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儲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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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儲蓄保險是市場上銷售的子女的教育儲蓄保險,除了初中、高中和大學幾個時期的教育基金以外,還包括了參加工作以後的創業基金,婚嫁基金甚至還有退休之後的養老基金等。
1、專款專用。子女教育要設立專門的賬戶,就像個人養老金賬戶用在退休規劃;住房公積金賬戶用在購房規劃,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專款專用。
2、沒有時間彈性。子女到了一定的年齡就要上學(如7歲左右上小學,18歲左右上大學),不能因為沒有足夠的學費而延期。
3、沒有費用彈性。各階段的基本學費相對固定,這些費用對每一個學生都是相同的。
4、持續周期長,總費用龐大。子女從小到大將近20年的持續教育支出,總金額可能比購房支出還多。
5、階段性高支出。比如大學教育,平均每個孩子每年2萬,4年就是8萬元;出國留學費用,總價15萬元以上。這些費用支付周期短,支付費用高都需要有提前的財務準備。
6、額外費用差距大,必須準備充足。子女的資質不同,整個教育過程中的相關花費差距很大,所以寧可多準備不能少準備。
1、先重保障後重教育。很多父母花大量資金為孩子購買教育金保險,卻不購買或疏於購買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這將保險的功能本末倒置。
2、應問清楚豁免條款範圍。在購買主險時,應同時購買豁免保費附加險。這樣一來,萬一父母因某些原因無力繼續繳納保費時,對孩子的保障也繼續有效。
3、購買教育金保險須小心流動性風險。教育金保險的缺陷在於其流動性較差,而且保費通常比較高,資金一旦投入,需要按合同約定定期支付保費給保險公司,屬於一項長期投資。
4、購買教育金保險時應兼顧保障功能,以應付小孩未來可能的疾病、傷殘和死亡等風險;
5、家長在為孩子購買教育儲蓄保險時應巧用組合,即在小學4年級前採用教育儲蓄保險來做教育規劃,在小學4年級後可採用“教育保險+教育儲蓄”的組合方式。
6、教育儲蓄保險具有保險的保障功能,可以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提供疾病和意外傷害以及高度殘疾等方面的保障。
7、一旦投保人發生疾病或意外身故及高殘等風險,不能再繼續孩子的教育金儲備計劃,則保險公司則會豁免投保人以後應交的保險費,相當於保險公司為投保人交納保費,而保單原應享有的權益不便,仍然能夠給孩子提供以後受教育的費用。
從保障內容上看,教育儲蓄保險通常僅僅能夠提供身故保障,意外傷害、疾病等都不在保險的範圍內。所以,家長還應考慮針對孩子的具體情況,選擇附加保障高的意外險、重大疾病險、住院醫療保險等。這樣就不至於出現買了保險卻沒有保障的尷尬。
另外,教育儲蓄保險應選具有投資功能的險種,如分紅型產品、投連型產品等。分紅型教育險收益並不高,但以穩定見長,保障功能非常明確。投連型教育險,增值賬戶預期收益較為可觀,但風險也相對比較大。
建議一:保障第一,教育第二。很多父母花大量資金為孩子購買教育金保險,卻不註重購買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而孩子因遭受意外傷害或者生病住院的概率比成人高很多。所以為孩子購買保險的順序是先意外險和醫療險、少兒重大疾病保險、教育金保險。
建議二:保險期限不宜過長。不要為孩子買期限太長的保險,最好買到孩子大學畢業的年齡就行了,其後的保險應當由孩子自己承擔。特別是對經濟並不寬裕的家庭來說,如果大人自己的養老金都沒有儲備足夠的話,就更沒有必要去考慮孩子的養老問題。即使是帶強制儲蓄性的教育保險,也應該在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購買,不要因為購買孩子的保險而影響家庭目前的生活質量。
建議三:觀念的改變。給孩子買教育儲蓄,就是拿存錢的利息給孩子提供意外傷害醫療和重大疾病的保障。不能拿教育金和銀行儲蓄、股票、基金等單純的做收益對比,因為教育金的主要功能的強制儲蓄、專款專用,另外附有投保人保費豁免功能,更註重保障。但是如果把教育金和基金定投作為孩子教育金的組合,是個很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