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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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条件是指由FIDIC联合会制定并推荐使用的合同条件,其特点是由通. 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构成了制约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全部合同条件。
FIDIC即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énieurs-Conseils),它于1913年在英国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FIDIC发展迅速起来。至今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其会员。中国于1996年正式加入。FIDIC是世界上多数独立的咨询工程师的代表,是最具权威的咨询工程师组织,它推动着全球范围内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1、FIDIC下设2个地区成员协会:FIDIC亚洲及太平洋成员协会(ASPAC);FIDIC非洲成员协会集团(CAMA)。 FIDIC还设立了许多专业委员会,用于专业咨询和管理。如业主/咨询工程师关系委员会(CCRC);合同委员会(CC);执行委员会(EC);风险管理委员会(ENVC);质量管理委员会(QMC);21世纪工作组 (Task Force 21)等。FIDIC总部机构现设于瑞士洛桑(FIDIC P.O.Box 861000 Lausanne 12,Switerland)。
每一种FIDIC合同条件文本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在使用中可利用专用条件对通用条件的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满足各类项目和不同需要。FIDIC系列合同条件的优点是,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公正性和严密性;合同各方职责分明,各方的合法权益可以得到保障;处理与解决问题程序严谨,易于操作。FIDIC合同条件把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技术、经济、法律三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合同体系。
FIDIC出版的各类合同条件先后有:
-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1992年修订版)(红皮书)
- (2)《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1988年第2版)(黄皮书)
- (3)《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1994年第1版)(与红皮书配套使用);
- (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5年版)(桔皮书);
- (5)《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 (6)《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 (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
- (8)《简明合同格式》(1999年第一版);
- (9)多边开发银行统一版《施工合同条件》(2005年版),等等。
FIDIC于1999年出版的四种新版的合同条件,是在继承了以往合同条件的优点的基础上,在内容、结构和措辞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进行了重大的调整。称为第一版可为今后改进留有余地。2002年,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经FIDIC授权将新版合同条件译成中文本。
1.四种新版的合同条件及其适用范围
(1)《施工合同条件》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该文件推荐用于有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主要用于单价合同。在这种合同形式下,通常由工程师负责监理,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施工,但也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
《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该文件推荐用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通常采用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按照雇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建筑物的任何组合,进行工程总承包。但也可以对部分工程采用单价合同。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简称“银皮书”该文件可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提供工厂或类似设施的加工或动力设备、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采用总价合同。这种合同条件下,项目的最终价格和要求的工期具有更大程度的确定性;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实施的全部责任,雇主很少介入。即由承包商进行所有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最后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
(4)《简明合同格式》
《简明合同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简称“绿皮书”。该文件适用于投资金额较小的建筑或工程项目。根据工程的类型和具体情况,这种合同格式也可用于投资金额较大的工程,特别是较简单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此合同格式下,一般都由承包商按照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提供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工程,此合同也同样适用。
新版的FIDIC合同条件,同过去版本比较具有以下特点:
①在编排格式上统一化。新版中的通用条件部分均分为20条,条款的标题以至部分条款的内容能一致的都尽可能一致。
②四种新版合同条件的使用范围大大拓宽,适用的项目种类更加广泛。
③与老版本相比较新版条款的内容作了较大的改进和补充。
④在编写思想上也有了新的变化。新版本尽可能地在通用条件中做出全面而细致的规定,便于用户在专用条件中自行修改编写。
⑤新版本对业主、承包商双方的职责、业务以及工程师的职权都作了更为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⑥新版合同条件在语言上比以前的老版本简明,句子的结构也相对简单清楚,因比老版本更易懂、易读。
(四)多边开发银行统一版《施工合同条件》
