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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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主體是指有目的地對溝通客體施加影響的個人和團體,諸如黨、團、行政組織、家庭、社會文化團體及社會成員等。溝通主體可以選擇和決定溝通客體、溝通介體、溝通環境和溝通渠道,在溝通過程中處於主導地位。
簡單地說自我就是個體如何看待和感受自己。它反應了個體對自我的判斷,由此影響著個體的情緒體驗與行為表現。
個體的自我概念由反映評價、社會比較和自我感覺三部分組成。溝通主體的自我認知的內容有:
1、溝通主體自我動機的認知。
2、溝通主體自我態度的認知:即“孩童狀態”、“父母狀態”、“成人狀態”。
3、溝通主體對自身可信度的認知:初始可信度和後天可信度。
影響可信度的因素:身份地位、溝通者的良好意願、溝通者素質和知識能力、溝通主體的外表形象、溝通者和溝通對象的共同價值。
在溝通中,要使溝通雙方最終達到“雙贏”的結果,這得從認識自己開始,溝通者首先必須要客觀地認知自己,界定自身的溝通地位,依據溝通目標,選擇有效的溝通渠道和策略。
1、在管理溝通中通常是通過優勢給對方以“我是對你有幫助的”和“我是有價值的”心理暗示,從而贏得對方的肯定,使得溝通順利開展。認識自己的優勢就是為了更好把握溝通的機會和展開溝通。
2、弱勢通常是在管理溝通中導致失敗的致命因素。這裡的弱勢是指文化風險,也就是是指因文化差異及其組織間的缺乏瞭解,而對文化整合和正常業務經營構成的威脅。所以在管理溝通中一方面要較好的發揮優勢,一方面還要不斷的規避弱勢和剋服弱勢,把弱勢淡化或轉化成優勢。
3、人的成功主要由知識、技巧、機遇三大因素決定。“機會只給予那些有準備的人。”所以除了具備過硬和更多的知識,擅於把握有效溝通等技巧,還要能夠發現機會和把握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