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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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產力是指政治行為主體按照一定的政治體系採取相應的政治行為對包括政治體系在內的各個社會系統及其要素進行作用並取得政治性產品的能力。政治生產力是西方學者率先提出的一個橫跨政治學和經濟學的跨學科理論術語。
政治生產力的代表性學說[1]
政治生產力這一理論術語是19世紀上半葉德國著名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李斯特(1789—1846)在構建其“生產力理論”(the Theory of the Powers of Production)過程中首次提出的。李斯特將生產力區分為“個人生產力”、“國家生產力”、“農業生產力”、“工業生產力”、“自然生產力”、“精神生產力”、“社會生產力”、“政治生產力”等類型,其中頗為新穎而獨特者有“精神生產力”和“政治生產力”等提法。對政治生產力,李斯特並沒有做出明確的概念性解釋,只是在其《政治經濟學的國民體系》的第十七章的標題———“工業與國家的個人、社會及政治生產力”中,使用了“政治生產力”這一術語。在李斯特那裡,政治生產力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政府要為個人生產力的發揮提供社會、政治和法律等保障,為個人提升自己的素質和發揮自己的才能創造條件;另一方面,政府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對市場進行適當的干預,以促進經濟的健康協調發展。前者針對每個潛在地有可能成為經濟活動中的個人,帶有基礎性和長期性的特征,後者針對市場運行的具體狀況,帶有巨集觀性和權宜性的特征。無論哪一個方面,都是政治行為主體———主要是政府在促進生產力中的體現。李斯特提出政治生產力的主要意義在於剋服當時帶有“自由放任”特征的經濟學說和經濟政策。李斯特認為,“自由放任”是“將國家與政權一筆抹殺”事實上,國家對個人及財富等很多方面的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沒有內政上的自由、適當的公共制度與法律、國家行政與對外政策,尤其是國家的團結和權力這些方面的支持,就決不會有任何重大的成就”。因此,李斯特提出政治生產力這一理論範疇,是對當時占統治地位的以斯密為代表的帶有“自由放任”特征的古典經濟學的突破和矯正。扼要地說,李斯特提出政治生產力,表明他在他那個時代已經看到了上層建築對個人發展和經濟基礎等方面的作用。另外需要註意的是,人們很容易混淆李斯特提出的“政治生產力”和“國家生產力”。事實上,這兩個提法有原則性的區別:政治生產力只是他提出的眾多類型的生產力之一,意在表明政治力量在生產力中的作用和地位,而國家生產力則指各種類型的生產力在政治生產力的整合下形成的總體性生產力。
當代美國著名政治學家阿爾蒙德在其著作《比較政治學:體系、過程和政策》的“政治產品和政治生產力”一章中,頻繁地使用了政治生產力這一概念。與李斯特不同的是,阿爾蒙德幾乎完全是從政治學的角度來理解政治生產力。阿爾蒙德對政治生產力這個概念本身沒有進行多少理論闡述,他主要將筆墨用在對政治產品的分析上。但從他對政治產品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他所謂的政治生產力是指政治體系生產政治產品的能力。政治體系是指從政治理念———政治文化與規則到政治過程———政治參與和保障,再到終端性政治結果———政策產品的序列中,保證或約束政治活動及其結果的政治關係或制度的綜合體。政治產品是指政治行動抑或政治體系在運作過程中所產生的以滿足人類需求的結果,包括:尊嚴、安全、正義、自由和福利等。他認為,政治產品與經濟產品的根本不同在於:“在政治學中,無法把自由的單位轉換成安全或福利的單位。而且,由於政治常常最終都涉及到強制和在很大規模上涉及到生命本身。因此必須承認,人們永遠不可能計算出一項以人類生命為代價而獲得的政治產品的價值。”簡言之,政治產品的價值具有不可計算性,經濟學中的價值範疇無法適用於政治產品。總的來說,作為經濟學的政治生產力,其目標主要在於物質產品,因而其自身的建設主要作為手段而存在;作為政治學的政治生產力,其目標主要在於政治產品,因而其自身的建設就是以目的而存在。