FIDIC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加勒比开发银行、北欧开发基金等国际金融机构共同工作,对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进行了修改补充,编制了这本用于多边开发银行提供贷款项目的合同条件——多边开发银行统一版《施工合同条件》(2005版)。这本合同条件,不仅便于多边开发银行及其借款人使用FIDIC合同条件,也便于参与多边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的其他各方,如工程咨询机构、承包商等使用。
多边开发银行统一版《施工合同条件》,在通用条件中加入了以往多边开发银行在专用条件中使用的标准措辞,减少了以往在专用条件的增补和修改的数量,提高了用户的工作效率,减少了不确定性和发生争端的可能性。该合同条件与FIDIC的其他合同条件的格式一样,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以及各种担保、保证、保函和争端委员会协议书的标准文本,方便用户的理解和使用。
(五)协议书范本
FIDIC出版的协议书是也一种合同格式,通常适用于应用功能比较单一、条款比较简单的合同。目前常用的协议书范本有:
(1)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范本(1998年第三版)(白皮书);
(2)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
(3)代表性协议范本(新);
(4)EIC的施工-运营-转让/公共民营合作制项目白皮书;
(5)联营(联合)协议书;
(6)咨询分包协议书。
其中,《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范本》(白皮书第三版),用于建设项目业主同咨询工程师签订服务协议书时参考使用。文本适用于由咨询工程师提供项目的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合同管理、生产准备和运营等涉及建设全过程的各种咨询服务内容。
在该协议书中,对客户和工程咨询单位的职责、义务、风险分担和保险等方面在条款内容上做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增加了反腐败条款和友好解决争端等条款,更好地适应了当前工程市场的需要。这对加强工程咨询市场的规范化,提高工程咨询质量,进而提升项目决策和管理水平有较大的帮助。
(六)工作指南
FIDIC为了帮助项目参与各方正确理解和使用合同条件和协议书的涵义、帮助咨询工程师提高道德和业务素质,提升执业水平,相应地编写了一系列工作指南。FIDIC先后出版的工作指南达几十种,如:
(1)FIDIC合同指南(2000年第1版);
(2)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服务协议书(白皮书)指南(2001年第2版);
(3)咨询工程师和环境行动指南;
(4)咨询分包协议书与联营(联合)协议书应用指南;
(5)工程咨询业质量管理指南;
(6)工程咨询业ISO9001:9004标准解释和应用指南;
(7)咨询企业商务指南;
(8)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和咨询专家工作成果评价指南;
(9)FIDIC关于提供运行、维护和培训(MT)服务的指南;
(10)FIDIC生产设备合同的EIC承包商指南;
(1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的EIC承包商指南;
(12)红皮书指南;
(13)业务实践指南系列;
(14)业务实践手册指南;
(15)工程咨询业实力建设指南;
(16)选聘咨询工程师(单位)指南;
(17)施工质量——行动指南;
(18)质量管理指南;
(19)ISO9001:2000质量管理指南解读;
(20)业务廉洁管理指南;
(21)职业赔偿和项目风险保险:客户指南;
(22)联合国环境署—国际商会—FIDIC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南;
(23)项目可持续管理指南。等等。
这里重点简要介绍其中的两本指南,这两本指南已在我国翻译出版。
1.新版《FIDIC合同指南》(2000年第1版)
该合同指南是FIDIC针对其三本新版合同条件(1999年第1版),于2000年编写的权威性应用指南。FIDIC三本新版合同条件,即《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和《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
为了帮助有关人员更好地学习应用这套新版合同条件,《FIDIC合同指南》将三种合同条件的特点进行了对比;对编写中的思路以及一些条款做了说明;对如何选用适合的合同格式、如何编写合同专用条件及附件等提供了指导意见。这对于加深理解和合理使用这些合同条件具有指导意义。
2.《客户/咨询工程师(单位)协议书(白皮书)指南》(2001年第2版)
该指南是FIDIC 2001年在原白皮书《应用指南》(1991年)的基础上,针对1998年FIDIC《客户/咨询工程师服务协议书范本》(白皮书)第3版重新修订的《应用指南》。
全书共分为8章。
第1章引言。介绍了“白皮书”编写背景和指导原则。
第2章对“白皮书”中的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及专用条件44条规定做了详细说明;对需要在专用条件中对通用条件做补充调整的,给出了范例条款。
第3章是对“白皮书”的附加讨论,针对不同的委托服务方式,对有关条款特别是双方责任划分和保险等问题做了进一步说明,对需要补充的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都给出了范例条款,包括可能需要增加的第45—50条的附加条款范例。
第4章介绍作为服务协议书附录A的服务范围。提出了咨询工程师可提供的咨询服务包括:投资前、详细规划、设计、采购、实施和运行6个阶段的各类咨询;给出了每一阶段咨询工程师可以提供的服务,及协议书中应明确的原则。并在附件1和附件2种,对土木和环境工程咨询工程师可提供的服务分别开列了详细清单。
第5章是介绍作为协议书附录B的,“需要客户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第6章对如何计算和支付报酬作了详细说明,并给出相应的范例条款。
第7章是编写委托服务范围(TOR)、建议书和协议书的注意事项。第8章是新开列的参考文献。
(七)工作程序与准则及工作手册
FIDIC编制的文件中,有许多关于咨询业务指导性文件,主要有工作程序与准则以及工作手册等,这些文件对于规范工程市场活动,指导咨询工程师的工作实践、提高服务质量均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1.工作程序与准则
FIDIC根据咨询的业务实践的需要,编制和出版了一些重要的工作程序与准则以指导工作,其中包括:
(1)FIDIC招标程序;
(2)咨询专家在运行、维护和培训中的作用─运行、维护和培训;
(3)编制项目成本估算的准则及工作大纲;
(4)根据质量选择咨询服务;
(5)推荐常规——使在解决建设上争端中作为专家的设计专业人员用;
(6)职业责任保险入门;
(7)建设、保险与法律;
(8)国外施工工程英文标准函;
(9)大型土木工程项目保险;
(10)承包商资格预审标准格式。
2.工作手册
FIDIC的工作手册可以作为咨询工程师的培训资料,对于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起着有益的作用。下面列出的是一些常用的工作手册。
(1)风险管理手册
(2)环境管理体系培训大全
(3)业务廉洁管理体系培训手册
(4)业务实践手册
(5)质量管理体系培训材料等
