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道德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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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道德力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管理实践中所倡导和形成并且必须遵守的道德意识、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对企业管理、企业运行所施加的作用力。[1]
因此,企业道德力,归根到底表现为人的力量.只不过这种人的力量的源泉和根源是特殊的文化--企业道德,尤其是企业道德的价值体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道德力表现为企业遵循与市场经济理性相适应的道德法则,一贯尊重和尽力满足利益相关人利益,与利益相关人和谐交往,萸同发展而产生的对内道德凝聚力和对外道德影响力,这种道德凝聚力和影响力外显为企业日常行为中由此形成的向心力、协调力、吸引力、其振力,形成心理认I司及组织结构上的内协外争效应。
企业道德力的理论依据[2]
企业道德力存在的理论依据即企业的道德性问题。新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经济学派关于企业理论的探讨佐证了企业的道德性.管理学发展的轨迹表明了企业的道德性。一是企业是由不同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利益集合体;二是企业是具有经济责任和道德责任的责任实体;三是企业是既有经济目标又有道德目标的目标实体。
企业道德力的价值[2]
企业道德力的价值在于企业道德力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企业道德力的价值分为内部价值和外部价值。
(1)企业道德力的内部价值在于企业道德力能产生巨大的内部潜能。首先,企业道德力有利于赢得员工的忠诚。要吸引并留住人才,仅有物质条件是不够的,还要有对人的尊重、理解、信任、关心、培育以及良好的道德形象。其次,有利于企业拥有高素质的员工。第三,有利于企业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一个讲究伦理道德的企业能提供一种和睦、融洽、向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员工之间的关系融洽。最后,企业道德力有利于激发出员工的工作热情。这种激励热情来自三个方面:超越自身利益的企业使命和目的,企业的伦理领导,对员工的尊重和信任。
(2)企业道德力的外部价值即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双赢。斯蒂芬·R·柯维认为在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关系中,双赢是惟一可行的方案。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双赢,就是通过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来谋求企业的长期生存和发展。公众、顾客、投资者、供应者是企业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合乎伦理对待他们会使企业赢得公众支持、顾客忠诚、投资者青睐和供应商信任,而这些无一不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源泉。
企业道德力的缺失[1]
企业道德力的缺失,使企业经营的道德危机已经发展到了非常严峻的程度,企业道德失范突出表现为:坑蒙拐骗、弄虚作假、不正当竞争、污染环境、侵犯员工权利、行贿受贿等。具体而言,企业道德力缺失导致的企业道德行为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与顾客的关系:欺骗性的广告宣传,在营销和推广上夸大其词,以高技术、高科技含量等为包装疯狂地进行概念炒作来愚弄和欺骗消费者,生产不安全或有损健康或无损健康但亦不能增进健康的产品。有些企业经营者明知该产品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成份,但为了减少改进费用,故意向消费者隐瞒真相,而大力宣扬其他对消费者有利的方面,或信口开河,擅自夸大产品的功效。这种情况尤以保健品、化妆品、饮料、食品、家庭耐用消费品等行业为多,而且企业管理者在做出这种决策时总是十分坦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决策是打着“为了本企业的发展”的名义,而不是为了获得个人的好处。在这个过程中,管理者将评价自己行为善恶的标准由国家和人民利益换成了本企业的利益,这实质上是遵循一种“算计过的恶意行为”模式。
2.企业与竞争者的关系:制造假冒他人商标、包装、字号的商品和伪劣产品,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经济信用关系失常,对市场游戏规则十分的漠然,对待竞争对手冷酷无情,兵行诡异,乃至挖墙脚,“射暗箭”。特别是不讲信誉、彼此拖欠和赖账,带来市场交易秩序混乱和信用危机频繁出现的严重后果。
3.企业与员工的关系:有些企业盲目追求利润,不顾员工的生存和工作环境,侵犯本企业职工的健康权利:有些企业在招聘、提升和报酬上采取性别、种族歧视,侵犯隐私;有些技术要求不是很高的企业,通过不断招聘人才、解雇人才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在试用期间给予很低的工资,试用期结束时便找理由将其辞掉;有些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评价不公正、不诚实、不及时,克扣薪水,专横地或不公正地对待员工的投诉等。这样的企业内部往往不和协,拉帮结派、裙带关系严重,员工之间、员工与企业管理者之间离心离德,缺乏凝聚力。
4.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的经济发展,对于严重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采取怂恿、庇护的做法,使这些行为愈演愈烈,一批造假村、造假镇、甚至造假县的出现,对社会道德的破坏力极大。在清理三角债过程中,外地欠本地的,政府助其竭力追讨,甚至滥用警力劫持债务人;对本地欠外地的,则为当事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能躲则躲,能赖则赖。这样做使各地互相仿效,结果造成互相拖欠、三角债严重。企业与政府之间还存在诸如财务欺诈、制假贩假、偷税漏税、官商结合、权力腐败、商业贿赂等现象。
5.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企业为追求高利润,对排除废气、废水、废渣等造成的污染不实施治理而是继续偷偷地排放,社会对已经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也缺乏有效追究机制。特别是一些乡镇企业,一些化工、印染、造纸、电镀等工厂规模小,又无实力对废水进行必要的处理,从而肆意排放,严重污染环境。许多企业甚至认为治理污染会立即增大成本而态度消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