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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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交易(Bidding 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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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投標交易[1]
投標交易是指購貨商(或被承包商)對所需商品(或需要經營的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出招標信息,有意競標的供貨商或承包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招標要求,將競標的“標書”報給招標者,招標者經過對所報來的“標書”進行認真的評議後,挑選最合適的供貨商(或承包商)作為成交對象的交易方式。
投標交易的作用[1]
對招標者而言,可以在不同投標的競爭中選擇最適宜的合作對象和成交方案,減少招標人的經營費用,提高經營項目的質量,也可以有效避免交易雙方營私舞弊,進行“地下交易”。
對投標者而言,能夠有效地運用市場經濟的競爭法則,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取得項目的經營權,同時,還可以促進投標者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投標交易的特征[2]
(1)投標交易是買方選擇賣方的一種交易方式。在投標交易中,買方只有一家,而賣方卻有若幹家,這就為買方提供了選擇最佳交易對象的機會,當賣方填寫“標單”,則具有實盤的性質,不能隨便撤銷,而買方卻可以在收到各個“標單”以後,反覆“議標”,最後選擇最合適的賣方。
(2)投標交易中的投標人一旦遞交標單後,要麼被選中,要麼被淘汰,沒有任何談判的餘地,也沒有反覆磋商、討價還價的過程。但是,如果招標人認為全部的標書都不符合要求,也可宣佈招標無效,再組織另一次招標活動。
投標交易範圍[3]
(1)商品的買賣。如機械、設備、原材料、燃料、各種大宗商品的購銷。
(2)項目承包。如工程建設、規劃設計、勞務服務等等。
投標交易的工作程式[4]
(1)招標人(買主)發出招標公告。
凡是採用公開招標的商品交易,招標前均應由招標人(買主)向可能成為投標人的供貨廠商發佈公告,向他傳遞招標信息,以保證有能力的供貨廠商能獲得平等的投標競爭機會。招標公告可採取招標通知和招標廣告兩種形式發佈招標信息。招標通知是將招標信息直接通告給與本次商品購買有關的供貨廠商。招標廣告則是通過廣告媒體將招標信息公佈於眾。
招標廣告的內容主要包括:購買商品的名稱,購買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價格,開始招標的時間、地點和招標方式等。
(2)投標人提出投標申請。
投標人根據招標廣告,在做好準備工作的基礎上按規定的時間向,招標人提出投標申請。
(3)投標人資格審查。
一般大宗商品交易,招標人都要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內容主要指投標人的住冊文件、財務狀況、信譽、經營能力等。投標人通過資格審查即取得投標資格。
(4)現場察看。
如果是大型成套設備,投標人應到設備使用現場察看。招標人為了防止受騙和不發生意外,也應到投標人現場進行觀察,檢驗商品的樣品或部分現貨。
(5)報價投標。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擬定標書,標書中應具體填報商品的品種、規模、數量、質量標準、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及其他成交條件。
(6)開標。
開標是指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將所有投標人寄來的投標報價書所列標價予以宣佈,記錄在案,使全體投標人都可瞭解各家標價。
開標通常由招標單位委托咨詢機構或招標機構主持進行。
開標有公開開標和秘密開標兩種形式。公開開標是將開標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在報紙上公佈,並書面通知所有投標者參加。開標時按投標人遞交標書的時間先後為序,當眾逐個開啟投標文件,公開宣佈每個投標人的名稱及報價,並記錄在案,使全體投標人都可瞭解各家報價。秘密開標是由招標單位和咨詢工程師以及招標機構的審評人員參加。招標單位邀請的人員,如政府和有關當局的代表可以出席。開標的結果由招標委員會通知投標人。後一種方式是考慮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的關係,或是彼此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和其他因素。
(7)評標。
開標後,由招標方、咨詢工程師和招標機構在極端保密的狀態下,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價比較和分析,提出評價報告或推薦意見。評標必須堅持準確、公正、合理的原則,決不可徇私舞弊。
(8)定標。
指招標人根據評標結果決定中標人。定標包括議標,即在決定中標人之前,還應對評價報告中提出的,需要進一步商談的問題與投標人進行談判,這稱為議標。議標一經結束,中標人即選定。
(9)簽訂合同。
經過評標、議標和定標以後,招投標雙方已達成協議,這時即可簽訂購銷合同。
(10)根據購銷合同要求,投標人(賣主)向招標人(買主)組織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