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財產信托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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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財產信托融資是指委托人基於對信托投資公司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房地產財產及房地產相關權利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由信托投資公司按委托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不同於資金信托融資形式,財產信托融資形式的委托人一般為房地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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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財產信托融資的一般運作如下:
1、房地產企業將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委托給信托投資公司,設立財產信托,房地產企業取得信托受益權;
2、房地產企業將享有的受益權分為優先受益權和普通受益權,並將其享有的優先受益權轉讓給投資者並取得相應對價實現融資,或者將受益權抵押進行債務融資;
3、信托投資公司作為財產信托的受托人,將處置信托財產所得全部收入存入信托投資公司開立的信托專用賬戶並管理,優先用於支付優先受益人本金和收益,在優先受益人未取得全部本金和收益前,其他信托受益人不參與任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