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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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化(Information Div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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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化也叫數字分化,謝俊貴認為,具有兩層涵義:一是作為一種存在狀態的涵義,表示社會中存在的一種信息差距;二是作為一種變化過程的涵義,它表示社會中信息差距的動態擴大。謝俊貴將上述兩種涵義結合起來,給信息分化下了一個定義,認為它是指在當代社會信息化發展過程中,由於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與有效應用而導出的一種人類社會的不同信息活動主體之間的信息差距及其不斷擴大的社會分化現象。[1]
信息分化的社會功能[1]
信息分化是一種新的社會分化現象,也是社會信息化的必然產物。信息技術和網路技術的發展與進步,給人類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變革,從歷史的演進過程看,信息技術一直是推動人類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主要手段和工具。從語言的產生、文字的創造、印刷術的發明,到電報、電話和廣播的應用,直到電子電腦的普及和衛星通訊的發展,這一信息技術發展過程的直接後果是:經濟社會的飛速發展。信息技術的發展,促進了工業自動化、辦公自動化、服務自動化,使得整個人類社會的生產方式、生活方式乃至人們的價值觀念都發生了根本變化,也大大提高了整個社會運行的速度和效能。信息分化作為信息技術發展所帶來的客觀事實,其社會功能是顯而易見的。從社會變遷的視角來考察,信息分化的社會功能主要是引起、引發或促進社會的各種分化。
其一,職業分化。一些占有或獲得信息較多的人,逐漸從他們原來所從事的職業領域里分化出來,從事嶄新的職業或更高層次的職業。同時,社會信息化不斷給社會帶來新的職業或就業機會。據專家預測,在未來信息社會裡,2/3的職業是與信息有關的職業,1/3的職業則是高度依賴信息資源的。
其二,權力分化。信息分化帶來的另一個明顯後果是:一部分人發展技術並熟練地使用技術;另一部分人卻只會按電鈕,他們只是被動地享受技術帶來的成果。這種趨勢的演變,已經或正在造成少數有“知識”的人和大多數沒有“知識”的人之間的尖銳矛盾和對抗,甚至會導致少數掌握最新知識和技術的“智者”對其他不能理解這個信息系統的“愚民”的奴役和統治。這裡面體現了權力的分化。而事實上,信息分化所引起的權力分化遠不止這些,而體現在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
其三,貧富分化。在信息社會中,競爭演變為主要是對信息資源的競爭,誰擁有信息資源,誰就能有效地使用信息資源。但是,世界上沒有“免費的午餐”,信息服務是要收取一定的費用的。社會中低層成員能否有效地使用“信息高速公路”還是個問題。其四,階層分化。信息分化不斷地製造著職業分化、權力分化、貧富分化,使階層分化不僅成為可能,而且成為必然。有學者指出,按擁有信息的程度可以把社會劃分為新的“知識階級”和“無知識階級”。其實,信息分化所引發的階層分化,絕對不僅僅只是分化成新的“知識階級”和“無知識階級”,完全可以從多個視角考察信息分化所引發或促使的階層分化。不論是上述哪一種社會分化,都體現著人們在信息分化背景下社會關係的重新調整,這也就意味著新的社會關係的產生。在新的社會關係形成的過程中,往往催生出大量的社會弱勢群體。
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的相同點[2]
1.兩者具有共同的性質
(1)時代性。僅從這兩個概念出發,信息分化又稱數字分化,與數字鴻溝在字面上就出現了相同點,均有數字一詞。當今社會正是以電腦科學技術為核心的信息社會,這一核心技術離不開電腦,其基本功能是進行數字化的信息儲存和處理,可以說現在的信息社會是一種數字化社會,用數字分化和數字鴻溝描述當今信息社會新的分化現象,恰好能夠準確地突出數字化這一時代特征。(2)普遍性。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廣泛地存在於各個不同的社會層面。就國際範圍而言,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與不發達國家;就國內範圍而言,區域之間、城鄉之間、企業之間乃至不同教育程度、不同收入水平的個人之間,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的社會分化現象。(3)客觀性。不平衡是經濟社會發展中人無法徹底控制卻客觀存在的基本形態。分化實質上就是一種不平衡的表現形式。人類進入工業社會以後,人們所擁有的生產資料、生產技能是不平衡的,最終導致了整個社會範圍內嚴重的貧富分化。因此,社會分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一種必然現象。人類進入以信息產業為主導的信息社會後,同樣會在信息占有上產生巨大差距,進而導出新形式的社會分化現象—— 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
因此,在當代社會信息化的發展過程中,信息分化和數字鴻溝是客觀存在並普遍存在的新的社會分化現象。
2.在成因上的相同點
(1)客觀原因。信息原本是一種公共財富。然而,在現代社會的市場機制條件下,信息已經從公共財富轉化為商品,形成信息商品;商品不僅有價值而且還有價格。那麼,信息的獲取、傳遞與交流相應的從無償轉變為有償。正是由於信息的商品化、有償化的不斷實現,導致社會貧困階層無力支付獲取信息的費用,這部分貧困群體便蒙受了信息損失。而在當今信息極度豐富、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的社會裡,社會上具備一定經濟、環境等良好條件和能力的那部分群體可以按需索取信息,這樣就出現了新形式的階層劃分——信息富有階層與貧困階層,相應的也就出現了信息分化。當然,不同主體獲取信息的途徑是不同的,通過利用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的現代高科技手段造成了信息差距,準確地說是數字鴻溝。
