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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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保險是指和私有保險公司簽合同的保險,是一種自願性的保險,財源主要來自被保險人。不同於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成本難以預測。
1、雇主提供保險金。美國私人保險市場的一個很重要特征是90%的參保者資金由雇主以福利的方式提供。這種現象可以看成是二戰期間政府對工資和價格進行控制的一個意外的副產品。當然這可能意味著一旦工人失去工作,同時也將失去健康保險。有人據此推測健康保險將降低勞動力的流動性,即“工作鎖定”現象(“job—lock”phenomenon)。為瞭解決“工作鎖定”問題,1996年國會頒佈了幫助工人持有健康保險而轉換工作的法案,即健康保險可攜帶性和有效性法(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又稱為凱恩蒂-卡森博格法。該法案規定雇主必須在12個月之內為新雇員提供健康保險,即使該雇員過去的保費很高將增加公司的保險金支出。該法案還要求保險公司將保費總額支付給離開原來公司的工人。顯然,該法案提高了勞動力市場的有效性。
2、提供的多樣化。有關雇主提供保險的一般的討論集中在健康保險的數額與工人工資水平的權衡上。然而雇主也不斷變換他們提供保險的方式。20世紀80年代以前大部分雇主採用以病人接受治療的實際費用為基礎提供保險,稱為按費用報銷制(cost—based reimbursement,or fee-for-service)。這種制度對醫療費用節約的激勵作用有限,反而刺激費用增長,因為病人治療的資源越多,醫療服務提供者得到的就越多。面對日益增長的費用支出,承保者開始嘗試一些可供選擇的報銷方式,其中一項重要創新就是按人數報銷制(capitation-based reimbursement)。在這一制度下,醫療服務提供者每年按每個病人得到一定的費用支付,並不考慮病人實際接受的醫療服務的多少。這種做法的結果是激勵醫療服務提供者在服務質量上馬馬虎虎。
1、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私人保險是自願性的
2、社會保險的成本難以預測,私人保險則比較容易事先精算
3、社會保險財源來自被保險人、雇主與政府,私人保險財源主要來自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