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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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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实体(Responsible Entity)

目录

什么是责任实体

  责任实体是指具有明确的、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并独立考评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或责任绩效的企业内部责任单位。

责任实体的类型[1]

  1.横向责任实体

  是指企业厂长(经理)领导下,为了经营管理上的需要而设置的平行职能机构。

  按照划分责任实体的原则和标准,企业要根据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即企业的价值运动规律)首先应设置供应生产销售职能机构。同时,资金运动的另一方面是使用价值的运动,具体表现为生产力要素的运动,即劳动者,物资设备,已被运用的科学技术方法的运动。因此,企业还应设置劳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工教育和调配等)、物资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等职能机构。横向责任会计实体的组织机构是按照分权管理原则建立起来的,在这种组织机构下,企业最高层管理机构和最高管理人员并不独揽大权,而是将经营管理大权适当分解,使总公司下属的各事业部门也对有关成本费用收入利润和资金全面负责,因而,它们既是利润中心,又是资金中心,而事业部门下属的各公司,必须同时对生产、销售活动全面负责。因而,它们既是成本中心,又是利润中心。只有公司下属的工厂、车间、工段、班组等,才能对成本、费用负责,才是成本中心。

  2.纵向责任实体

  即企业领导人和各部门为了履行自己的经济责任,完成承担的各项经济任务而设置的直属责任实体。其特点是:上下之间是隶属关系,具体承担其上传下达的经济任务,并组织实施。设置的目的是:便于层层具体落实各项经济责任指标,加强资金在每个环节上的控制管理,以保证企业经营总目标的实现。

  3.车间责任实体

  是指一级生产单位,既是生产的主要环节,又是企业管理的枢纽,起着承上启下作用的单位,上承厂部,下连班组。在责任会计制度下,认真搞好车间的会计核算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①有利于正确贯彻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经济效益。②各车间将实际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情况与计划相比,与历史最好水平相比,与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比较,从中查明车间生产经营管理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堵塞漏洞;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控制优质、高产、低耗的潜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③车间作为经济实体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还可以为企业内部开展劳动竞争,促进比学、赶、帮,评比先进集体提供可靠的依据。

  4.班组责任实体

  即在车间直接领导下从事产生经营的基层单位,是生产车间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企业责任会计的基础。

责任实体的划分[2]

作用

  1、有利于将企业的自负盈亏落在实处,从而解决企业内部“大锅饭”的问题。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对自己的经营成果负完全责任,这包括两层含义:第一是指企业必须以自己的收人抵补支出,实行自负盈亏,主要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第二是指企业内部各级部门和职工对自己的生产管理成果负责,实行按劳分配,主要解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旨在解决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而推行责任会计,按照可控原则划分责任实体则旨在解决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问题。通过责、权、利相结合来调整和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人与人的经济关系,激发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将企业的自负盈亏落在实处。

  2、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在以企业为主体的传统管理形式下,经济核算无法反映各单位的经济责任,更不能据此进行考核,只能以最终产品为对象,满足于对上报帐,辛辛苦苦核算出来的资料却不能起到对内控制。管理的作用。而以责任实体为主体的责任会计管理,通过实行目标管理、制订责任预算、实施责任核算、进行责任考评,组织责任信息反馈等一系列工作,一方面可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核算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的一切环节,从而大大提高整个企业的管理水平。

原则

  从责任会计的实践来看,划分责任实体应该以责、权、利相结合作为总原则,其他原则(如系统化原则、最佳动力原则等)只能以此为基础,对责任实体的划分起辅助性的作用。下面主要对总原则进行论述。

  1、必须具有十分明确的、由其控制的行动范围,并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实体不同于企业这个经济实体,它不对企业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负责,而只对其特定部分——该责任体控制范围内的经济活动负责,这时,各责任实体的责任总和即为企业的总责任。因此,它要求按照责任(具体表现为资金、成本、利润)可控与否划分各类各级责任实体的控制范围,凡在其可控范围内发生的责任活动,都由其承担责任;相反,则不由其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凡涉及几个责任实体的联合责任应该尽量避免强制分配;在某责任实体内发生而不应由它负责的责任应转归其他有关责任实体负责;在为某责任实体编制的责任预算和绩效报告中,只应以该责任实体的可控责任为限,至多将在该责任实体内发生的不可控责任作为参考资料列示。这样,一方面使责任实体名实相符,另一方面也可以形成没有责任空白的企业责任体系,因为某责任实体的不可控责任对其他责任实体讲可以是可控责任。

