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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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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化支付(Digital payment)

目錄

什麼是數字化支付[1]

  數字化支付,主要是指藉助電腦智能設備等硬體設施和通信技術人工智慧信息安全等數字科技手段實現的數字化支付方式。作為傳統支付體系的有益補充,數字支付是現代支付體系的最新主導力量之一。經過多年的創新發展,中國數字支付市場已處於世界領先地位,其中又以移動支付為先。

數字化支付的手段

  1、電子貨幣

  電子貨幣是指將貨幣價值存儲在某種設備上,可以被髮行人之外的交易主體廣泛使用,支付交易過程中不一定要登陸銀行賬戶。電子貨幣具體劃分成三類,即存儲設備、儲值卡和網路貨幣。

  國際清算銀行BIS)提出電子貨幣包括電子錢包數字現金,是消費者儲存資金或貨幣價值的儲值或預付型產品。

  2、電子支付

  日本銀行(Bank of Japan)較早提出了電子支付的概念,是指運用信息通信技術(如IC 卡、數字密鑰和電信網絡等)進行支付的系統設施,基本包含了所有憑藉現代通信技術進行資金轉移的支付方式。

  在中國人民銀行2005 年發佈的《電子支付指引(第一號)》中,電子支付被定義為單位或個人通過電子終端發出支付指令以實現資金轉移與貨幣支付的行為。按照電子支付指令的發起方式,可以將電子支付劃分為電話支付、移動支付、網上支付、銷售點終端交易、自動櫃員機交易以及其他電子支付。

  3、數字貨幣

  2012年,ECB的一份報告將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ies)定義為一種數字貨幣,這裡的虛擬貨幣是在特定情況下可作為貨幣替代物的一種價值的數字體現,不是由央行、信用機構或電子貨幣機構發行的。

  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與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印發《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界定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網路虛擬商品”。BIS認為數字貨幣是一種具有一定貨幣特征,可以用法定貨幣計價,由發行人發行並負責贖回的數字形式的資產。

  目前關於數字貨幣尚未形成統一概念,但基本上存在兩種主要觀點,一種是指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加密代幣,本文稱之為“私人數字貨幣”,另一種是指由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定加密貨幣,本文稱之為“央行數字貨幣”。

數字化支付和數字人民幣支付的關係

  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具有價值特征、法償性。且數字人民幣是公共產品,具有非盈利性,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不計付利息。人民銀行建立免費的數字人民幣價值轉移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不向發行層收取流通費用商業銀行也不向客戶收取數字人民幣的兌出和兌回的服務費

  因此,數字化支付和數字人民幣並不在同一個維度上,即微信支付寶等數字化支付方式是金融基礎設施,是“錢包”;而數字人民幣是支付工具,是“錢包”的內容。

  中國銀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表示,電子支付場景下,微信和支付寶的這個錢包里裝的是商業銀行存款貨幣,數字人民幣發行後,大家仍然可以用微信支付寶進行支付,只不過錢包里裝的內容增加了央行貨幣。同時,騰訊和螞蟻各自的商業銀行,即微眾銀行和網商銀行也屬於運營機構,所以和數字人民幣不存在競爭關係。

數字化支付的影響

  數字化支付方式發展改變了消費者的支付習慣,由傳統現金支付過渡到非現金支付時代,以第三方互聯網和移動支付為代表的電子支付提高了支付效率,使得小額非現金支付變為可能,同時為消費者在高收益互聯網理財產品和高流動性存款之間進行實時轉換創造了可能。

  數字化支付替代現金導致貨幣供給的可控性和可測性下降。一方面是因為數字化支付降低了現金漏損率,提高貨幣流通速度,放大了貨幣乘數;另一方面是由於數字化支付模糊了各層次貨幣之間的界限,改變了基礎貨幣的結構。數字化支付發展使得貨幣需求對利率更加敏感,總體穩定性下降。隨著數字化支付的普及,消費者不必攜帶大量現金,不同類型資產之間的轉換成本大大降低,按照凱恩斯的貨幣需求理論交易性貨幣需求預防性貨幣需求會有所減少,而投機性貨幣需求則會相應增加,貨幣需求對利率的反應更加敏感,交易性貨幣、預防性貨幣以及投機性貨幣之間的界限變得模糊。數字化支付時代傳統數量型貨幣政策傳導的梗阻效應放大,傳導效果受到干擾。

  數字化支付方式的發展使貨幣供給內生性增強,可測性和可控性下降,貨幣需求不再穩定,金融脫媒愈發嚴重,貨幣政策中介目標選擇更加困難,傳統數量型貨幣政策調控框架下貨幣政策傳導的效果受到干擾。比特幣等私人數字貨幣試圖以去中心化方式打破央行貨幣發行壟斷權,模糊了各種用途貨幣之間的界限,弱化貨幣政策傳導效果。採用雙層投放模式發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僅僅替代傳統現金而不替代銀行存款,不會對現行貨幣政策運行框架和傳導效率產生影響,採用“現金+存款”替代型模式直接對公眾發行中央銀行數字貨幣,不僅可以提高貨幣供給的可測性和可控性,保持貨幣需求穩定,而且可以疏通貨幣政策利率傳導渠道,改善傳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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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2021年中國數字支付行業市場前景及投資研究報告[J]. 中商產業研究院.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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