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过度医疗(Excessive Medical Treatment)
目录 |
什么是过度医疗[1]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疗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也可以表述为,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违反伦理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或者治疗。主要具有两个特点,一个是与道德相违背;一个是具有不必要性。
过度医疗的成因[2]
1.国家层面
(1)法律法规设置不健全。在没有颁布《侵权责任法》之前,虽然医疗相关法律法规也涉及到过度医疗问题,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在医疗诉讼中,对于过度医疗的认定,存在标准不一致、医疗过错鉴定机制不完善、实际操作存在困难等问题,容易造成鉴定结论有悖事实的情况。因此造成在医疗事故鉴定、医疗诉讼案件审理中对过度医疗的重视程度不够,不足以引起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重视。
(2)国家财政投入不足。由于国家对公立医院投入不足,自负盈亏的经济政策强化了医院对药品收入和检查收入的依赖。很多公立医院为了多创收,鼓励医生多开药、多做检查。医生收入与其处方行为等机械挂钩,也影响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
(3)医疗保险机构监管缺失。在欧美一些国家,医生治病要经过保险公司的批准。该实施怎样的治疗,包括手术药物的费用,都得经保险公司审批。经过保险公司批准的费用不会转嫁到个人头上。而国内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刚刚起步,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较多,特别是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是当前制度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劳动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险科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的时间不长,如何加强和完善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控制过度医疗还是一个全新的课题。
2.医疗机构层面
(1)医院层面。在日趋激烈的医疗行业竞争中,部分医疗机构为了尽快获得经济效益,忽视了社会责任,侧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指标,导致科室一味追求医疗收入,易造成医疗过度。
(1)医务人员。医疗卫生行业具有风险程度高、风险复杂及风险不确定等特点,加之近年来医疗纠纷、医疗诉讼案件的逐年增加,促使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出现。而防御性医疗也加剧了过度医疗。防御性医疗行为(Defensive Medicine)最早于1978年由美国Tancredi等提出,指医务人员为降低医疗风险、减轻风险责任而对患者实施超出规范化诊疗常规的检查、诊断、治疗以及规避高危患者或高危诊疗程序的医疗行为 。在2000年前后,由于实行了医疗举证责任倒置,使得医务人员为了规避自身风险,引导甚至主动要求患者多做高端检查和高端治疗,导致过度医疗。
3.社会公众层面
医疗信息匮乏造成患方主动性过度医疗。即由于患方对医疗知识不了解,盲目就医和治疗造成医疗资源浪费。
过度医疗的危害[2]
1.损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导致医患关系恶化
医学不仅需要体现高超的医疗技术,还要注重“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关怀。现阶段,在医疗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医保覆盖不全的情况下,过度医疗增加了患者就医的经济负担,未能真正体现医学的人文精神,恶化了医患关系。
2.造成医疗资源浪费,影响卫生服务公平性
目前,我国医疗机构仍相对不足,医疗资源仍比较缺乏,尤其是农村。过度医疗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导致医疗资源不足与医疗资源浪费并存,最终导致卫生服务不公平。
3.医疗风险比率上升
医源性不良医疗安全事件正日益增加。过度医疗扩大了疾病诊疗的适应症,存在保守治疗改为手术治疗,门诊随访成了入院治疗,无创检查变为有创检查,低档抗生素换为高档抗生素,无适应症用药,辅助用药过度等现象。而手术治疗、有创检查、入院监护、药物使用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因此,过度医疗势必会增加患者医疗风险比率。而人力的不足更会加重这种风险发生,增加患者医源性损伤风险。
过度医疗的应对策略[3]
1.加快医疗体制改革
(1)完善监管机制。虽然市场化改革要求政府放权,做好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引导工作。例如,通过制定规范的诊疗流程,构建医疗服务质量控制、评估的指标和管理体系,确保医生、医院和患者的正当利益都能得到保障,同时,必须加强对医疗服务各方的监管。增加医疗服务质量和价格体系的透明度,可以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患者、同行专家、医保公司等联合对医院、医生的医疗行为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发现有过度检查、用药行为即给予惩罚。在医保基金补偿逐渐成为医院主要收入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完善的监管来提高医保基金的利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医保部门必须引入制约机制,通过专家介入等方式加强对医疗服务提供者和需求者的监督,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医疗支出。
(2)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为了打破医疗市场的垄断,必须推进医疗服务机构的多元化,促进自由有序的竞争。既要从整体上建立健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增加医疗保险定点医疗单位,又要促进非公立医院、合资医院的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加快国有非盈利性医院改造,采取改制转型、联合兼并等形式,吸引资金、技术、管理方法,促进医疗机构的多元化,形成以公有制医疗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与经营方式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新格局。同时要注意将优质医疗资源由中心城区向远郊区县转移,医疗服务重心由大医院向基层社区转移。
2.改革医生薪酬体系,加强医德建设
(1)改革薪酬体系。在现有体制下,医生的个人收人与医生为医院创造的经济收入相关,医生为了增加个人收人开不必要的处方。有学者建议在国家财政收入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加大对公立医院的国家投资,使医院不再为经济问题以经济指标考核医生,实行收支两条线,只用医疗服务质量、效果来考核医生才是对过度医疗的治本之策。如果担心这样会损害医生积极性,可考虑保留奖励津贴,但对津贴级别的评定模式放弃以经济效益为唯一标准,由患者、社会中间机构及医院管理人员3方按各项工作指标进行评定,建立动态医生薪酬体系,参考药物经济学的评价方法客观地考虑医生提供医疗服务的效益、成果和效率。既能防止过度医疗的行为,控制不必要的医疗支出,又能保障患者的权利,协调好各方利益。这样就能使医生真正以患者为中心,促使其依靠技术,为患者提供科学、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2)加强医德建设。医乃仁术充分说明医学是技术与医德的复合体,只有具备高尚的医德才能提供真正优良的服务。医疗体制、市场化环境都只是外因,医生的医德修养是至为关键的内因。提供过度医疗是与患者第一、知情同意等医学道德原则相违背的,因此必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使医生严格遵守知情同意原则,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病情资料,坚决杜绝为了获取利益而提供不真实的信息,诱导患者进行过度医疗。医生也要加强职业道德修养,通过对患者健康的关怀维护医学的神圣形象。
3.规范媒体广告宣传,杜绝虚假广告
由于大众传媒对人们的医疗服务取向具有一定的诱导作用,不断曝光的假药代言事件等都充分说明这点。医药广告中有正规广告,也有违法广告。中央电视台虽禁医了,但地方台、各级媒体都充斥着大量的医疗广告,医疗宣传单也无处不在,广告内容真伪难辨。这要求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审查在电视、广播等媒体播放的医疗、药品广告,禁止在报纸、杂志等各种纸质出版物刊登虚假医药广告。
4.加强医学科普教育,帮助患者树立正确健康意识
患者歪曲的健康意识是过度医疗的重要原因。医学科学技术的进步使人们对健康和疾病的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对医疗服务的消费需求在规格上也有提高。很多患者把未病当作病,宁可多花钱、多吃药,追求健康本无可厚非,但是很多疾病无需所谓高科技、新产品,利用一般技术、药品就能治愈,因此要增强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引导公众科学就医,客观对待医疗中的每一个环节,形成良好用药、就医习惯,自觉抵制过度医疗。通过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鼓励群众树立预防为先的健康理念,打破他们对高技术神话的迷恋,从而消除过度医疗的隐患。
多提供医学法律规则,现在医医生为了收入不则手段从老百姓身上刮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