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成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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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責任成本報告[1]
責任成本報告是提供責任成本信息的媒介,對各責任中心的責任成本目標完成情況予以報告是成本控制的一項重要工作。責任成本業績報告由於主要是為企業內部提供信息,與財務報告相比,無論是報告對象、報告形式及報告時期方面都有其特點。
1.報告對象
各責任中心對責任成本目標完成情況極為關註,企業最高層次的管理者也需要瞭解每一責任中心的業績完成情況,因此,需要按責任中心的不同,分別編製責任成本業績報告,同時為企業編製一份總括的責任報告。由於各責任中心性質不同,包含的責任成本內容、範圍不一樣,報告的責任成本目標、實際執行情況和產生差異的具體內容也不盡一致。儘管如此,報告應與責任範圍一致,應當完整、清晰。
2.報告形式
報告的形式主要有報表、數據分析和文字說明等。將責任成本目標、實際履行情況及其產生的差異用報表方式予以列示是報告的基本方式。但由於責任成本報告是對各責任中心的成本履行情況做出專門、概括地總結,因此,在揭示差異的同時,應採用定量分析的方法確定差異產生的程度,採用定性分析的方法分析產生的原因,並對各責任中心如何控制差異,如何根據客觀環境的變化,適時地調整衡量標準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3.報告時間
財務報告的編製間隔期一般較長,以月或年作為報告時間;而責任成本報告考慮到最基層的責任中心需要隨時掌握和控制其責任成本目標的完成情況,希望適當縮短報告的時間,以周或旬予以報告。對各責任中心的成本考核主要是通過將實際發生的責任成本與其責任成本預算進行比較而實現的。責任中心實際發生的責任成本與責任成本預算之間的差異反映著各責任中心對責任成本進行控制的結果,將考核與評價結合起來,可以強化對各責任中心的責任約束,進一步提高降低成本的積極性。因此,責任成本業績報告一般按責任中心的可控成本的各明細項目列示其預算數、實際數和差異數。三欄報告中反映的項目不僅限於金額指標,還可包括實物、時間等對評價責任中心業績有幫助的其他指標。由於責任的劃分具有多個層次,所以對處於中層次、上層次的責任中心而言,責任報告還必須對下屬責任中心的成本進行彙總。
責任成本報告的特點[2]
責任成本報告是對各責任單位在一定時期成本預算執行情況的系統概括和總結。各成本責任單位要定期編製,逐級上報,逐級彙總。這種報告的內容和編製有以下特點:
1.責任成本報告的內容同責任單位承擔的成本(費用)責任相一致,它以反映各成本責任單位所能控制的成本項目的執行情況為重點。為使成本責任單位負責人瞭解本單位的成本全貌,有時也將不可控成本一併列示。
2.責任成本報告應填列預算數、實際數,還要計算填列差異數,並根據例外原則突出重點的信息,以便管理人員集中主要精力於少數嚴重脫離預定目標的項目上,瞭解產生差異的原因,確定調查的重點,以便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在計算各項目差異數時,如果實際業務量與預計業務量不一致,責任成本預算應按實際業務量子以調整,以正確分析和評價差異原因。成本責任報告可列示“調整預算”專欄,它是根據實際業務量與偏離預算時各項目成本支出標準重新計算的。以預算數和調整預算數相比較,可確定有關項目的業務量差異;以調整預算數與實際數對比,可確定有關項目的耗費、效率差異。
3.根據各層次成本責任單位管理需要的不同,分別編報詳細程度不同的報告。例如:基層班組的責任成本報告一般以單項或少數成本項目為主,內容應較具體且詳細,除具體指標外還可列出實物指標;各班組成本彙總為工廠成本責任報告時,主要以綜合性項目列示,並且詳細程度逐級減小。
4.責任成本報告必須註意及時性。所謂及時性,一方面是指編報要及時,這樣才能更有效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有利於及早採取相應的糾正措施。另一方面是指責任成本報告所包括的期間要縮短。除按月定期編製外,如能進行考核,還應按旬、按周甚至按日編製。在通常情況下,班組責任成本報告可每日或每周定期編製:車間責任成本報告可每旬或每月定期編製,全廠性責任報告一般是按月編製。
責任成本報告的作用及內容[3]
責任成本報告是將責任成本中心實際責任成本與責任成本預,算相比較,以判斷責任成本差異形成的原因和責任歸屬的內部報告,是進行成本考核、激勵的依據。責任成本報告一般應列示下列內容:
(1)實際責任成本。列示各責任成本中心發生的實際責任成本。
(2)責任成本預算。列示按實際工作量調整後的責任成本預箅。
(3)責任成本差異。列示責任成本實際數與預算數之間的差額。
在各責任成本中心責任成本報告的基礎上可彙編全廠的責任成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