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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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最高綜合授信額度[1]
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是指商業銀行在對單一法人客戶的風險和財務狀況進行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的能夠承擔和願意承擔的風險總量。銀行對某客戶提供的各類信用餘額之和不得超過該客戶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的體現[1]
1.這一授信額度是銀行用於控制單一客戶的最大風險限額,對銀行和客戶而言,都是最大的風險承受量。確定這個最大的風險承受量,既要符合銀行控制風險的要求,又要符合客戶本身的還款能力。
2.這一授信額度涵蓋了銀行對客戶的所有信用方式,包括表內信用形式和表外信用形式,即本外幣貸款、承兌、貼現、信用證、國際結算項下貿易融資、擔保、信用卡透支等。
3.這一授信額度指的是銀行對客戶提供的所有信用形式的餘額之和,包括存量額度和增量額度。
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的核定[1]
1.AA級以上客戶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的核定。從評級結果看,AA級以上客戶具有以下特點: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好,經營效益好,償債能力強,尤其是長期償債能力好,信用觀念較好,到期信用償付以及利息償還記錄好(AA級客戶的記錄較好)。這類客戶,是銀行信貸政策鼓勵支持的優良客戶,積極開拓和牢牢保住這類客戶,不僅是銀行儘快調整客戶結構的需要,而且是改善當前銀行經營現狀的有效途徑。因此,核定這類客戶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主要根據客戶的第一還款能力。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後,其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測算公式為:
(負債總額-銀行現有信用餘額)+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
=資產負債率 | |
(資產總額-銀行現有信用餘額)+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
≤70%
變換公式為:負債總額-銀行現有信用餘額+最高綜合授信額度≤70%資產總額-70%銀行現有信用餘額+70%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1)
30%最高綜合授信額度≤70%資產總額-負債總額+30%現有銀行信用餘額 (2)
兩邊同時除以30%,公式變更為:
最高綜合授信額度≤(2.33資產總額-3.33負債總額)+現有銀行信用餘額 (3)
2.A級客屍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的核定。A級客戶是實施客戶統一授信管理工作的主要難點之一。A級客戶具有以下特點:基本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濟效益一般;償債能力一般或存在風險;信用償債和利息償還記錄不好。對此類客戶,可以通過審慎而有力的信貸支持,促進其中發展前景較好的客戶優化升級,從而帶動存量信用的活化。核定這類客戶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既要重視第一還款來源的分析,同時又要加強對第二還款來源的測定和審查。
3.B級與C級客戶最高綜合授信額的核定。B級和C級客戶具有以下特點:屬於國家限制或淘汰的行業,行業風險高;經營效益差;自身償債能力,特別是長期償債能力相對很弱;信用償付和利息償還記錄相當不好;信用觀念差,存在侵犯銀行債權的行為。這類客戶,不僅是國家在產業、行業政策上限制和淘汰的客戶,也是銀行從自身效益出發限制和淘汰的客戶。從理論上講,對這類客戶,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應為零,即銀行願意和能夠承擔的風險總量應為零,但是考慮到這類客戶全部是銀行的存量客戶(受政策限制,不可能開拓或接納這樣的新客戶),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的原則只能是:抓緊清收,保全為主。因此,從控制風險、保全資產的角度出發,核定B級與C級客戶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只能小於年初的實際信用占用餘額,並且只收不放。對B級和C級客戶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也可以採用繫數法模型,當然,繫數值的設定必須小於1。
影響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核定的因素[1]
1.考慮客戶的還款能力。商業銀行在向借款人提供信用時,必鬚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償債能力)等一系列因素,來確定自己能夠和願意承擔的風險總量。
2.考慮銀行對單一法人客戶和集團性客戶資金(信用)供給壓力的因素。
3.考慮不同信用等級的客戶,分別核定其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最高綜合授信額度的審查[1]
1.從其他金融機構獲取的信用。在對AA級以上客戶核定最高綜合授信額度時,應特別關註客戶從其他金融機構獲得的信用狀況。在該客戶獲得其他行信用支持而貸款行判斷其經濟技術水平和生產經營規模未發生變化時,應調減最高綜合授信額度。
2.特別授信。銀行在核定客戶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後,可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變化,對客戶超過最高授信額度的信用需要,實行特別授信,特別授信需按相關業務管理規定進行報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