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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匯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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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China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System & National Interbank Funding Center,CFETS)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China Foreign Exchange Trading System & National Interbank Funding Center,CFETS)

目錄

銀行間外匯市場概述

  傳統上,外匯市場分為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在我國,機構和個人在零售市場上通過外匯指定銀行買賣外匯,而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非金融企業經批准成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進入批發市場交易。中國外匯交易中心作為中介組織,依托電子交易系統、信息系統為銀行間外匯市場提供交易、信息、監管三大平臺及相應的服務。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簡介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暨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成立於1994年4月,為中國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能是:提供銀行間外匯交易人民幣同業拆借債券交易系統並組織市場交易;辦理外匯交易的資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幣同業拆借及債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務;提供外匯市場債券市場貨幣市場的信息服務;開展經人民銀行批准的其他業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展市場的戰略部署,交易中心貫徹“多種技術手段,多種交易方式,滿足不同層次市場需要”的業務工作方針,於1994年4月推出外匯交易系統,1996年1月啟用人民幣信用拆借系統,1997年6月開辦銀行間債券交易業務,1999年9月推出交易信息系統,2000年6月開通“中國貨幣”網站,2001年7月試辦本幣聲訊中介業務,2001年10月創辦《中國貨幣市場》雜誌,2002年6月開辦外幣拆借中介業務,2003年6月開通“中國票據”網,2005年5月上線銀行間外幣買賣業務,2005年6月開通銀行間債券遠期交易,2005年8月推出人民幣外匯遠期交易。2006年1月在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同時推出詢價交易,2006年4月推出人民幣外幣掉期交易

  交易中心以電子交易和聲訊經紀等多種方式,為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提供交易、清算、信息和監管等服務,在保證人民幣匯率穩定、傳導央行貨幣政策、服務金融機構和監管市場運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結構層次

位于上海外滩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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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上海外灘的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外景

  從結構上看,該市場亦可分為三個層次:

  (1)零售市場,即指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市場。1996年7月1日前,為了保持對外商投資企業政策的連續性,保留了過去的外匯調劑中心的做法,專門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外匯調劑服務。外商投資企業買賣外匯的價格按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外匯牌價(中間價),加收0.15%的手續費,不實行價差的辦法。可以說外匯調劑市場也是統一外匯市場的一個組成部分;1996年7月1日實行外商投資企業銀行結售匯以後,外商投資企業結售匯既可到銀行辦理,也可到外匯調劑市場辦理外匯買賣。到1998年12月1日,外匯調劑業務停辦,外商投資企業結售匯均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

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筑外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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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黃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與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建築外景

  (2)批發市場,即銀行間外匯市場。外匯指定銀行在辦理結售匯業務的過程中,會出現買超或賣超的現象,這時,外匯指定銀行就可以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外匯交易,平衡其外匯頭寸

  (3)中央銀行與外匯指定銀行間的市場,主要是央行可以適時以普通會員身份入市,進行市場干預,調節外匯供求,保持匯率相對穩定,是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匯市場進行調控和管理的有效途徑。凡在中國境內營業的金融機構,其之間的外匯交易,均應通過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

中國外匯市場的特點

  1994年1月1日我國對外匯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外匯交易市場無論從結構、組織形式、交易方式和交易內容都與國際規範化的外匯市場更加接近。我國外匯交易市場有以下幾個特點:

  a、運用現代化的通訊網路和電子電腦聯網為各金融機構提供外匯交易與清算服務。在交易方式和內容上,實行聯網交易。外匯市場只進行人民幣美元、人民幣與日元、人民幣與港幣之間的現匯交易

  b、在市場結構上,可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客戶與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二是銀行間的外匯交易,包括外匯指定銀行之間的交易和外匯指定銀行與中央銀行之間的交易。

  c、決定市場匯率的基礎是外匯市場的供求情況。人行每日公佈基準匯率,各外匯指定銀行在規定的浮動範圍內自行決定掛牌匯率匯率浮動範圍在(0.25%)以內。

  d、中國人民銀行對外匯市場進行巨集觀調控和管理。央行主要運用貨幣政策進行干預。

  在我國,同樣值得註意的是,我國外匯市場上存在著兩大板塊,即人民幣兌外匯市場和外幣兌外幣市場。下麵我們簡單介紹一下這兩大板塊:

  a、人民幣兌外幣市場;這一市場因涉及人民幣業務,對國內經濟的衝擊較大,存在著許多的交易限制。例如,目前只能從事人民幣兌美元、港幣、日元的即期交易;交易限制多等。

  b、外幣兌外幣市場;參與者不僅包括公司企業,還包括持有外匯的居民個人。市場發展的較為完善。隨著開放型經濟的發展,我國國內外匯市場融人國際外匯市場是必然的趨勢,兩大板塊合二為一是必然的趨勢。