  2、必须具有与规定责任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权。西方企业界流传这样一句话:“有责无权便是地狱”,这充分说明,责任实体具有相应的权力是承担经济责任的必要条件。因此,凡责任实体职权范围内的活动,应由责任实体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决定,企业各级管理部门一般不应加以干涉;在出现经济纠纷时,也应通过内部经济仲裁机构进行协调和裁决,以确保责任体系的正常运行。

  3、必须获得与其责任绩效相适应的经济利益物质利益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实行责任会计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无论什么社会,物质利益总是人们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动力。因此,必须将每个责任实体的实际绩效与责任预算相对比,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并给予适当的奖励与惩罚,促使责任实体关心其责任活动的效果。当然,物质鼓励也不是万能的,它必须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才能发挥最大的激励作用。

  综上所述,责任实体承担经济责任,是提高责任实体活动效果及企业综合经济效益的保证;赋予责任实体独守的经营管理权,是承担经济责任的条件;而经济利益则是承担经济责任、提高经济效益的动力。因此,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是责任实体划分应遵循的总原则。

影响因素

  由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千差万别,因此,责任实体的划分,除应考虑责、权、利相结合的要求外;还必须了解影响责任实体划分的主要因素。从目前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

  1、企业组织机构。责任实体的划分必须和企业的组织结构相适应。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的组织结构正在由集权管理型向分权管理型转化(在企业内部常将这种转化称为划小核算单位)。概括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组织结构的规模由大化小,大中有小,大企业组建成几个分厂,大型公司划分为若干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厂和其他组织;(2)组织结构的联系由纵向横,纵横交叉。传统的直线职能制向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发展,出现了供销公司,成立了横向控制的组织(如总会计师室、总工程师室等);(3)组织结构的层次和职能由合到分,合中有分。管理组织形成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宝塔式结构,改变了由厂部包揽一切的现象。组织结构的上述变化必然对责任实体的划分产生影响,每级分权组织就成为一级责任实体,都有相应的职责和权力,各级责任实体的责任形成责任链,一环扣一环。因此,分权管理意味着加重责任:分权单位增加权力,不仅要对用权效果负责,而且对上级单位负责;授权单位卞放权力,要对下级单位用权情况和效果负责。

  2、生产单位专业化形式。从目前来看,生产单位的设置有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工艺专业化,即按生产工艺的特点来设置生产单位;二是对象专业化,即以产品或零部件为对象没置生产单位。生产单位的不同设置形式,对责任实体划分有着显著影响。按工艺专业化划分责任实体,整个系统为串连式,一个责任实体的输出是另一责任实体的输人,责任体系的可靠性与串连的责任实体数量成反比;并且责任实体之间物资和劳务结转频繁,责任核算量大,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复杂,需要协调的问题也较多。按对象专业化划分,各责任实体为并列式,单独输入、输出,责任体系的可靠性是各责任体可靠性之和,个别责任实体失控不至引起大系统的混乱,而且各责任实体封闭性强,责任结转较少。因此,各类、各级责任实体必须在全面分析不同分工形式的技术经济效果,考虑长远战略决策和当前需要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设置。

  3、内部结算方式。为了明确责任,考核绩效,各责任实体之间相互提供的产品和劳务必须按照内部结算价格进行站转。适应不同的管理要求,内部结算价格的制订有多种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成本型价格、市场型价格和成本加成型价格等。在不同的价格结算方式下,即使同样的企业组织结构,责任实体的设置也会有所不同,例如,在成本型价格结算方式下的车间成本责任实体,在成本加成型价格结算方式下就可以成为一级人为利润责任实体。

  4、人员素质。责任实体领导者的素质对分权管理的成败有着决定性影响,因此,应该根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素质合理地确定责任实体的类型。

  此外,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经营方式等也是划分责任实体应该考虑的相关因素。

  总之,划分责任实体是个科学、严密的工作,各企业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慎重没计,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调整,从而形成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将责任划分不清所造成的推卸责任现象减少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 韩淑梅.现代经营管理全书.企业管理出版社,1995
  2. 林钢,孙茂竹著.责任会计.中国展望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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