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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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集中(Concentration of 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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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集中是指已經形成的各個資本的合併,它是通過大資本吞併小資本,或若幹小資本聯合成少數大資本而實現的個別資本迅速增大。
資本集中同資本積聚相比,有兩個顯著不同的特點:
①資本積聚以積累為基礎,通過追加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使資本增長,因此使社會資本總額增大;而資本集中則是已經存在並執行職能的資本在各個資本家之間的重新分配和組合,使單個資本增大,並不增加社會資本的總額。
②資本積聚的增長受到社會財富的絕對增長的限制,它的增長緩慢;而資本集中則不受社會財富的絕對增長或積累的絕對界限的限制,能在較短的時間內集中大量的資本。
資本的積聚和集中是單個資本總額增大的兩條途徑和形式。資本積聚是單個資本依靠剩餘價值的資本化來增大自己的資本總額。資本集中是指把原來分散的、眾多的中小資本合併成為少數大資本。它既可以採取大資本兼併中小資本的形式,也可以採取組織股份公司的形式,資本集中是藉助於競爭和信用兩個強有力的杠桿來實現的。資本積聚和集中,兩者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繫。
資本積聚與資本集中的區別:
第一,資本積聚表現為資本“增量”,由於資本積聚使個別資本總額增大,從而增加了全社會資本的總量;而資本集中則是社會資本存量的調整與重組。
第二,資本積聚受到剩餘價值量絕對增長的限制,因而增長緩慢;而資本集中通過兼併或聯合中小資本可以在短時間使企業集中大量資本。作為資本集中載體之一的股份公司也因而逐步成為適應社會化大生產的現代企業制度的主流形式。
資本積聚與資本集中的聯繫
一方面,資本積聚越多,大資本經濟力量增長越迅速,能夠增強資本競爭的力量,因而可以通過競爭加速資本集中,支配更多的社會資本。資本積聚水平決定著資本集中能力。
另一方面,隨著資本集中,使得大資本的生產和經營的規模、範圍不斷提高、擴張,新技術的開發與運用水平不斷提高,從而能夠獲得更多的超額利潤。利潤的增加可以促進資本積累,從而在一個更高的水平上進行資本積聚。
在馬克思寫作《資本論》的年代里,資本主義世界還沒有出現大規模的併購浪潮。儘管馬克思在其《資本論》中沒有使用企業併購這一概念,但從他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產生、發展以及資本運動內在規律的詳盡分析中建立的資本集中理論,分析了資本集中的原因、機制及其發展趨勢,其中已包含了豐富的企業購併思想。
他認為資本集中,就是“已經形成的各資本的積聚,是它們個體獨立性的消失,是資本家剝削資本家,使許多小資本變成少數大資本”,因而這種增長方式不受社會財富絕對增長的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