銀行間外匯市場發展歷程

  1994年以前,我國先後經歷了固定匯率制度雙軌匯率制度。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外匯管理體制進行了重大改革: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度。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銀行結匯售匯,銀行則進入銀行間外匯市場進行交易。

  1994年4月4日,中國外匯交易系統啟動運營,全國統一、規範的銀行間外匯市場正式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簡稱“外匯市場”)主要為外匯指定銀行平補結售匯頭寸餘缺及其清算提供服務,外匯指定銀行為交易主體,外匯管理部門對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實行上下限額管理,對於超過或不足限額的部分,銀行可通過銀行間市場售出或補充。

  外匯市場建立以來發展迅速,交易主體不斷增加,交易品種不斷豐富,業務範圍不斷擴大,服務時間不斷延長。1994年4月5日增設港幣交易。1995年3月1日開辦日元交易。2002年4月1日增加歐元交易。2003年10月1日起,允許交易主體當日進行買賣雙向交易。2005年5月18日開辦了8種外幣對交易。2005年8月15日推出遠期外匯交易。2006年1月4日開始即期交易增加詢價方式,並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2006年4月24日,推出人民幣與外幣掉期業務。2006年8月1日起增設英鎊交易。在增加交易品種的同時,交易時間進一步延長。2003年2月8日開始,即期競價交易時間從9:20~11:00延長到9:30~15:30;2006年10月9日起收市時間進一步延長到17:30,與詢價交易的交易時間保持一致。

銀行間外匯市場現狀

  近年來,伴隨著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不斷完善,外匯市場發展開始提速並取得顯著進展。交易量不斷擴大,價格雙向波動幅度逐漸增加,截至2006年10月,外匯市場的會員數已經達到260家。

  Image:银行间外汇市场现状.jpg

  Image:银行间外汇市场现状2.jpg

  外匯市場已從簡單的頭寸平補市場發展成為滿足會員融通本外幣資金、提高資金運用效率、降低匯率風險等的需求的多功能市場,在支持人民幣匯率穩定,傳導央行貨幣政策、服務金融機構和監管部門等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入市流程

  外匯市場實行會員制,會員包括符合要求的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等機構。

基本條件

人民幣外匯市場 即期
銀行 外匯業務經營權
結售匯業務經營許可證明
非銀行
金融機構
外匯業務經營權
結售匯業務經營許可證明
註冊資本金要求
從事外匯交易的專業人員(2名以上)
兩年內沒有重大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行為
非金融
企業
上年度經常項目或貨物貿易進出口額規模達到要求
從事外匯交易的專業人員(2名以上)
兩年內沒有重大違反外匯管理法規的行為
遠期即期市場會員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業務資格
非金融企業須經外匯局批准
掉期取得遠期會員資格6個月後自動獲得
外幣對市場經批准可以從事外匯買賣業務的金融機構

入市流程

  具備基本條件的機構可以向交易中心提出入市申請,流程如下:

  (1)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請,提交相關表格和材料。

  (2)交易中心審批(或報外匯局備案)。

  (3)經審核符合入市要求的機構,由交易中心批准其成為外匯市場會員,同時發佈市場公告。

  (4)簽署相關協議。

  (5)收到批准文件後,會員應指派交易員參加交易中心組織的培訓。交易員參加培訓時須提交登記表。培訓合格的交易員,交易中心將頒發資格證書。

  (6)申請與交易系統連接的專線,準備交易終端所需的軟硬體。

  (7)申領數字證書

入市申請材料







即期
銀行 申請報告(說明申請目的、人員配備交易系統等情況)
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批准件的複印件
非獨立法人提供上級行授權文件
其他有關材料
非銀行
金融機構
申請報告
外匯業務經營資格批准件的複印件
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批准件的複印件
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過的上年度財務報告
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的內部管理制度
其他有關材料
非金融
企業
申請報告
上年度經常項目和貨物貿易進出口總額等有關情況的報告
上年度外匯收支和結售匯業務情況
申請前兩年外匯管理合規情況的證明

