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分配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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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計劃分配率法[1]
計劃分配率法是指分配製造費用時不論各月實際發生的製造費用多少,均按各種產品實際產量的定額工時和年度計劃分配率,計算各種產品應分配的製造費用的一種方法。其計算公式如下:
製造費用年度計劃分配率=年度製造費用計劃總額÷年度各種產品計劃產量的定額工時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製造費用=該月該種產品實際產量的定額工時數×製造費用年度計劃分配率
按照年度計劃分配率分配製造費用時,年度內各月實際發生的製造費用與按計劃分配率計算分配的製造費用會出現一定的差額,既“製造費用”賬戶月末可能有餘額。年終時,應將差額調整計人12月份的產品成本。調整時,如果製造費用實際發生額大於計劃分配額,用藍字補記;如果實際發生額小於計劃分配額,則用紅字沖減。
按計劃分配率分配製造費用,手續簡便,特別適用於季節性生產的企業或車間,但要求企業或車間具有較高的計劃管理水平。否則,計劃分配額與實際發生數差異過大,就會影響分配結果的準確性,最終導致產品成本的數據不實。
計劃分配率法的程式[2]
採用計劃分配率法分配製造費用的程式如下:首先。根據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的各生產單位製造費用的年度預算和年度計劃產量的定額直接人工工時計算確定計劃分配率;然後。根據各月的實際產量的標準直接人工工時和計劃分配率分配當月製造費用;最後。採用適當的方法調整按計劃分配率計算分配的製造費用和實際發生的製造費用的差額。
【例】迅朗服裝分廠生產西服和童裝兩種產品。西服的直接人工工時定額為10小時。童裝的直接人工工時定額為4小時。全年製造費用預算為200 000元。計劃生產西服8000套。童裝5 000套。
則計劃分配率為:
計劃分配率=200 000÷(10×8 000+4×5 000)=2
若該分廠1月份實際歸集製造費用18 000元,共生產西服500套。童裝1 500套。則1月份分配製造費用的計算見表1。
表1 製造費用分配表
服裝分廠 20xx年1月 單位:元
項目 | 西服 | 童裝 | 合計 |
實際產量(件) | 500 | 1500 | - |
直接人工工時定額(小時) | 10 | 4 | - |
直接人工工時總定額(小時) | 5000 | 6000 | 11000 |
計劃分配率(元/工時) | 2 | 2 | 2 |
製造費用分配額 | 10 000 | 12 000 | 22 000 |
1月份西服應負擔製造費用=2×(10×500)=l0 000(元)
1月份童裝應負擔製造費用=2×(4×1 500)=12 000(元)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西服 10 000
——童裝 12 000
貸:製造費用——服裝分廠 22 000
1月份分配結轉製造費用共計22 000元,比實際歸集的製造費用-r多分配4 000元,平時不作調整,留待年末再調。
假設到年末服裝分廠共歸集製造費用220 500元。已採用計劃成本分配210 000元。其中西服分配150 000元。童裝分配60 000元。屬於少分配了10 500元。應進行追加調整如下:
追加調整分配率=10 500÷210 000=0.05
西服應調增生產成本=0.05×150 000=7 500(元)
童裝應調增生產成本=0.05×60 000=3 000(元)
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西服 7 500
——童裝 3 000
貸:製造費用——服裝分廠 10 500
相反,若到年末服裝分廠共歸集製造費用208 000元,已採用計劃分配率法分配250 000元,其中西服分配180 000元,童裝分配70 000元。則多分配了42 000元,應進行追加調整如下:
追加調整分配率=-42 000÷250 000=-0.168
西服應調減生產成本=-0.168×180 000=-30 240(元)
童裝應調減生產成本=-0.168×70 000=-11 760(元)
以紅字作沖減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西服 30 240
——童裝 11 760
貸:製造費用——服裝分廠 42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