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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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匯率(Multiple Rate)
復匯率是單一匯率的對稱。亦稱多種匯率。一國對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兌換規定有兩種以上同時並存的官方匯率,每種匯率只適用於某種交易或某種商品。1929—1933年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危機以後,德國和一些拉美國家,首先採用復匯率制度。二戰後,實行復匯率的國家大大增加,這是資本主義貨幣信用制度危機加深的一種表現。實行復匯率的目的是。根據出口商品在國外市場上競爭能力的不同,為不同商品規定不同的匯率,以加強出口。
復匯率是指一種貨幣(或一個國家)有兩種或兩種以上匯率,不同的匯率用於不同的國際經貿活動。復匯率是外匯管制的一種產物。 又稱多元匯率或多重匯率。是“單一匯率”的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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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匯率的作用有:
1.限制國外游資流入。
2.擴大出口,限制進口。
設置復匯率的主要目的在於:
(1)鼓勵或限制某些商品出口;
(2)鼓勵或限制某些貨物進口;
(3)鼓勵某些商品在國內生產;
(4)借高價賣出或低價買入以充實國庫。
例如德國在三十年代曾對戰備物資的進口給予較優惠的匯率,對其他物品的進口則以較高的匯率來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