參與銀行間外匯市場交易的內部管理制度
企業集團內部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制度
其他有關材料

遠期掉期
政策性銀行
商業銀行
信托投資公司
金融租賃公司
財務公司
汽車金融公司
申請報告
金融衍生品交易業務資格
其他材料
其他非銀行
金融機構
申請報告
相應監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其他材料
非金融企業 申請報告
國家外匯管理局的批准文件
其他材料
外幣對市場 申請報告
外匯買賣業務許可文件

  除上述材料外,還需要填寫如下表格:

  • 《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基本情況表》
  • 《外匯交易系統數字證書申請表》
  • 《銀行間外匯交易系統會員入網/退網申請表》

  會員如從事競價交易,還需提供清算賬戶信息,填寫並提交:

  • 《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清算賬戶開戶情況表》

交易終端配置

 交易終端須安裝微軟的Windows操作系統、IE瀏覽器和Java虛擬機(JVM)。另外還須安裝微軟Excel、Arcobat Reader中文版7.0或更高版本,以支持交易清單的列印。交易終端軟、硬體配置最低要求如下表:

項目 最低配置要求 備註
硬體 CPU 1.7G Hz; 記憶體1GB;
硬碟30GB;網卡100M;
屏幕解析度1024X768
建議使用雙屏顯示器
操作系統 簡體中文版Microsoft Windows XP SP2
Java 虛擬機環境 Sun Java 1.5.0_06
Interner Explorer 簡體中文版Microsoft IE 6.0 SP2
第三方軟體
簡體中文版Microsoft Office Web;
Components 11.0.0.6555或
簡體中文版Mircosoft Excel 2000
導出交易數據;
列印交易數據表格
簡體中文版Adobe Reader 7.0 下載查看結算清單

數字證書

  數字證書是標誌網路用戶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數據。為了保證外匯市場的高效與安全運行,會員單位除具備符合技術要求的交易終端,還須申領並安裝數字證書。數字證書的申領、更新、廢除的方法如下:

申領 填寫《外匯交易系統數字證書申請表》
交易中心審核後發放數字證書和密碼信封
更新 數字證書的有效期為2年(做市商數字證書有效期為5年),會員應在證書失效
前後90天內向交易中心申領新的證書。
遺失 儘快向交易中心申請該證書廢除,重新申辦數字證書
廢除 填寫《外匯交易系統數字證書廢除申請表》
協助交易中心辦理廢除證書手續

  數字證書被正式廢除之前,與該數字證書相關的一切責任仍由擁有該數字證書的機構承擔。

會員信息變更

  (1)清算賬戶變更

  會員若更改賬戶,需填寫《銀行間外匯市場會員清算帳戶變更表》,並提前三個工作日提交交易中心。

  (2)口令重置

  交易系統為每個會員設置預設的系統管理員,其他類型用戶的創建、變更由系統管理員在系統中自行操作。會員若遺忘該系統管理員的口令,須提交書面申請,由交易中心為其重置口令。

退市流程

  會員若因業務範圍發生變更、終止營業或其他情況退出外匯市場的,應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請。交易中心收到會員退市申請後,在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併發布市場公告。

  會員退市需提供退出外匯市場的申請書、已履行外匯市場上所有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的證明和其他相關材料。

做市商

  人民幣外匯市場做市商

  根據外匯局《銀行間外匯市場做市商指引(暫行)》(匯發〔2005〕86號),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可向外匯局提出申請成為人民幣外匯市場做市商。

  外幣對市場做市商

  交易中心綜合考慮金融機構在國際外匯市場的表現、內部的電子報價系統與API技術、參與中國外匯市場建設與發展情況等條件,選擇外幣對市場做市商。

市場交易

交易時間

  人民幣外匯交易  北京時間9:30-17:30

  外幣對交易  北京時間8:00-23:00

  中國國內法定假日不開市。

交易模式

  外匯市場實行做市商報價驅動主導的交易機制,採用競價和詢價兩種交易模式。做市商報價驅動的交易機制是指做市商給出買賣雙向價格,會員與做市商進行交易。市場價格主要由做市商決定。

