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周期資本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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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周期資本緩衝是針對最低資本充足率,在經濟繁榮期增加超額資本充足要求——動態調整資本充足率,以備在經濟蕭條期應對資本充足率下滑的情況,也就是讓銀行在經濟上行周期計提資本緩衝,以滿足下行周期吸收損失的需要。
- 提取充足的資本以應對危機時期的壓力
- 提高監管的前瞻性
- 實現更全面的巨集觀審慎目標
- 抑制銀行業順周期性
在超額信貸增長和系統性風險積累時期開始計提的逆周期資本緩衝,可以保證銀行有足夠的資本來應對其未來經濟衰退時期的損失,使個體銀行在危機時期具有償付能力,從而增強銀行應對外部衝擊的彈性,減少銀行系統中出現大規模壓力的風險。另外,超額的逆周期緩衝資本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銀行在繁榮時期信貸膨脹,從而有效防止銀行在危機時期擴大損失。
逆周期資本緩衝一方面能夠在巨集觀層面保護整個銀行體系不受超額信貸擴張和系統性風險積累困擾,從而實現巨集觀審慎目標;另一方面,它能抑制銀行系統順周期性對巨集觀經濟波動的放大作用。逆周期資本緩衝能夠使銀行具備充足的資本來維持穩定的信貸供應,特別是在經濟繁榮期過後的經濟衰退期,此時逆周期緩衝資本的釋放能夠有效地緩解銀行在經濟衰退期由於風險擴大等原因導致的資本不足,進而幫助銀行維持穩定的信貸量,防止銀行緊縮信貸造成實體經濟進一步衰退。同時,經濟繁榮時期積累的逆周期緩衝資本能夠有效提高銀行的信貸成本從而限制了銀行的超額信貸投放,降低超額信貸所導致的經濟過熱的風險,起到維持巨集觀經濟穩定的作用。
建立有效的逆周期資本緩衝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需要識別增加和釋放資本緩衝的正確時機,即有效識別經濟的繁榮期和衰退期。在巴塞爾Ⅲ資本協議下,積累資本緩衝的決定應提前一年發出,以便銀行有充分的時間來滿足額外的資本要求。釋放資本緩衝的決定應該自發現信貸受到最低資本要求限制時立即發出,因而提前、有效地識別繁榮期於衰退期是保證逆周期監管發揮效用的基本前提;
2、保證在繁榮時期增加的緩衝量足以抵消損失;
3、儘可能的以規則為基礎,自動充當穩定機制,特別是減輕政府在繁榮期採取限制措施的壓力;最後是實施成本較低。
在發佈計提逆周期資本緩衝的信號後(往往比資本達標期限要求提前12個月),銀行需要開始採取各種方法補充資本以滿足逆周期資本緩衝的要求。監管部門將在最低資本要求之上設立一個區間,一旦計提逆周期緩衝資本後的銀行總體資本量降到了這個區間之中,銀行的分紅將會受到限制。這個限制只會與分紅有關,跟銀行日常基本經營無關。當銀行資本在資本緩衝區間中越來越接近最低資本要求時,分紅限制將會越來越大。整個區間上界的分紅限制是最小的,超過區間上界無分紅限制。
一般整個緩衝區間被分為幾個檔次。如果銀行遭受損失使其資本量降到了區間中的某個檔次,銀行將被要求保留那個檔次對應的百分比量的收益,用作資本的增加。若銀行分紅超過要求的百分比,銀行將需要增加資本量超過資本緩衝區間的上界,超過部分等於銀行計劃的分紅量。如下資本緩衝要求表:
資本緩衝要求(資本緩衝要求建立在最低資本要求之上) | |
資本量區間(超過部分占最低資本要求百分比) | 最低資本留存要求(占收益的百分比) |
小於25% | 100% |
25%-50% | 80% |
50%-75% | 60% |
75%-100% | 40% |
大於100% | 0% |
如上表,假如銀行最低資本要求是風險加權資產的4%,留存資本緩衝要求是風險加權資產的2%,逆周期資本緩衝為風險加權資產的2%,則資本緩衝區間為4%-8%。若銀行目前資本量是6.5%,位於第三個區間,所以應該保留其收益的60%以增加資本。銀行有12個月的時間來使其資本水平達到緩衝區間之上。在這12個月中,銀行沒有分紅限制。為了達到逆周期資本緩衝要求,銀行將需要採取限制分紅,提升資本,減緩擴張等措施,這將有利於實現限制銀行在經濟上行時期信貸過度擴張的目標,利於熨平經濟周期的波動。
作為金融危機後巨集觀審慎監管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逆周期資本監管體現的是監管部門對於危機的反思與新危機的預防。旨在緩解銀行順周期行為的逆周期資本監管制度對巨集觀經濟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逆周期資本緩衝體現巨集觀審慎監管理念,熨平巨集觀經濟波動。巨集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主要有兩個維度:一是跨行業維度,二是時間維度。關註的是金融體系的順周期性是時間維度的監管,即隨著時間的推移,系統層面的風險如何通過金融體系內部以及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的相互作用而被放大,所使用的是資本、撥備和杠桿率等政策工具。逆周期資本監管制度作為巨集觀審慎監管時間維度的監管工具,能夠有效緩解銀行業順周期行為對經濟周期的放大作用,從起到穩定經濟波動的作用。
其次,逆周期資本緩衝能夠減少銀行信貸順周期對貨幣政策的消弱作用,增強貨幣政策的有效性。由於銀行順周期性使貨幣政策呈現出非對稱特征。在信貸擴張階段,寬鬆貨幣政策的價格效應和產出效應大於緊縮貨幣政策;在信貸收縮階段,寬鬆貨幣政策的價格效應和產出效應也大於緊縮貨幣政策,貨幣政策的非對稱性更加明顯。銀行信貸順周期性行為對貨幣政策的有效傳導產生了嚴重阻礙。
因此,旨在緩解銀行順周期行為的逆周期資本監管制度在另一層面上也有助於貨幣政策的有效實施。最後,逆周期資本緩衝增強了銀行資本監管要求,提高了對商業銀行安全的關註。逆周期資本監管制度實質上也是增強了銀行資本監管的要求,這種新安全指標的建立,也意味著在經歷最嚴重金融危機的洗禮後,全球銀行業的監管迎來了新的時代,銀行業監管的核心價值觀選擇上對銀行業安全的關註可謂史無前例。
在有利於中國巨集觀經濟的同時,逆周期資本監管制度也帶來了種種挑戰。如銀行資本缺口加大和未分配利潤受到擠壓等。巴塞爾協議Ⅲ已對提高對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我國銀行業若要達到巴塞爾協議Ⅲ的資本要求,將面臨巨大的資本缺口。逆周期資本緩衝的計提無疑更進一步擴大此缺口。
在經歷2009年信貸擴張的大幅資本消耗的中國銀行業因此將面臨前所未有的資本短缺困境,不得不再次考慮資本補充路徑。這將大大抑制商業銀行信貸擴張的意願,更高的資本計提要求也將吞噬商業銀行利潤,商業銀行資產回報率和資本回報率會有所下降,這將推動中國銀行業轉型。按照新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需要建立0%-2.5%的逆周期資本緩衝。
因為目前我國監管層對緩衝資本沒有特別要求,國內商業銀行距離巴塞爾協議Ⅲ中2.5%的要求尚有差距。申銀萬國的分析表明,在資本緩衝準備方面,國內銀行業平均水平在1.76%,除交行外,其他銀行均低於2.5%的標準。如果按照巴塞爾協議Ⅲ的標準,銀行將需要提取更多的一般風險準備,從而未分配利潤將受到一定擠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