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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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社會學指的是研究職業與社會的關係和有關職業的社會問題的一門社會學分支學科。主要研究職業結構,職業與家庭、經濟、教育制度的關係,職業與階級、社會階層的關係等問題。
職業是隨著社會分工而出現的,並隨著社會分工的穩定發展而構成人們賴以生存的不同工作方式。人類對職業的認識可以追溯到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當時人們把工作看成是一種“天罰”,甚至命名為“憂苦”,認為它是贖償“原罪”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希伯萊人認為工作不只是懲罰罪惡,還是人類生存的法則;工作是人類的義務,通過工作可以消減罪惡,恢復神聖和諧的世界。當時人們把除了農業生產以外所有從事工藝和經濟性工作的人視為低賤者。中世紀基督教徒把手工藝和價格公道的商販,看作是正當的職業,認為是上帝安排的天職。人類進入工業化社會以後,職業問題引起了社會學家們的關註。法國社會學家É.迪爾凱姆的《社會分工論》(1893),對“分工”這一職業社會學的中心概念做了專門論述。社會學家F.勒普累把關於若幹職業中人的工作情況作為實證研究的重要內容。德國社會學家M.韋伯十分重視對政治的、科學的和專門職業的研究。1920~1930年美國芝加哥大學的一些社會學家,對有關低級地位職業,包括隨季節移動的工人、娼妓、酒(醉)後行竊者和職業舞女進行了調查研究;後來,擴大到對學校教師、女推銷員和女侍者的研究。其他大學也相繼開展對職業的研究,研究範圍進一步擴大到包括大學的研究人員、醫師、牧師等在內的專業人員。同時,職業社會學的研究從廣度向深度發展,內容涉及職業生涯、職業的地位及流動性、種族團體與職業,職業的比較和職業道德等。1968年出版了社會學家L.泰勒的《職業社會學》專著。
主要有:
(一)研究職業與社會的關係。
包括職業多樣性、職業的地位與聲望(見職業聲望)、職業環境(如工作的技術條件、空間環境、勞動強度、工資收入、福利待遇、晉升機會等)、職業流動的原因及其對社會和個人的影響等等。
(二)研究職業的內部結構與組織形式。
包括選擇職業、職業的準備、就業途徑、職業生涯模式(主要指現時的職業生活)、職業的酬勞、職業控制、離職退休等。
(三)職業對於個人與社會的意義。
職業對於個人生活和整個社會都會產生諸種影響。職業社會學著重從工作的意義、同行的關係、家庭生活、職業類型、職業意識形態等方面來分析職業對個人生活和社會的影響。
職業是一種重要的社會現象,是應用社會學的一個重要課題。職業社會學的研究成果,可以為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服務。它對健全職業的內部結構、引導合理的職業流動、編製有系統的人力計劃、安排勞動就業,以及對就業人員的職業指導等,都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