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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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成本法(Costto Cure 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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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成本法是通過估算建築物磨損部分的更新、修理成本來估算建築物折舊額的方法。
更新成本法的步驟[1]
估價師通過觀察、總結建築物折價的原因,併進行分類。在此基礎上:
1.首先,對於可更新的物理性價值貶損,如玻璃、天花板、牆壁塗層、地板等的破損,將所有這些破損修複到新的程度所需的成本加合,即為建築物可更新的物理性折舊額。
2.其次,對不可更新的物理性價值貶損,先估算該不可更新部分在估價時新建造完全價值,再計算該部分已使用年數占耐用年數的比例,然後將兩者相乘,就得到不可更新的物理性折舊額。
3.最後,對功能性價值貶損,通過計算符合現代經濟的設備的成本與原設備現值之差,求得功能性折舊額。
更新成本法的運用[2]
更新成本法適用於用更新成本標準評估的資產評估。一般可用如下兩種方法計算資產的評估價值。
1.分析計演算法
分析計演算法是用現代的技術和材料,根據現代的標準和設計,按照現行材料、人工價格計算的更新成本,然後再根據被評估資產的成新率和有關因素,來確定資產評估價值的方法。它的計算公式為:
資產評估價值=資產更新成本×成新率×(1調整繫數)
2.標準固定資產現值生產規模效益指數計演算法
標準固定資產現值生產規模效益指數計演算法是指按現代技術、材料設計生產在用途和功能上與被評估固定資產相同的標準固定資產現值,根據生產規模效益指數和成新率來計算被評估固定資產的評估價值的方法。它的計算公式為:
固定資產評估價值= | 被評估固定資產生產能力 |
× 標準固定資產現值 × 成新率 = 資產更新成本 × 成新率 |
標準固定資產生產能力 |
式中:標準固定資產現值是指已生產使用的用現代技術、材料,根據現代標準和設計,按現行價格水平計算的固定資產價值。“n”是生產規模效益指數,它是0~1之間的一個經驗數據,一般是在0.6~0.7之間的一個數值。因為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與其生產能力不是線性關係。即標準固定資產的生產能力是被評估固定資產的一倍時,它的購建成本不一定是被評估固定資產的一倍,因此,要用生產規模效益指數“n”進行調整。
上述各種重置成本法和更新成本法在形式上雖不相同,但其實質都是從不同角度首先將歷史成本轉算成重置成本或更新成本,然後考慮成新率及相關因素來確定被評估資產的評估價值。長期以來,我國施工企業對資產的核算和調撥,都按歷史成本,而許多固定資產由於使用年久,從資產的外形、結構到性能等方面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所以採用重置成本法和更新成本法對資產進行評估,也是符合客觀實際的。當然,重置成本法和更新成本法都涉及一些經濟、技術參數,如物價指數、匯率、成新率、生產規模效益指數,等等,這就要求我們在選用這些參數時,要根據建築業的具體情況,在分析、判斷的基礎上加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