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預算調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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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一般預算調撥支出[1]
一般預算調撥支出是上下級預算之間,本級預算之間進行資金調撥使用的專用科目。按《預演算法》第23條的規定,上級政府不得在預算之外調用下級政府預算的資金。下級政府不得擠占或者截留屬於上級政府預算的資金。也就是說預算資金的調撥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按預演算法的要求進行調撥。
一般預算調撥支出的內容[1]
一般預算調撥支出的內容包括有:
(1)一般預算補助支出,反映上級財政補助給下級財政屬於一般預算的支出。具體有:①稅收返還支出,稅收返還支出主要指中央預算以各地上解中央增值稅、消費稅為基數,按一定比例再返給地方的預算收入,對稅收返還支出,下級預算可在計算財力時考慮作本級預算安排。②原體制補助支出,原體制補助是以1994年分稅制改革前確認的中央對地方的體制補助支出返地方預算。原體制補助支出,下級預算可作本級預算財力安排。③專項補助支出,專項補助是上級預算對下級預算確定的有專門用途的補助支出,對專項補助,下級預算只能按上級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不能調整資金使用,也不能做地方預算財力安排、做其他支出。④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支出,是指上級預算對下級預算沒有明確規定使用範圍的轉移性補助,下級預算可做機動財力安排。⑤調整工資轉移支付補助支出,是指上級預算對下級預算因調整工資,而給予的補助支出。此類補助只能用於工資支付發放,不做他用。⑥社會保障轉移支付補助支出,是指上級預算對下級預算給予的社會保障專項性補助支出。此類資金下級預算也不能改變資金用途,要專門用於補充社會保障資金的不足。⑦結算補助支出,是指上級預算與下級預算在結算過程中給予下級預算的資金撥付。結算補助支出規定了專門用途的要按規定用途使用,沒有規定的可做下級機動財力。⑧農村稅費改革補助支出,是指上級預算對於下級預算因在農村進行稅費改革時,影響下級預算收人而給予的專門補助,此類補助應專門用於農村因稅費改革而發生的各項支出。⑨所得稅基數返還支出,是指2001年因對所得稅預算管理體制改革,上級預算將集中的所得稅收人再確定一個基數,給予下級預算的補助。此類補助下級預算可以作為本級財力考慮並安排使用。⑩其他補助支出。
(2)一般預算上解支出,反映下級財政上解上級財政屬於一般預算的支出,包括:①原體制上解支出。②專項上解支出。③其他上解支出。
(3)一般預算調出資金。
(4)一般預算年終結餘。
一般預算調撥支出的案例分析[1]
2003年湖南省某縣收到上級補助收入25638萬元,其中:消費稅和增值稅返還收入5631萬元。所得稅基數返還5249萬元,專項補助7299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361萬元,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補助2065萬元(規定用於中小學教師工資轉移支付補助883萬元),調整工資轉移支付補助3762萬元,結算補助863萬元,農業稅災減免及企事業單位預算劃轉補助282萬元,其他補助126萬元。按規定上解支出1861萬元,其中:原體制上解915萬元,專項上解946萬元。縣財政在收到預算調撥資金後,將消費稅和增值稅稅收返還收入5631萬元,所得稅基數返還5249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補助361萬元,結算補助863萬元,合計12104萬元作本級預算財力安排,納入財政預算支出。包括專項補助在內的其餘13496萬元,按上級預算指定用途使用,本級預算不作財力考慮。
在本例中,某縣財政將上級預算補助沒有規定專門用途的資金納人縣本級財力是恰當的,對於這一部分資金,縣本級預算年初在安排預算支出時可以參照上年數作預算財力。對於上級預算有制定用途的資金應按上級預算規定的用途使用,縣本級不能進行調整和改變,也無須作預算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