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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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政府在金融期貨推出初期,曾經做過一項調查,發現90%的個人投資者都是虧損的。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呢?因為在金融期貨推出初期,參與的大多數投資者都是傳統的股票與債券投資者,這一群體不熟悉證券與期貨的差別,因而造成大面積的虧損。從理論上講,期貨交易與股票交易的不同點在於,股票交易的是隱含在股權中的未來收益權,而期貨交易的是一種轉移價格風險的標準化的合約,因此期貨實行保證金交易,並且不限制賣空機制,這就使得期貨交易相對於股票交易具有高流動、低成本、價格波動大、對信息反映靈敏的特點。從操作上講,期貨與股票的不同點在於,股票投資者可以根據價值分析長期持有一支股票,長時可以達到2-10年甚至更久,而期貨交易很少有持有同一期貨合約超過3個月的,因為期貨的保證金交易有可能讓投資者在期貨價格向價值回歸前爆倉。所以,股票投資者在進行期貨交易前必須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操作技巧。但是這種專業性不是短時間就可以建立起來的,因此逐漸產生了CTA。
所謂CTA,是指商品交易顧問(Commodity Trading Advisor),是期貨行業中的一種基金管理方式。除非有特殊的赦免,所有的商品交易顧問必須在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註冊,並必須是美國國家期貨協會會員。所以商品交易顧問(CTA)是被CFTC和NFA雙重監管,根據法案的要求,必須提供充足的信息給客戶。這一稱呼原來專指美國農產品期貨交易顧問。但是隨著利率、股權期貨的增多,CTA的業務也不再限於農產品期貨交易,因此CTA有時也稱管理期貨(Managed Future)。在期貨市場上,CTA是在20世紀70年代金融期貨大規模發展後才得到大發展的期貨市場結構之一,它使原來由套期保值者與投資者構成的期 貨市場二元結構轉為三元結構。
CTA的主要業務職能包括:
1)直接接收個人客戶的委托,站在客戶的利益上,代替客戶作出交易決定。
2)為客戶提供分析報 告、建議或者軟體平臺等服務,通過這些服務收取績效提成及管理費。CTA在期貨市場上很像股票市場中的共同基金。但是CTA不能公開發行基金份額,而且必 須嚴格地向投資者揭示風險,並要將管理賬戶的業績定期上報監管機構供檢查並公佈。
從美國市場的經驗看,CTA與期貨市場上的個人投資者相比具有三大優勢:
1.CTA都具有明確的長期一致的投資策略,以及資金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
2.CTA會持續不斷地監控市場,分析市場的價格變化所帶來的風險與機會,從而在相對恰當的時機投資或減少風險頭寸。
3.CTA有著嚴格的交易紀律,可以避免投資者心理波動對交易策略效果的影響。因此自1980年以來,巴克萊集團統計的CTA管理資金增長了20倍以上。
CTA的發展不僅為個人投資者減少期貨投資風險提供了途徑,而且也成為銀行、對沖基金、共同基金及養老保險等機構投資者分散風險、擴展投資組合有效邊界的工具。相應的,對於美國金融期貨市場來說,隨著市場結構多元化,部分個人投資者將期貨投資委托CTA等專業機構操作,使市場不成熟所造成的交易風險也被大大降低。
在國內金融期貨市場上,想在短期內提高個人投資者的期貨投資專業水平難以達到。相對來說,引入CTA機構,為個人投資者提供期貨交易建議或直接管理個人投資者的期貨投資賬戶也許更為容易些。另外,CTA機構的引入可以進一步豐富國內的期貨市場機構,解決機構投資者缺乏的問題。
類別 | 要求經營下列活動者在CFTC註冊登記 | 免於註冊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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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佣金商(FCM) | 一般而言,期貨佣金商可為個人或組織進行下列活動: 1.尋求或接受指令(訂單),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買賣; 2.作為執行指令的報酬,接受客戶錢財或其它資財。 | 要求進行註冊登記 |
介紹經紀人(IB) | 介紹經紀人可為個人或組織尋求或接受客戶指令(訂單), 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合約買賣交易, 但不收取客戶的錢財或其它資財。 | 除非屬於下列情況之一,否則要求註冊: a.已作為經紀商代理人註冊並行使其職責; b.已作為期貨佣金商註冊; c.已作為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註冊,並只進行商品合資基金業務; d.已作為商品交易顧問(CTA)註冊,並且被授權獨自管理帳戶或不是每筆交易都收取佣金。 |
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 | 商品合資基金經理是為某商品合資基金尋找資助或管理該基金的個人或組織, 也就是說,由一些人將資金集中於某一企業以進行期貨合約或商品期權的買賣。 | 除非符合下列情況,一般必須註冊: 籌資資本總額不超過Z0萬美元以及合資基金合伙人不超過15人。 |
商品交易顧問(CTA) | 商品交易顧問指具體的人,出於收費或獲利目的,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為他人提供是否買賣期貨或商品期權合約建議。間接性建議包括對客戶的帳戶施行交易監管或通過書面刊物或其它報刊發表建議。 | 除非屬於下列情況之一,否則將被要求註冊: a,在過去幾個月中,為15人或不足15人提供建議,不堅持對外表明你是一個商品交易顧問。 b,你的業務或專業屬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法所列明的範疇,或者你已以另一種身份進行註冊登記,而且所提的交易建議不屬於你的主要業務或專業範疇; c,你的建議是通過刊物或其它報刊媒介發表,建議只限於那些在外國交易所上市的期貨合約和商品期權合約。 |
經紀商代理人(AP) | 經紀商代理人是一個代表期貨佣金商、中間商、商品交易顧問,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尋求訂單、客戶或客戶資金(或對客戶訂單、資金有監管權的人)的個人。實際上,可以是任何銷售人員或對經營上述活動的銷售人員有監管權的人。不允許擁有某些雙重身份(如同時為兩個期貨佣金商、兩個中間人或為一個期貨佣金商和一個中間商拉生意),不僅直接拉生意的人要註冊登記,屬於監管直接拉生意的人(不管是何人)也都必須註冊登記。 | 除非屬於下列情況之一,否則一般將被要求註冊登記: a,你已作為期貨佣金商、中間人或場內經紀人進行丁註冊登記; b.你已作為商品合資基金經理進行了註冊,如果你想與另一商品合資基金經理聯合的話; C.你已作為商品交易顧問進行了註冊登記,如果你想與另一商品交易顧問聯合的話; d.如果你已在全國證券經銷商協會註冊登記併在與商品合資基金經理聯合時只行使一個經紀商代理人的職責。 |
場內經紀人(FB) | 場內經紀人是為任何其他人執行任何類型商品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指令的個人。 | 那些只為自己帳戶進行交易的該交易所會員無須進行註冊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