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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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費用(Extraordinary Expendi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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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費用也叫“額外費用”,指的是海上運輸中,當船貨處於共同危險時,船長在其應盡義務之外所採取的輓救措施所支付的費用。
按照共同海損的定義,所謂“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採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可見,這裡的特殊費用顯然是應該計入共同海損範圍的。進一步來說,只有符合“特殊費用”這一條件的費用,才能計入共同海損。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船舶遇難後被拖往避難港,而該港不是航程中預定的掛靠港,則拖帶的額外費用和在該港發生的港口使費便屬於特殊費用,可列為共同海損,因為這些費用不是船舶正常營運情況下計劃內的開支。但如果該避難港就是原計劃的中途停靠港或目的港,則原本應支付的港口費用不能作為特殊費用。因為船舶即使不遭受海難,該項費用仍然會發生。
屬於共同海損的特殊費用,主要有以下幾種:
1.救助報酬;
2.擱淺船舶減載費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損害;
3.避難港費用;
4.駛往和停留在避難港等地所消耗的燃料費;
5.修理費用;
6.代替費用;
8.共同海損損失的利息;
9.理算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