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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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管制(direct 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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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管制是指政府直接對國際經濟交易進行行政干預,以使國際收支達到平衡的政策措施。直接管制通常能起到迅速改善國際收支的效果,能按照本國的不同需要,對進出口貿易和資本流動區別對待。但是,它並不能真正解決國際收支平衡問題,只是將顯性國際收支赤字變為隱性國際收支赤字;一旦取消管制,國際收支赤字仍會重新出現。此外,實行管制政策,既為國際經濟組織所反對,又會引起他國的反抗和報複。
外匯管制是指國家通過頒佈外匯管理法令、法規和條例,對外匯買賣、國際結算、資本流動和外匯匯率等直接加以管制,以控制外匯供給或需求,維持本國貨幣匯率的穩定,以調節國際收支。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長期逆差時,一般要加強外匯管制,使逆差減少。當一國國際收支發生長期順差時,則放鬆外匯管制,使順差減少。常用的外匯管制搬包括限制私人持有和購買外匯,限制資本輸出入、實行復匯率等。
貿易管制是指一國政府通過實行“獎出限入”政策,對商品輸出輸入實行管制,旨在增加外匯收入,限制外匯支出,改善國際收支。常採用的限制進口的手段有:進口配額制、進口許可證制、苛刻的進口技術設計、歧視性採購政策與稅收政策等。
直接管制和匯率政策一樣,也屬於支出轉換政策,但後者屬於全面性控制工具,而前者屬於擇類性控制工具。直接管制的特點是比較靈活,各國可以對維持生產和生活水平所必需的中間產品和消費品進口、擴大生產能力所需的資本品(機器設備等)進口不實行限制,或者限製程度輕一些,而對奢侈品進口則嚴加控制,同時在出口方面可以重點獎勵重要的或非傳統的產品生產和出口;也可以按照本國的不同需要,對進出口貿易和資本流動區別對待,通常能起到迅速改善國際收支的效果,同時又不會牽動整個經濟。但是,它並不能真正解決國際收支失衡問題,只是將顯性國際收支赤字變為隱性國際收支赤字;一旦取消管制,除非經濟結構得到改善,否則國際收支赤字仍會重新出現。此外,管制政策的實行容易引起他國報複,導致貿易伙伴國之間的“貿易戰”,使管制措施不能達到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