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照後證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先照後證,即從事後置許可經營項目的市場主體,先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再到許可審批部門辦理許可審批手續。就是先申領營業執照後再辦理有關許可證[1]。
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娛樂場所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等31項前置許可審批改為後置許可審批,各地工商部門一律不再將其作為登記前置,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相關經營範圍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取得營業執照後再到相關審批部門辦理許可手續。
先照後證的發展[2]
原有制度框架下,普通人要想創業需要跨越許多“門檻”,其中以註冊資本和前置審批最難逾越——要開辦一家公司,首先要有足夠的資本,然後還要取得主管部門的行政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後者就是所謂的“先證後照”。
為降低這兩大“門檻”,激發人們的創業積極性,2013年全國兩會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記制度,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將“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並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
2014年3月,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全面實施,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企業法人註冊資金最低限額、經營場所限制等規定被取消。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邁出第一步後,新登記企業出現“井噴式”增長,一個新的創業熱潮正在形成。
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將“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再次降低了市場主體的準入“門檻”。改革以後,創業者只要到工商部門領取一個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要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再向主管部門申請。在等待許可期間,創業者可以著手開展一些籌備工作,這就為企業先期發展爭取了大量時間。
新的改革措施將大幅提升公司的存活率,降低公司的設立成本,促成公司儘快開展商事活動;也將“倒逼”行政審批部門繼續清理和壓縮現有前置審批事項,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審批效率。
這就好比先讓企業很容易就能領個身份證,如果想從事一些特殊的行業,再去考律師證、醫師證、會計證。改革以後,創辦企業更容易了,市場也更具活力、更加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