阿爾蒙德的政治生產力觀點的主要理論貢獻是:它賦予政治生產力以政治學的內涵,這突破了李斯特賦予政治生產力以經濟學的內涵,從而大大豐富了了政治生產力的內涵,進而豐富了生產力這一概念的內涵。日本著名企業家松下幸之助的管理哲學中就有對政治生產力的看法。“一提到‘生產’,大家都會以為這是經濟學、產業界的用語。……其實‘生產’在政治上也一樣的存在,且其重要性更甚於經濟方面的生產”。松下幸之助首先認識到“政治生產”的存在和重要。其次,所謂“提高政治的生產”或“提高政治生產力”就是指“即使減輕稅金後,不僅施政效果不變,甚至會使政治更健全”。簡言之,提高政治生產力就是提高行政水平和效率。再次,提高政治生產力的主要責任者是政府人員,當然普通公民也不能例外,“政治生產力的提高,以從政的政治家以及從事立法、司法、行政工作的人親自積極地參與最重要。而每一個國民也應該徹底認識其意義,註意觀察施政的動態,才能隨時發揮輿論力量,向政府強烈地要求提高政治的生產力”。最後,經濟生產(力)需要政治生產(力)的配合,“經濟界和產業界,都把生產力視為生死悠關的問題。……但是,這一個問題還未獲得政治配合,所謂運用政治,配合生產力,牽涉太廣,不是民間企業能夠掌握的”。作為企業家的松下幸之助對政治生產力的看法當然沒有作為經濟學的李斯特和作為政治學家的阿爾蒙德那麼抽象和思辨。通俗地說,他的視野中的政治生產主要是指日常層面的政府建設。但他能用“政治生產”定位政府建設,就包含了對政府建設的經濟性和科學性的要求。
對政治生產力的嘗試性探討[1]
政治生產力是指政治行為主體按照一定的政治體系採取相應的政治行為對包括政治體系在內的各個社會系統及其要素進行作用並取得政治性產品的能力。政治行為主體、政治體系和社會系統及其要素就是政治生產力的“三要素”。政治行為主體是政治體系和政治生產力的主體承擔者,包括政府機構人員在內的一切參與政治行為的公民。因此,政治生產力的主體不唯政府及其組成人員,而是包括一切參與政治行動,對政治體系有直接影響的人員。這裡需要註意的是“直接影響”,如果考慮間接影響的話,那麼所有的人都會成為政治生產力的主體承擔者,這就失去了劃分政治生產力的意義。政治體系是政治生產力的中介或工具系統,包括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政治措施和政治設施等層次。政治理念就是以規範性的政治倫理和目標性的政治理想為核心的政治意識形態。政治制度就是由政府主導的受法律保障的帶有強制性、長期性和原則性的調節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剛性社會規範。政治措施是指政府做出的帶有權宜性和應變性的政治考量。政治設施就是落實政治理念、政治制度和政治措施的機構或力量。簡言之,政治體系就是一切以政治權力為軸心的要素所形成的權力系統。社會系統及其要素是政治生產力的作用對象。社會是一個由一系列相對獨立的子系統構成的有機的大系統,其中任何一個子系統所產生的作用都會直接或間接地達及其餘的子系統。政治體系是一個社會中最重要的社會系統之一,它對社會的作用往往是全涉性的,既包括對自身即政治體系及其要素的作用,也包括對其他社會系統及其要素的作用。因此,政治生產力的作用對象———社會系統及其要素與結果———政治產品存在內外兩個向度:對內向度是政治體系自身,即政治文明,對外向度是相對於政治文明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當然這三者並沒有嚴格的界限,彼此都有相互重疊之處。
1.政治生產力具有現實性和潛在性的雙重特征。就政治體系即政治文明建設之內部向度而言,政治生產力是現實的生產力,因為政治體系的內部運作及其結果就直接體現為政治生產力。就政治體系之外的其他社會系統而言,政治生產力不是現實的生產力,而是潛在的生產力,因為作為手段的政治體系必須內化於它所要改造或服務的外部對象———經濟體系和文化體系等,才能轉化為現實的生產力。因此,政治生產力具有現實性和潛在性的雙重特征,就看它針對哪個向度而言。
2.政治生產力具有物質性和精神性的雙重特征。政治生產力的結果———政治產品,既包括物質性的福利,也包括非物質性的尊嚴、安全、正義與自由等,因此,政治產品既有物質性產品,也有精神性產品。政治生產力由此而具有物質性和精神性的雙重特征。作為政治意義上的物質產品與作為經濟意義上的物質產品在存在形式上並無本質的不同,但在獲得方式上卻有原則性區別。前者是政治行為主體按照一定的政治體系對已有的經濟存量採取相應的政治行為予以調節或分配的結果,後者是勞動者按照一定的生產方式進行生產勞動的結果。因此,前者是分配性質的,後者是生產性質的,後者是前者的基礎。同樣,作為政治意義上的精神產品與作為文化意義上的精神產品在存在本質上並無不同,但在獲得方式上也有原則性區別。前者是通過制定和實施法律與政策等政治活動獲得的,帶有強制性,後者是通過風俗、習慣和道德等自發性力量獲得的,具有非強制性。
