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是指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時依次申請,分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改為一次申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一個營業執照。
2015年10月1日,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的“三證合一”。“三證合一”的實行,進一步優化了企業的市場準入流程,減少了重覆性審查,推動了相關部門工作整合和信息共用,降低了設立企業的制度性成本,激發了市場活力,有力地推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屬於自然人範疇,不是組織機構。在制度上,個體工商戶只有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部門頒發的稅務登記證這兩證,而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有些地方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頒發部門曾向少部分個體工商戶頒發了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因此,在去年實施“三證合一”的改革中,沒有包括個體工商戶。在企業實行“三證合一”以後,個體工商戶依然要到工商、稅務兩家分別辦理登記手續的問題逐漸凸顯,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呼聲開始出現。
工商總局、稅務總局按照“保留必需、合併同類、優化簡化”的原則,整合優化了滿足兩部門工作要求的登記文書規範和業務流程,確定了兩部門信息共用技術方案,完成了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的相關制度制定工作。2016年8月底,工商總局、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法制辦四部門制定發佈了《關於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的意見》
通過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視窗”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的登記制度。“兩證整合”是“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舉措。實現工商、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數據信息實時共用。通過“兩證整合”實現一照一碼,信息共用,業務協同,進一步提高個體工商戶創業經營的便利化程度。
全面推行“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有利於建立程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程式,便利公民從事個體經營,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有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進這一改革,能夠有效推動工商、稅務等部門實現信息共用,提升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效能,對於推進簡政放權、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