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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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改組(Joint-Stock System Re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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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改組是指企業通過對業務、治理結構、財務等方面的改革與重組,將組織形式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過程。
依據我國《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採取公開發行股票方式進行融資的企業,必須具備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形式,因此,對於非股份制企業來說,進行股份制改組是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所必須的前期準備工作。
企業股份制改組應當符合《公司法》中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條件的規定,如改製目標是擬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則還必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有關上市公司的特殊要求,以及《證券法》、交易所上市規則等關於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諸多法律規定。
上市公司由於股東人數眾多,因此涉及社會公共利益,法律對上市公司在業務競爭力上和內部治理、外部競爭的的規範性等方面都有嚴格的要求。企業改組成擬發行上市的股份公司也必須從業務、治理規範、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等幾個方面著手,建立起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制度。
從大的方面劃分,一般經過幾個階段:
1、擬訂總體改組方案。一般由企業會同聘請的具有改組和主承銷商經驗的證券公司(改組的財務顧問)根據企業實際情況,依據有關法規政策和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擬訂股份制改組及發行上市的總體方案。
2、選聘中介機構。企業改製除需要聘請證券公司作為財務顧問之外,還需要聘請有相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以及律師事務所,這些中介機構將在改製過程中協同證券公司及改製企業完成審計、資產評估、出具法律意見等必要的工作。
3、開展改組工作。這是改組方案的實施階段。如果企業改組涉及國有資產的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處置、國有股權管理等諸多問題的,均須按要求分別取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文件。
4、發起人出資。企業設立驗資帳戶,各發起人按發起人協議規定的出資方式、出資比例出資,以實物資產出資的應辦理完畢有關產權轉移手續。資金到位後,由會計師事務所現場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
5、公司籌委會會議,發出召開創立大會通知。主要工作為初步審議公司籌備情況及公司章程草案,並確定創立大會時間,發出召開創立大會的通知。
7、辦理工商註冊登記手續。在辦理登記手續階段,主要工作為:改製後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先辦理名稱變更預先登記手續,並領取相關登記表格;企業改製需要新增貨幣資本的,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領取《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後,按照《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