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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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建構(Self-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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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建構是指個體主義文化中的人們,傾向於將自我看作是與他人相分離的獨立實體;而集體主義文化中的人們,傾向於將自我看作是周圍社會關係中的一部分的個體從自我和他人關係的角度來理解自我的認知結構的理論。
自我建構的類型[1]
不同文化中,人們在看待自我與他人的關係上,有著根本不同的視角:西方人強調自我與他人的差異,東方人強調自我與他人的聯繫。在西方個人主義文化中具有典型性的獨立型自我建構(independentself-construal)和在東方集體主義文化中具有典型性的依存型自我建構(interdependentself-construal)。
1、獨立型自我建構
西方文化強調每一個人作為獨立個體的意義。當一個人的目標是成為不依賴於他人,且是不同於他人時,他會如何認知自己,認知自己和周圍世界的關係?個體會將自我看作是一個有邊界的、獨特的、基本趨於穩定的動機和認知系統,一個能夠將個人的意識、情緒、判斷和行為統合為一個獨特有機體系的動力中心。這一有機體系不僅對立於其他個體的相應體系,也對立於個體所在的社會和自然背景。
個體對自我以及自我和周圍世界關係的這種認識會引發一系列心理過程或外部行為,如自我實現,自我認識,表達個人需要,行使個人權利,展現個人能力,發展個人獨特潛能等等。由於這種自我認知的一個核心要點是,每一個人都是自主、獨立的個體命名為獨立型自我建構。
獨立型自我建構的基本內涵可用圖1表示。圖中的大圓代表自我,小圓代表特定的他人,X代表個體對自我或他人各個方面的表徵。由於社會交往的存在,代表自我的大圓和代表他人的小圓有時會發生交匯,交匯之處的X代表著某種自我-他人聯結(如:在我的導師面前,我總是很有禮貌);而那些在代表自我的大圓之內,但在大圓和小圓重合部分之外的X(在圖中用粗體表示)則代表個人的願望、喜好、態度、能力等等(如:我是個很有創造性的人)。對於具有獨立型自我建構的個體,正是這些個人內部特征在行為調控中發揮著最主要的作用。同時,它們也是在個體的記憶系統中得到了最深度加工的一部分。
2、依存型自我建構
東方文化相信人際關係的價值,它要求人與人之間保持相互的聯繫與依賴。在這種文化背景之下,個體對自我的定義主要以自己與他人的關係,以自己在團體中的地位與身份為基礎。Markus將這種自我建構類型標定為依存型自我建構,其基本內涵可用圖2表示。對於具有依存型自我建構的個體,最為重要的是代表自我的大圓和代表他人的小圓交匯之處的X,即發生於社會交往之中的自我-他人聯結(在圖中用粗體表示)。
依存型自我最基本的目標是維持人際聯繫。顯然,這一目標能否實現以及如何實現,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情境,尤其是該情境中的互動對象。所以,他人或周圍環境對於依存型自我來說,並不只是比較參照的標準,而是積极參与自我定義過程的一個重要元素。依存型自我當然也包含有許多關於個體內部特征的表徵。但是,這些特征被看作是具有情境特定性的。實際上,在許多情況下,為了維持人際聯繫,個體表徵的表達需要被壓抑或控制。
- ↑ 劉艷;鄒泓.《自我建構理論的發展與評價》[J].心理科學.2007.30(5)
圖一錯了??這樣兩種自我建構就沒有區別了,圖一應該小圓同大圓沒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