠意識較差,使得財務管理在村上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農村財務管理中的對策[3]
1、加強對農村財務管理的意識
鎮村兩級領導幹部要端正思想,擺正態度,明確自己的責任,樹立全局觀念。要改變“重視發展經濟、輕視管理財務”的思想。上級部門可以定期進行思想教育和相關的財務培訓工作,教育財務人員和村幹部領導人員遵紀守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提高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農村的財務管理和企業是一樣的,它關係著農村經濟的發展與穩定和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所以應該加強對農村的財務管理。所以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充分認識新時期農村財務工作的重要性和複雜性。做到積極採取多種措施,召開座談會、舉辦培訓班提高全民對農村財務管理的認識。加強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2、提高財會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水平
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是搞好財務工作的一個關鍵,因此應該加強對會計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逐步實行崗前培訓,除此之外,還應加強對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鼓勵自學,並由鄉鎮管理組織集中培訓,對於成績優異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並且會計人員待遇與其工作時間掛鉤,即在崗時間越長,工資越高。推行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並且持證上崗,而且在學歷上有一定的限制,必須在中專以上,掌握一定的會計電算化技能,而且經過村委會和上級審查通過。
3、強化內控意識,加強制度建設
落實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在平時的村內財務工作中,要對每筆開支精細化,做到賬目明確,同時對於涉及到數額比較大的金額就提出交由大家一起討論,把決定權給村民代表大會,讓大家清楚明白。另外對於村民比較關心的財務問題,就通過公開的形式向公眾展示,加強財務工作的透明度。
4、完善農村財務的監督體系
建立健全多元化財務管理監督機制,一是幹部群眾監督機制,建立完善民主理財小組,充分發揮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職能作用。由村民代表大會選出的村級民主理財小組應按月按季對集體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進行監督。二是業務審計監督機制,安排專業人員對村級賬務進行定期和專項審計。
完善基層政府監督機制,鄉鎮政府每季要對各村實施監督檢查,與此同時,還應及時張榜公佈,告之全體村民,使每項重大財務事項均在陽光下運行,接受村民監督。另外,負責農村財務管理的各級政府部門也應切實承擔起指導管理職責這樣,形成雙管齊下的民主監督管理機制。
5、規範農村的財務制度
首先,要繼續完善會計委派制度。儘快建立起一支穩定的、具備較高業務素質的農村財務管理隊伍,建立健全完善資金籌集使用制度。提高資金運營在農村財務中的重要作用。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賬務管理制度,通過對這項制度的改進和完善。最後,要建立健全對農村財務人員的激勵約束制度,一方面防止腐敗,另一方面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益。發展農業產業化會計崗位責任制,完善考核辦法,獎罰分明,最大限度地調動農村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其工作水平,完善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最終使農村財務公開化透明化。真正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為所用,利為民所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