競價交易(Anonymous)

  競價交易也稱匿名交易,是指做市商將各貨幣對的買賣價格報入交易系統,交易系統自動選擇最優的買賣報價並匿名發佈,會員通過一次點擊、匿名詢價或限價訂單方式與做市商匿名交易,交易中心作為中央對手方提供集中清算。 競價交易模式僅適用於即期交易。

  (1)一次點擊(One Click)

  交易金額不大於流動性限額時,會員點擊交易系統顯示的報價,即可按所看到的報價成交。一次點擊交易方式操作方便,效率高,“所見即所得”。

  (2)匿名詢價(RFQ)

  交易金額大於流動性限額時,會員點擊交易系統顯示的報價,即可進入匿名詢價方式。最優報價的做市商可以拒絕成交,或者報出在該交易金額下其願意成交的價格。該交易方式靈活,會員可能獲得大額交易的優惠價格。做市商返回的報價可能不同於當時市場上的最優價格。

  (3)限價訂單(Limit Order)

  會員在交易訂單中確定貨幣對、金額、價格、方向等交易要素,當做市商的報價與之匹配時,系統自動成交。限價訂單的交易金額不能大於流動性限額。只有獲利訂單(Take Profit Orders)才可被系統接受。所有未成交的訂單在系統收盤後將處於未激活狀態。

  (4)流動性限額(Good for Amount)

  在一次點擊或訂單交易方式中,交易中心根據做市商可提供的流動性在交易系統中設置的最大交易金額稱為流動性限額。

人民幣
外匯市場
貨幣對 USD/CNY JPY/CNY HKD/CNYEUR/CNY GBP/CNY
流動性限額 USD 1 M JPY 100 M HKD 10 MEUR 1 M GBP 1 M
外幣對
市場
貨幣對 EUR/USD GBP/USD USD/JPY USD/CAD USD/CHF
流動性限額 EUR 10 M GBP 5 M USD 10 MUSD 10 M USD 10 M
貨幣對 AUD/USD USD/HKD EUR/JPY
流動性限額 AUD 5 M USD 10 M EUR 10 M

詢價交易(Bilateral)

  詢價交易是指會員選擇有授信關係的做市商,雙邊協商交易的幣種、金額、價格、期限等要素,達成交易後雙方自行清算。會員也可以和有授信關係的非做市商會員進行詢價交易。會員可以同時向不多於五個的對手方詢價。詢價交易適用於即期交易遠期交易掉期交易

交易產品

即期交易

  (1)報價規定
貨幣對 報價幅度 清算速度報價精度 最小交易金額
USD/CNY 0.3% T+2 0.0001 10000美元
HKD/CNY 3% T+2 0.00001 10000美元
JPY/CNY 3% T+2 0.000001 10000美元
EUR/CNY 3% T+2 0.0001 10000美元
GBP/CNY 3% T+2 0.0001 10000美元
EUR/USD —— T+2 0.0001 50000美元
AUD/USD —— T+2 0.0001 50000美元
GBP/USD —— T+2 0.0001 50000美元
USD/CHF —— T+2 0.0001 50000美元
USD/HKD —— T+2 0.0001 50000美元
USD/CAD —— T+1 0.0001 50000美元
USD/JPY —— T+2 0.01 50000美元
EUR/JPY —— T+2 0.01 50000美元

  註:1、報價精度是報價點數的基準單位。

  2、非美元貨幣對的交易金額以市場實時匯率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均價折算成美元的金額不得小於最小交易金額。

  (2)交易模式

  競價交易和詢價交易

  (3)清算方式

  競價交易集中清算,詢價交易雙邊清算。

遠期交易

  (1)報價方式

  遠期交易以遠期點方式報價,系統生成遠期點和全價(all-in rate)兩種顯示形式的參考報價,可成交報價以全價表示。

  (2)報價期限

  遠期交易報價期限為TODAY、TOM、1D、1W、2W、3W、1M、2M、3M、4M、5M、6M、9M、1Y、18M、2Y、3Y等標準期限。實際成交可以是非標準期限。

  其中:

