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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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主權是指網路空間中的國家主權,體現了國家作為控制數據權的主體地位。
數據主權是一個國家對本國數據進行管理和利用的獨立自主性,不受他國干涉和侵擾的自由權,包括所有權與管轄權兩個方面。
數據主權最大的特征是具有獨立性。這種獨立性體現在一個國家的獨立自主性,即對本國相關數據完全控制和自由管理的權利,而且有能力做到排除任何外國的干涉,保障本國數據不受他國侵害的安全性和穩定性。國家主權的獨立性這一特征一般在網路空間中經常表現出來。所以,我們強調數據主權的獨立性,實際上與國家安全有著極其密切的關係。例如,誰能提前掌握重要的經濟數據,他就有可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在數據資源的國際競爭中,在重視對數據主權適當保護的同時,更要重視數據在社會內部和商業運行當中的個體數據產權的保護。
信息主權是國家主權在信息活動中的體現,國家對於政權管轄地域內任何信息的產生、傳播和交易活動,以及相關的組織和制度擁有最高權力。然而,在大數據背景下,數據和信息之間存在著概念的差別。數據是信息的原始形態和結構,而信息則包含著對數據的一種價值判斷。因此,在定義的範疇內,數據主權中數據所涵蓋的範圍要超過信息主權,因為其包含著大量的未經過加工和處理的原始數據,也包含了很多被信息加工之後篩選和刪除的數據。
數據權是指對數據財產的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數據權多指一項公民或組織的權利,這一概念出自英國首相卡梅倫。卡梅倫指出這是信息社會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承諾要繼續在全社會推向深入。數據主權意味著一個國家對本國數據進行管理和利用的獨立自主性,不受他國干涉和侵擾的自由權。而在兩者之間,數據權又具有包含數據主權和數據權利的關係。數據權相對應個人或組織數據採集義務,其主體是個人或組織因具有某種相關法律權利而形成的對數據利用的權力。
但數據主權和數據權又具有某種聯繫,個人或公司對數據的利用必須在數據主權之下方能實施。數據主權從實施方式來看又包括數據的所有權和管轄權兩個方面。數據所有權是國家對於本國數據排他性占有的權利。數據管轄權是國家對其本國數據享有的管理和利用的權利。因此,數據權又與國家領土主權等有著諸多相似之處。
- 徐晉著.《大數據經濟學》.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4(06).14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