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本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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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资金主要包括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又可以分为固定红利优先股、浮动红利优先股和可转换优先股。[2]
股本资金的作用[2]
由于项目融资中股本资金在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上的特殊性,股本投入在项目中具有风险资本的性质,它是项目融资的基础。由于债务资金具有优先受偿权,贷款人均将项目投资者的股本资金视为其融资的安全保障。然而,作为项目投资者,股本资金不仅要承担风险,更重要的是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能够为其带来相应的投资收益。
增加股本资金并不能改变或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但可以提高项目的风险承受能力,增加项目的经济强度。股本资金在项目融资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股本资金越高,债务资金风险越低。项目预期的现金流量(在偿还债务之前)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固定的。贷款银行通常希望项目的现金流量能够按照计划支付项目的生产成本、资本开支、管理费用,并按计划偿还债务,同时为各种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风险提供充分的资金余地。毫无疑问,项目承受的债务越高,现金流量中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占用比例就越大,贷款人所面对的潜在风险也就越大;相反,在项目中股本资金投入越多,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就越强,贷款人的风险也就越小。
第二,股本资金越高,借款成本越低。具有高股本资金比例的项目可以一增强项目对贷款人的吸引力,使得贷款人可以以比较低的利率放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项目的债务成本。
第三,股本资金越高,投资人对项目的关注越高。投资者在项目中投入资金的多少与其对项目管理和前途的关心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贷款人总是要求投资者在项目中投入相当数量的资金。如果投资者在项目中只承担很少的责任,则他们就会在对其自身伤害很少的情况下从项目中脱身。
第四,投资者在项目中的股本资金代表着投资者对项目的承诺和对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于组织项目融资可以起到很好的心理鼓励作用。
在项目融资结构中,应用最普遍的股本资金形式是认购项目公司的普通股和优先股。过去项目公司股本资金的来源基本上来自投资者直接资金投入,近年来有一些项目在安排项目融资的同时,直接安排项目公司上市,通过发行项目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项目融资所需要的股本资金和准股本资金。这类股本资金被称为公募股本资金,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有欧洲海一底隧道和欧洲迪斯尼乐园两个项目。
除此之外,有时与某个项目开发有关的一些政府机构和公司出于其政治利益或经济利益等方面的考虑,也会为项目提供类似股本资金和准股本资金的资金。这些机构包括愿意购买项目产品的公司、愿意为项目提供原材料的公司、工程承包公司、政府机构,以及世界银行和地区开发银行等。这些机构为了促使项目的开发,有可能提供一定的股本资金、软贷款或贷款担保等。
股本资金的合理使用结构与投入方式[3]
由于项目投资中股本资金在收益分配与风险分担上的特殊性,相对于其他形式的投入,具有更多的风险性质,因此贷款银行往往把股本资金看做是其融资的安全保障。然而,作为项目投资者来说,投入股本资金不仅是因其有承担风险的一面,更重要的是由于认为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从而能够为其带来丰厚的投资回报。其实,增加股本资金的投入,并不能改变或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利益,但是可以增加项目的经济强度,提高项目的风险承受能力。股本资金的合理使用结构在项目资金结构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1)股本资金可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股本资金是项目财务稳定的一个基础,在给定项目前期预算的现金流量(在偿还贷款之前)一定的情况下,贷款银行通常希望项目的现金流量能够按照计划支付项目的生产成本、资本开支、管理费用,并能够按计划偿还债务,同时为各种可能发生的不可预测风险提供充分的资金准备。在这种情况下,项目中股本投入的资金越多,相对而言贷款资金就会越少,项目现金流量中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所占的比例就越小,那么,贷款银行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就会越小;否则,现金流量中用于偿还债务的比例越大,贷款银行所面临的潜在风险也就越大。
(2)股本资金投入比例是传递项目盈利能力的信号。投资者在项目中投入资金的多少与其对项目盈利能力的期望是成正比的,项目盈利能力越强,投资者对项目的管理就会越关心,投入的精力就会越多。贷款人总是希望项目投资者能够全力以赴地管理项目,尤其是在项目遇到困难的时候,希望投资者能够利用自身的优势设法渡过难关。要实现这一点,就要求投资者在项目中投入相当数量的股本资金,以表明投资者对于项目的信心。从贷款银行的角度看,要求项目投资者投入一定数量的股本资金,无疑是为了以此约束项目投资的经营行为、提高项目投资者在项目经营中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项目经营的稳定性和经营效率。因此,投资者在项目中的股本资金代表着投资者对项目的承诺和对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于组织融资可以起到更好的支持效果,使得投资者与贷款人双方的风险与收益更加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1)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在项目融资的方式中,应用最普遍的股本资金形式是认购项目公司的普通股和优先股。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项目公司的股本资金基本上都是采取投资者直接投入的方式,投资者使用的是自有资金(见图)。
(2)选择在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近年来在项目融资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方式,即投资者在选择项目融资的时候可以考虑直接在资本市场上募集(见图)。
私募是指把项目的股权直接出售给投资者,不必通过公开市场销售。公募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向社会发行股票。如果选择公募,需要征得证券监管机关的批准,并通过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向社会推销,要提供冗长的文件,保证公司按照相关要求披露信息,保证公司的经营及财务透明度。私募的程序比较简单,筹资成本较低,筹集资金较快;公募的程序则比较繁琐,筹资成本较高,筹资时间较长。
如果项目公司已是一家公开上市的公司,也可以选择在资本市场上以增配股的方式募集资金。
以担保形式投入股本资金的方式[3]
以贷款担保形式作为项目股本资金的投入,是项目融资中具有特色的一种资金投入方式。在项目融资结构中,投资者不直接投入资金作为项目公司的股本资金或准股本资金,而是以贷款银行可接受的方式提供固定金额的贷款担保作为替代。作为项目的投资者,由于在项目中没有实际的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成本最低,因而这是资金利用的一种成本最经济的形式。然而,从贷款银行的角度看,采用贷款担保的形式作为替代投资者全部股本资金投入,等于在项目的其他风险没有减少的情况下又增加了来自投资者缺乏股本资金投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显然,比起投资者直接投入股本资金,贷款银行面临的风险更大,除非融资项目的经济强度对贷款银行极具吸引力,否则,多数情况下贷款担保只能作为项目实际投入的股本资金或者准股本资金的一种补充形式。贷款担保作为股本资金有两种主要形式:担保存款和备用信用证担保(见下图)。
还有一种方式被称为“第三方资金”,是指一些机构或公司与项目公司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如愿意购买项目公司的产品、愿意为项目公司提供原材料、愿意承接项目工程等,这些利益相关者为了获得相关利益,也对项目提供类似股本资金和准股本资金的软贷款或贷款担保。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国际金融市场发行中长期欧洲债券或商业票据为项目筹集部分股本资金。
股本资金与准股本资金的区别[3]
相对于贷款银行提供的债务资金而言,股本资金与准股本资金在项目融资中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承担的风险相同,只是在形式上有所不同(见图)。但对于项目投资者而言,股本资金与准股本资金之间却有很大的区别,准股本资金的许多优势都是股本资金本身所不具有的,例如准股本资金在资金安排上的灵活性就是股本资金所无法比拟的,而且准股本资金在项目破产时的清偿顺序上享有较为优先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