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投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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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投標方式(book-building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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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投標方式也稱公開定價方式或評估定價方式,是指網上、網下累計投標詢價,具體是指在價格區間內網下向戰略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累計投標詢價和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累計投標詢價相結合的發行方式,該方式在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基本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發揮市場功能。
累計投標方式的特點[1]
累計投標方式的突出特點是能充分考慮市場對新股票的需求情況,在保護投資者權益的基本前提下發揮市場的價格發現功能;並且,在出現超額認購時,承銷商對分配新股享有較大的自主權力。公開發行定價方式的優點在於:一是有助於降低發行人、承銷商與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有助於承銷商根據市場投資需求的信息更準確地確定發行價格;二是發行定價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有利於降低承銷商包銷股票的風險;三是由於承銷商擁有較大的新股分配權力,有利於發行人和承銷商選擇理想的投資者結構,也有利於新股上市後的穩定性和流動性。
首先,承銷商根據對擬發行股票的估值,先與發行人商定一個股票出售的價格區間,作為潛在的投資者申報認購數量和出價的依據;
接著,再通過巡迴推介,向投資者介紹發行人的基本情況及擬發行股票的投資價值,要求投資者在累計投標期和給出的價格區間內按照不同的價位申報認購數量(即徵集訂單).
等累計投標期結束後,承銷商彙總有投資意向的股票訂單,瞭解各對應價位的投資需求量;
最後由承銷商和發行人按照總申購金額超過發行籌資額的一定倍數確定發行價格,按此價格向投資者配售股票。
累計投標方式的優點[2]
累計投標方式優點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累計投標方式在發行公司和投資者之間建立了充分溝通的機制,降低了發行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而發行公司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主要表現在投資者對發行公司的真實經營狀況缺乏瞭解。
②累計投標方式可準確獲知市場對股票發行的真實需求,降低承銷商和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
③累計投標方式有助於降低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在累計投標方式下,承銷商以機構投資者的報價為主要參考依據確定發行價格,個人投資者在定價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這實際上相當於個人投資者在搭機構投資者的便車,即使個人投資者不具備判斷公司股價的能力,也可以按照由機構投資者決定的價格申購。
④累計投標方式可以使流行效應發揮正面作用,有助於股票發行獲得較理想的定價。流行效應是指投資者在決定是否申購新股時,不僅依靠自身對新股投資價值的判斷,而且還關註其他投資者是否對該新股表示出濃厚的興趣。
⑤累計投標方式可以使發行公司選擇理想的股東結構,在累計投標方式中,發行公司和承銷商可以瞭解每位投資者的身份,因此可以根據以往經驗判斷其投資偏好,估計其可能持股的期限,在存在一定程度的超額認購的情況下,可以有選擇地將股份配售給認為可能會長期持有股票的投資者,或者是戰略投資者。
⑥累計投標方式有助於大型招股活動的進行,由於大型的股票招股數量一般比較大,有時單一國家的市場難以滿足發行需求,這些大型招股通常是在幾個主要的國際市場同時進行。在這種情況下,採用累計投標方式能更準確地收集投資者的需求信息,並通過跨國促銷,提高對發行的需求。
累計投標方式的原則[2]
累計投標方式的基本原則是,事先不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股數,而是讓投資者在股票發行定價完成之前表示出對股份的需求,根據投資者的需求信息確定發行價格和發行數量。在發行的初始階段,承銷商首先根據擬發行股票的估價確定出一個價格區間,作為投資者判斷股票價格的依據。然後進行推銷,向潛在的投資者宣傳發行公司的基本情況,根據法律規定披露發行公司的相關信息。同時要求投資者在價格區間內按照不同的發行價格申報認購數量,這一申報認購價格和數量的時期就是累計投標期。累計投標期結束後,承銷商將所有投資者在同一價格的申購量累計計算,得出一系列在不同價格之上的總申購量。最後,按照總申購金額超過發行籌資額的一定倍數(即超額認購倍數),確定發行價格並對投資者配售股份。通常情況下,在股票掛牌交易後的一個月內,承銷商通常要對該股票給予後市支持,即當股票跌破發行價時,承銷商要在二級市場上買入發行的股票,以維持股價,保證股票發行成功。但是承銷商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併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穩定股價的方法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