FIDIC专业委员会编制了一系列规范性合同条件,构成了FIDIC合同条件体系。它们不仅被FIDIC会员国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使用,也被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州开发银行等世界金融组织在招标文件中使用。在FIDIC合同条件体系中,最著名的有:《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of Contract for Work Of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通称 FIDIC“红皮书”)、《电气和机械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for Electrical and Mechanical Works,通称FIDIC“黄皮书”)、《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Client/Consulant Model Services Agreement,通称FIDIC “白皮书”)、《设计—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Design— Build and Turnkey,通称FIDIC“桔皮书”)等。
为了适应国际工程业和国际经济的不断发展,FIDIC对其合同条件要进行修改和调整,以令其更能反映国际工程实践,更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意义,更加严谨、完善,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尤其是近十几年,修改调整的频率明显增大。如被誉为土木工程合同的圣经的“红皮书”,第一版制定于1957年,随后于1963、 1977、1987年分别出了第二、三、四版。1988、 1992年又2次对第四版进行修改,1996年又作了增补。
1999年,FIDIC在原合同条件基础上又出版了2份新的合同条件。这是迄今为止FIDIC合同条件的最新版本。
2.1 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简称“新红皮书”)
新红皮书与原红皮书相对应,但其名称改变后合同的适用范围更大。该合同主要用于由业主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Works)和土木工程(Engi- neeringWorks)。
2.2 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and Design—Build,简称“新黄皮书”)
新黄皮书与原黄皮书相对应,其名称的改变便于与新红皮书相区别。在新黄皮书条件下,承包商的基本义务是完成永久设备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2.3 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 Turnkey Projects,简称“银皮书”)
银皮书又可译为“设计—采购一施工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它与桔皮书相似但不完全相同。它适于工厂建设之类的开发项目。是包含了项目策划、可行性研究、具体设计、采购、建造、安装、试运行等在内的全过程承包方式。承包商“交钥匙”时,提供的是一套配套完整的可以运行的设施。
2.4 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
该合同条件主要适于价值较低的或形式简单、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房屋建筑和土木工程。
以上几个合同文本目前正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FIDIC文献编译委员会翻译和组织出版。
FIDIC合同条件是在总结了各个国家、各个地区的业主、咨询工程师和承包商各方经验基础上编制出来的,也是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成熟起来的,是目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高水平的、规范的合同条件。这些条件具有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其合同条款公正合理,职责分明,程序严谨,易于操作。考虑到工程项目的一次性、唯一性等特点,FIDIC合同条件分成了“通用条件”(General Conditions)和“专用条件” (Conditions of Particular Application)两部分。通用条件适于某一类工程。如红皮书适于整个土木工程(包括工业厂房、公路、桥梁、水利、港口、铁路、房屋建筑等)。专用条件则针对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是在考虑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不同、项目特点和业主要求不同的基础上,对通用条件进行的具体化的修改和补充。
FIDIC合同条件的应用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
3.1 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一些国际项目直接采用
在世界各地,凡世行、亚行、非行贷款的工程项目以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工程招标文件中,大部分全文采用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凡亚行贷款项目,全文采用FIDIC“红皮书”。凡世行贷款项目,在执行世行有关合同原则的基础上,执行我国财政部在世行批准和指导下编制的有关合同条件。
3.2 合同管理中对比分析使用
许多国家在学习、借鉴FIDIC合同条件的基础上,编制了一系列适合本国国情的标准合同条件。这些合同条件的项目和内容与FIDIC合同条件大同小异。主要差异体现在处理问题的程序规定上以及风险分担规定上。 FIDIC合同条件的各项程序是相当严谨的,处理业主和承包商风险、权利及义务也比较公正。因此,业主、咨询工程师、承包商通常都会将FIDIC合同条件作为一把尺子、与工作中遇到的其它合同条件相对比,进行合同分析和风险研究,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防止合同管理上出现漏洞。
3.3 在合同谈判中使用
FIDIC合同条件的国际性、通用性和权威性使合同双方在谈判中可以以“国际惯例”为理由要求对方对其合同条款的不合理、不完善之处作出修改或补充,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种方式在国际工程项目合同谈判中普遍使用。
3.4 部分选择使用
即使不全文采用FIDIC合同条件,在编制招标文件、分包合同条件时,仍可以部分选择其中的某些条款、某些规定、某些程序甚至某些思路,使所编制的文件更完善、更严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可以借鉴FIDIC合同条件的思路和程序来解决和处理有关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FIDIC在编制各类合同条件的同时,还编制了相应的“应用指南”。在“应用指南”中,除了介绍招标程序、合同各方及工程师职责外,还对合同每一条款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这对使用者是很有帮助的。另外,每份合同条件的前面均列有有关措词的定义和释义。这些定义和释义非常重要,它们不仅适合于合同条件,也适合于其全部合同文件。
4、结语
系统地、认真地学习和掌握FIDIC合同条件是每一位工程管理人员掌握现代化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理论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与国际接轨的基本条件。目前,我国岩土工程行业面临着许多机遇与挑战。不少施工单位参与了许多大型工程项目的建设,对FIDIC合同条件及管理模式有了一定的体会和认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关注和及时获取这方面的信息,对提高管理水平是十分有益的。
答非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