(2)主觀原因。由於信息活動主體的認知意識、獲取信息的能力、知識底蘊等諸多要素的不同,每個主體所汲取的信息量、信息內容乃至最終占有信息的多寡,都會有所不同。久而久之,各個信息活動主體之間也會出現信息差距。根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2007年7月發佈的《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提供的數據顯示,如今在我國網民中,學歷與互聯網的普及率成正比。究其原因有二:一是與低學歷群體相比,高學歷群體更渴望、更需要利用信息技術手段來獲取更多、更有用的信息,從而把握更多的發展機遇,創造更多的物質財富;二是面對當今海量的信息,如何能夠準確、快捷地檢索到自己所需的信息,這就需要具備相應的信息檢索能力。高學歷群體能夠利用自身已有的知識儲備去尋求更多的信息,經過消化、吸收形成新的知識來充實自己;而低學歷群體、信息相對匱乏群體就會變得更加貧窮。相應的信息差距從出現到不斷拉大,信息分化和數字鴻溝現象也隨之從出現到激化。
3.造成社會危害的共同點
(1)從經濟的角度看,工業時代的物質貧富分化直接導致了信息時代的信息貧富分化,而信息貧富分化又加劇了物質財富上的貧富分化。物質是生活的基礎,物質上的貧富分化越嚴重,將會帶來諸如社會犯罪率上升、社會治安受到威脅等不利於社會發展的惡果。
(2)從政治的角度看,目前為了增加辦事執法的透明度,可以在網上與公眾進行信息交流,自覺接受公眾的監督,很多政府採取了電子政務這種公共管理方式。電子政務的實施與應用是以電腦、網路和通信等現代信息技術為手段的,但是由於信息貧富差距的存在,作為信息富有者的部分公民可以憑藉自身的經濟優勢和接觸、使用現代信息技術的能力 真正享受到民主參與政務的權利。然而,對於那些無條件、無能力、無意識進入互聯網及使用信息技術的部分公民則被拒之於電子政務大門之外。這部分公民將失去自己應有的政治權利。因此,公民之間出現了政治權利不平等的不合理現象。
(3)從文化角度看,農民之所以知識匱乏、思想保守,關鍵在於受教育程度低。由於城鄉之間的信息分化,農村不具備現代化教育手段,教育設施落後。山裡的孩子們只能像自己的父輩們一樣,生活在信息封閉的山溝里,日漸遠離信息相對暢通的文明城市。長此以往,最終將導致現代文盲和半文盲群體的出現。
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的區別[2]
第一,信息差距所指的對象、內容不同。信息分化中的信息差距主要指的是不同信息活動主體在信息資源擁有與利用方面的差距。而數字鴻溝中的信息差距主要指的是不同信息活動主體在信息技術擁有與利用方面的差距。也就是說,信息分化更多地把信息技術視為手段、途徑;數字鴻溝則更多地把信息技術視為目的。此外,數字鴻溝僅僅指不同信息主體在能否掌握互聯網技術以及技術掌握能力方面的差距。而信息分化不僅包括這種差距,還包括信息活動主體對信息接受、信息消化、信息吸收與知識創新能力上的差距。總之,數字鴻溝所指的差距囊括於信息分化所指的差距。
第二,信息差距的狀態不同。數字鴻溝主要反映的是不同信息活動主體之間的信息差距是靜態的,而信息分化則不僅反映這種靜態的信息差距,還能反映這種信息差距所具有的日益擴大化的動態趨勢。
第三,引發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的信息傳播技術手段不同。現代信息傳播技術手段很多,比如,電話、網路聊天即時工具、有線電視、無線廣播、電子郵件、傳真機、手機等等,這些信息傳播手段對不同信息主體之間產生的信息差距均起到了或大或小的影響。但作為數字鴻溝的技術指標來看,其中一些就脫離了數字化這一時代特征,難以體現“數字”一詞的真正含義。因此,要正確理解、研究數字鴻溝,在技術層面上,我們應該更側重於從電腦技術、互聯網技術等現代信息通訊技術的角度出發。
目前有很多人之所以將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看作一回事,原因就在於他們把互聯網技術等同於信息技術。事實上,信息技術(InformationTechnology,簡稱IT)是主要用於管理和處理信息所採用的各種技術的總稱。而網路技術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發展起來的新技術,它把互聯網上分散的資源融為有機整體,實現資源的全面共用和有機協作,使人們能夠透明地使用資源的整體能力,並按需獲取信息。可以看出,信息技術並不是一個專門的技術名稱,而是包含網路技術在內的多種技術名稱的集合陛概念。也就是說,信息技術是電腦科學和通信技術的總稱。而通信技術實際上包含了網路技術,因此,信息技術是從整個電腦科學及其應用來體現其適用性。但網路技術則是從信息技術的某個方面來體現電腦科學及其應用的,只是信息技術在通訊領域的一個現代應用。因此,這兩者之間不是等同的關係。那麼,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就不能完全等同。
至此,可以總結出,從內涵來說,技術上的差異是二者最明顯、最主要的區別。數字鴻溝只是用來反映由於電腦技術、互聯網技術等現代信息通訊技術所造成的現代信息活動主體間的信息差距;而信息分化是指由於一切信息技術所造成的信息活動主體間的信息差距。因此,信息分化與數字鴻溝是兩個不能等同的概念。
從外延來說,電腦技術、網路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從屬於信息技術,信息技術的外延包括了現代信息技術的外延,相應的,信息分化的外延包括了數字鴻溝的外延,所以信息分化是屬概念,數字鴻溝是種概念。從這個意義上,加之前面所述的數字鴻溝從技術、經濟、知識三個角度的定義,可以得出信息分化、數字鴻溝、知識鴻溝、技術鴻溝、經濟鴻溝的關係圖(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