  TODAY表示起息日在成交日當天,

  TOM表示起息日在成交日後第一個交易日

  1D表示起息日在即期起息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

  (3)報價精度、報價幅度和最小交易金額

  遠期點的報價精度為0.01,其他同即期。

  (4)交易模式

  詢價交易

  (5)清算方式

  雙邊清算

  (6)差額清算遠期(NDF)

  交易雙方在起息日按照約定的遠期匯率和定價日匯率的差額進行結算的遠期交易。

掉期交易

  (1)報價方式

  掉期交易以掉期點方式報價,系統生成的可成交報價以近端交易全價(all-in rate)和掉期點差(Gap)表示。

  (2)報價期限

  掉期交易報價期限為O/N、T/N 、S/N 、1W、2W、3W、1M、2M、3M、4M、5M、6M、9M、1Y、18M、2Y、3Y等標準期限。實際成交可以是非標準期限。

  其中:

  O/N表示當天/下一交易日(TODAY/TOM)

  T/N表示下一交易日/即期(TOM/SPOT)

  S/N表示即期/即期的下一個交易日(SPOT/1D)

  (3)報價精度、報價幅度和最小交易金額

  掉期點的報價精度為0.01,其他同即期。

  (4)交易模式

  詢價交易

  (5)清算方式

  雙邊清算

交易系統

交易系統包括核心交易系統和交易輔助功能。

核心交易系統

  Image:核心交易系统.jpg

交易輔助功能

  Image:交易辅助功能.jpg

資金清算

  競價交易採用集中清算,詢價交易採用雙邊清算。

集中清算

  集中清算是指會員達成交易後以交易中心為中央清算對手方,與交易中心辦理資金清算。

  (1)清算速度:T+2(涉及加元的交易為T+1)

  (2)清算金額:人民幣外匯市場與外幣對市場分別實行同幣種的軋差清算,但兩市場之間不進行同幣種軋差

  (3)清算途徑:人民幣資金清算通過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辦理,外匯資金清算通過境外清算系統辦理。

  (4)清算賬戶:交易中心在人民銀行開設人民幣清算賬戶,在境外清算行開設外幣清算賬戶,並告知會員。會員入市時須向交易中心提供其清算賬戶信息。會員在每個幣種上只能指定一個賬戶與交易中心辦理資金清算。

雙邊清算

  交易雙方之間按約定的交易要素進行資金清算。 會員可以為每個幣種設置多個清算賬戶。

異常情況處理

技術停盤或臨時停市

  發生下列交易異常情況之一,經啟用外匯交易系統的備份系統,部分或全部交易仍不能進行的,交易中心可以決定技術性停盤或臨時停市:

  • 不可抗力
  • 意外事件
  • 技術故障
  • 交易中心認定的其他異常情況

 交易中心對技術性停盤或臨時停市的決定予以公告。

應急處理

  系統容災應急

  發生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時,交易中心將啟用備份系統。若生產系統和備份系統均無法正常運行,交易中心將啟用人工應急預案直至交易系統恢復正常。

  會員端終端故障應急

  當會員交易終端出現故障且在短時間內無法排除,會員可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請改為人工應急交易或場外交易。

  網路故障處理

  當交易中心和會員端一方或雙方發生網路連接故障且在短時間內無法排除時,會員可向交易中心場務提出申請改為人工應急交易或場外交易。

  會員操作失誤處理

  會員端誤操作造成的成交紀錄,交易雙方依照最小損失和最大限度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原則協商解決,交易中心可協助提供相關材料。

應急交易

  應急交易是指交易系統因異常情況導致會員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交易,經會員申請、交易中心確認後所採取的補救性交易措施。

  應急交易適用範圍為詢價交易模式下的人民幣外匯即期、遠期交易,會員必須在交易收市前30分鐘之前提交應急交易申請。

  應急交易流程圖

  Image:应急交易流程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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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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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93.127.* 在 2012年2月8日 23:10 發表

寫的很詳細,非常有用

回複評論
73.4.30.* 在 2017年6月16日 11:15 發表

回複評論
73.4.30.* 在 2017年6月16日 11:15 發表

贊~~~~

回複評論
123.157.53.* 在 2017年8月12日 16:32 發表

請問老師印尼的ptfx是正規的外匯經記商嗎。

回複評論
112.17.237.* 在 2020年10月18日 12:0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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