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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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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什麼是數據權

  數據權是指對數據財產的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處置權等。

數據權的類型

  從實施主體來看,數據權可以依據主體類型不同分為數據公權和數據私權兩個方面。數據公權的主體是平臺方,數據公權是平臺方獨立自主對交易平臺上的客戶交易數據進行正常管理和利用的權力

  有學者認為,政府應當是數據公權的實施主體。在這裡,國家實際上可以被視為一種巨集觀意義上的平臺,政府作為平臺方負責對國家平臺上的客戶數據實施管理。應該說這兩種理解方式在本質上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係。顯然,平臺對數據權概念的包容性更強一些。數據私權的主體是客戶,是相對應客戶基於平臺交易保護和利用自身或其他客戶相關數據的權力。

  大數據的無處不在和其跨行業、跨領域性質,數據公權形成對數據私權的強約束。也就是說,只有在服從數據公權的管制之下,客戶才能享有行使數據私權的自由。但是在現實中,經常出現數據公權私用現象,從而使得數據私權的安全性存在風險。數據公權私用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數據公權被平臺方濫用,違反正常使用程式和規則,侵犯客戶私權使用自由。另一種是平臺方客戶尋租和平臺方設租,使得其他客戶數據私權受損。

數據權的屬性

  數據權一般擁有兩個基本特征:

  第一個基本特征是數據權具有開放性,即平臺上客戶可以在數據公權的規則框架下,要求涉及自身或其他客戶的部分利益數據公開並能夠被利用的權利。這一點經常可以從客戶私權在網路平臺上得以實現。再者,客戶公開使用開放部分數據,為發現新的商業模式和就業機會提供有價值的數據支撐,從而為經濟發展帶來新的增長點。

  第二個基本特征就是模糊性。數據權,尤其是數據私權的權利界定在實際情況中是很難做到的,數據權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在大數據時代條件下,平臺融合趨勢進一步加強,多邊客戶之間相互聯繫更加緊密,交易關係更加複雜,數據權權利安排的具體性和特定性嚴重不足。有理由相信,這種模糊性在未來相當長的時期內會一直存在。

  數據權不僅關係到網路空間平臺交易的安全性,公民隱私權和對數據的利用權,更突出整體社會經濟發展,產業結構調整消費者行為變化和企業邊界的再確定。

參考文獻

  • 徐晉著.《大數據經濟學》.上海: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4(06).1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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