3.政治生產力具有多元性和相對性的特征。說政治生產力具有多元性是指政治生產力的運作模式———政治體系具有多元性,這有目共睹,無須贅言。說政治生產力具有相對性是指人們對相同或不同的政治體系及其結果———政治產品的評價和認可具有很大的差異性,甚至截然相反,“人們所追求和生產的特定的政治產品,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在某個政治體系中顯得很重要的政治產品,在另一個政治體系中則可能被看作是價值很低的產品,甚至根本就不算是政治產品”。這在現實生活中應該說是司空見慣的事情。馬克思說:“‘價值’,這個普遍的概念是從人們對待滿足他們需要的外界物的關係中產生的。”政治生產力之所以具有多元性和相對性,歸根結底是人們的需要存在多元性和相對性,即有些人看重的需要對另一些人而言並不重要,反之亦然。然而,由於政治生產力既涉及物質產品,又涉及精神產品,即政治生產力在滿足人們的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上都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或者基於政治———文化理念的原因,或者基於政治———經濟利益的原因,人們往往對政治體系及其結果———政治產品的評價和選擇存在嚴重的分歧,甚至存在不可通約的分歧。這種情況決定了不同的政治共同體對政治生產力的評價和取捨也呈現出多元性和相對性的特征。
1.政治生產力是人類歷史前進的重要“驅動器”。“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這就是說人類不是被動地適應歷史,而是主動地創造歷史。那麼人類主動地創造歷史和動物被動地適應環境有什麼不同呢?這個不同就在於人類在實踐中獲得了推動歷史發展的“驅動器”。這個“驅動器”就是能夠使得人類創造歷史的活動變得更為自覺和主動的“觀念”、“制度”、“工具”和“技術”。政治生產力的中介或工具系統———政治體系———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措施)和政治設施,就完全包含有“觀念”、“制度”、“工具”和“技術”等四個方面的“驅動器”;而且,政治體系居於眾多社會系統的制高點,對其他的社會系統具有統攝性功能。因此,政治生產力就必然成為人類歷史前進的重要“驅動器”。
2.政治生產力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重要“平臺”。“人們自己創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並不是隨心所欲地創造”,這就是說人類社會的存在和發展需要具備一定的基礎條件,即需要一定的“平臺”。這些條件包括認識條件、秩序條件和物質技術條件。對於人類社會來說,最重要的認識條件之一就是把握社會發展的趨勢或方向,最重要的秩序條件就是協調人與人的關係,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最重要的物質技術條件就是必須具備一定的活動設施。沒有這三個條件,人類社會的生存和發展就無從談起。這三個條件恰恰都離不開一定的政治體系———政治理念、政治制度(措施)和政治設施,這三個條件恰恰都體現為一定的政治產品———尊嚴、安全、正義、自由和福利等。因此,一定的政治體系之下的政治生產力就是人類社會存在和發展的重要“平臺”。
3.政治生產力是衡量社會文明水準的重要“標桿”。政治生產力不同於單純的物質生產力或單純的精神生產力,它可以反映一個社會及其文明發展的整體水準,因為政治產品是一個社會的高端產品,政治文明是一個社會及其文明的制高點。具體說,沒有政治生產力的保證,物質生產力和精神生產力就不可能很高,因為政治體系對物質生產力和精神生產力具有嚴重的反作用。反之,較高程度的政治生產力則反映了一個社會具有較高水準的物質生產力和精神生產力,因為政治產品中的安全和福利等有賴於物質生產力,政治體系中的政治理念等則是一個文化體系的核心,它離不開該文化體系的滋養。因此,政治生產力的高低完全可以反映一個社會及其文明的整體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