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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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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馬路經濟

  馬路經濟是指那些在馬路邊上擺攤設點,小本經營的經濟實體

  在我國,“馬路經濟”興起於上個世紀80年代,它帶動了弱勢群體的就業,給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帶來了便利,深受普通百姓的認可。然而,隨著“城市形象”的“升級”,“馬路經濟”的概念漸次淡出,甚至成為一些地方取締、打擊的重點。

馬路經濟的管理[1]

  作為一種經濟模式,“馬路經濟”不僅是弱勢群體的一種謀生手段,也是一種經濟權利。給“馬路經濟”更大的生存空間,需要轉變觀念,要切實從增加就業機會,改善弱勢群體生活入手夯實民生基礎,想方設法實現“馬路經濟”的有序和健康發展。

  什麼人會到城市的街頭擺攤設點?絕大部分是城市中的弱勢群體,比如說外來無業人員和下崗失業人員。這些人大多資本不多,試圖通過這種小買賣賺點錢,改善家庭經濟狀況。而現實生活中確實有很多人通過這種方式改變了自己的命運,不少現在有名的企業家都有過擺攤的經歷。

  當然,城市設攤更是一種經濟現象。它應該屬於有形市場的一部分,是一個社會多層次市場體系的重要補充。這些街頭攤點往往和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關。

  如果設攤解禁,誰得益?首先,當然是過慣“貓捉老鼠”日子的小商販。其次,馬路攤點能夠彌補商場超市的不足,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有的市民已經習慣每天下班以後,在附近的馬路攤點買一些新鮮蔬菜,既方便也便宜。還有市民表示,像修鞋、修傘等家家需要的服務攤點若都被取締,日常生活就會覺得不太方便。從這個意義上講,小攤販的存在,既有合理性,也符合民意。

  從長遠來看,對馬路設攤的有限解禁,受益的不止是百姓。就城市管理而言,馬路設攤部分解禁也可以為大量困難群眾的生計問題開闢一條就業渠道,更有利於社會穩定和諧。

馬路經濟的管理案例[1]

案例一:浙江建德

  浙江建德的城管執法局把城市閑置地段設立為果農的臨時銷售攤點,並製作了詳細的分佈圖,引導果農到“安全地帶”擺攤賣水果;重慶在市區規划了443個馬路攤區,設置攤位11169個,主要用於出售一些日常小商品,解決弱勢群體的就業問題。

案例二:巴黎

  時尚之都巴黎,擁有4個跳蚤市場,其中坐落於巴黎市區的聖圖安是目前世界上規模最大的跳蚤市場———占地7公頃、擁有12個分市場和2500多個攤位。法國城市管理由警察和憲警依照法律進行,通常小商販只需繳納8歐元到10歐元管理費後,就可獲准在一些集市營業半天至一天。到年底,商販們還需憑進貨發票日用品流動營業執照,向稅務部門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無照又無身份證的外國偷渡客亂擺攤,管理就比較嚴格,一般情況是將人帶走,不沒收財物。對於在規定的地點擺攤,又不影響交通的商販,他們也就採取教育、勸阻,告誡“下不為例”。

案例三:南韓

  在南韓,小攤已經形成一種“道路文化”。南韓政府對路邊小攤的管理總體上實行區域管理,即將市區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絕對禁止區域”,主要包括主幹道、火車站、汽車站、廣場、人行道和車道不區分的輔助幹線道路等區域;第二類是“相對禁止區域”,指妨礙城市美觀等危害程度較小的地區;第三類是“誘導區域”,一般包括和住宅區分離的城市中心外圍的空地、車輛通行很少的河溪兩側道路、經過長時間形成的傳統市場內的道路,政府一般允許在這些地方擺攤設點,但對營業時間和經營範圍也有限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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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shan2013,寒曦,苏青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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