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轉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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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業的一種不以購買本年的商品和勞務而作的支付,即政府或企業無償地支付給個人或下級政府,以增加其收入和購買力的費用。它是一種收入再分配的形式。各國轉移支付的具體辦法不盡相同,主要有一般性轉移支付和特殊性轉移支付兩種。
一般性轉移支付又稱體制性轉移支付,是指上級政府根據依法核定的下級政府標準財政需要額與財政支出額的差量以及各地區間在人口、資源、貧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別因素將其財政資金轉作下級政府財政收入的一種補助形式。
一般性轉移支付是政府間財政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縮小地區間財力差距,實現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均等化。此類轉移支付不規定具體用途,由接受撥款的政府自主安排使用。我國一般性轉移支付從1995年起實施,原稱之為過渡期轉移支付。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漸進和適當照顧老少邊窮地區的原則,主要參照各地標準財政收入和標準財政支出的差額及可用於轉移支付的資金數量等客觀因素,按統一公式計算確定。
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用於彌補地方各級政府財政收支差額和相同級次不同地區財政收支平衡。一般性轉移支付又可分縱向轉移支付和橫向轉移支付。縱向轉移支付的目的是彌補財政收支差額,具體數額按因素法確定。橫向轉移支付的目的是提高貧困地區財政服務水平,具體數額為依法測算的地區稅收能力指數與全國平均稅收能力指數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