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Agreed repurchase type securities trading)
目錄 |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合條件的投資者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回該證券,包括初始交易、購回交易兩筆交易。
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托管其證券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由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證券公司根據與客戶簽署的協議將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產生的相關孳息返還給客戶的交易。
1、購回交易的期限:根據交易所《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實施細則》的規定,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期限不得超過182天。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初始交易日,稱為交易起始日;自交易起始日起,購回交易經歷相應天數後即為雙方約定的購回交易日(非交易日的則自動順延至下一交易日),稱為交易到期日。
3、標的證券數量:初始交易時投資者通過交易所綜合業務平臺賣與給公司的標的證券數量。
4、購回價格:購回價格是購回每百元資金的年(365天)收益,單位為元。公司基於風險定價原則,綜合考慮交易費用、資金成本、客戶信用等級等因素後,與客戶約定購回價格。
5、折算率:折算率是初始交易金額與標的證券市值的比率,折算率的高低體現了標的證券對購回交易的履約擔保能力。
6、初始交易金額:初始交易金額是指初始交易時投資者通過交易所 綜合業務平臺向公司賣出標的證券所獲得的成交金額。
7、購回交易金額:指交易終止時,投資者應向公司支付的資金額,包括:初始交易金額、期間購回利息、其他支付費用。
其他支付費用包括固定費用(若有)、提前購回費用(若有)、違約金(若有)等。
8、初始交易:客戶將標的證券賣與公司,並約定購回交易日購回。初始交易時,公司須檢查客戶證券賬戶,以確保客戶賬戶中證券足額。客戶賣出標的證券所獲資金為初始交易金額。 應付資金=初始交易金額+過戶費+經手費+證管費 應收資金=初始交易金額-佣金-印花稅-過戶費-經手費-證管費。
9、購回交易:在購回交易日,客戶將標的證券從公司購回,公司獲得購回交易金額。購回交易時,公司須檢查客戶資金賬戶,以確保資金足額;同時也須確保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專用證券賬戶證券足額。公司賣出標的證券所獲資金為購回交易金額。
10、履約保障比例:是指單筆交易或合併管理的多筆交易的標的證券市值 與初始交易成交金額的比值。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市場價值下跌達到或 低於一定的比例時,投資者應當提前購回或進行補充交易。
11、違約金比率:投資者或公司出現違約時,須按照協議約定的計算方法和違約金比率,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 交易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若購回交易日發生標的證券停牌,購回交易不受影響,仍然正常進行。
交易期間,客戶可根據實際的資金安排,選擇提前或延期購回,並按照實際 交易天數支付資金利息。
約定購回交易與股權質押的不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的顯著特點是買斷式交易,客戶參與該業務,通過將其證券過戶到證券公司的賬戶,標的證券的所有權進行完全劃轉。這與銀行、信托等提供的股權質押融資模式有明顯區別。
1、約定購回交易的速度快,操作便捷,資金劃轉迅速,期限更靈活。
客戶T日申請約定購回交易,T+2日證券即可取可用。而股權質押式模式,首先要對公司的信用資質進行考察,並通過相關司法程式實行質權的劃轉和其他機構內部的審批程式,一般情況下融資資金到賬至少在1個月之後。約定購回交易為客戶提供了提前購回的選擇權,其交易期限更為靈活。及時便捷靈活的融資方式較好的滿足了客戶的資金需求。
2、標的證券不同。
目前證券公司的約定購回交易的股票必須是上市可流股票(目前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上市可流通股票均可),而質押式交易的標的證券包括上市股票和未上市股權,其中上市股票既可以做流通股也可以做限售股。信托的股權質押式標的證券主要是上市公司股權、非上市金融企業股權;銀行的股權質押信貸為任何股權,包括上市公司股權和非上市的一般企業股權。
3、與客戶間的法律關係也不同。
買斷式交易下客戶與證券公司形成了買賣對手關係和代理關係雙重關係;而信托質押融資下,信托公司與客戶是受托人與委托人關係;銀行質押貸款中客戶與銀行是借貸關係。
4、約定購回交易的客戶準入門檻更低。
約定購回交易的客戶準入門檻是資產在250萬元以上的中小企業和個人客戶。股票質押信托和銀行股權質押貸款的客戶進入門檻都在千萬元以上。低的門檻設置有助於證券公司挖掘細分市場領域的潛在客戶群,與銀行信托形成差異化的經營格局。
5、約定購回交易融資資金的用途更廣。
約定購回交易融資資金可投資證券市場和實業領域,而股票質押信托和銀行股權質押貸款限定了資金用途,不得挪作他用。約定購回業務廣泛和靈活的資金投向為客戶提供了更多的投資選擇,有利於提高客戶資金的運作收益率。
6、約定購回交易的風險控制更有保障。
由於約定購回交易業務下的證券所有權進行直接交割,有利於證券公司進行違約後的及時處置,風險控制更有保障,可以給予客戶更高的折扣率。在約定購回交易下,一旦客戶賬戶低於一定的維持比例後,證券公司則可及時在市場上賣出證券回收本利。而在質押式條件下,質權人在客戶違約後還不能立即處置質押物,而需要走司法流程進行申訴,流程相對複雜。
某機構客戶急需2000萬資金用於購買機械設備,而其證券賬戶持有700萬股交通銀行(601328.SZ),該機構看好銀行股,欲長期持有,同時該機構滿足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準入條件,因此該客戶與證券公司進行了期限為90天的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假設客戶初始交易的日期為2月1號,根據交通銀行的股價和折算率,該機構的初始交易金額約為2100萬,客戶與證券公司協商,只需借入2000萬資金即可,2月3日該機構即收到了初始交易金額2000萬。5月2日(2月以28天計算)該機構客戶了結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支付成本50.34萬,融資成本為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