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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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組織(Industrial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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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一般有兩種含義,一種是動詞,就是有目的、有系統集合起來,如組織群眾,這種組織是管理的一種職能;另—種是名詞,指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目標建立起來的集體,如工廠、機關、學校、醫院,各級政府部門、各個層次的經濟實體、各個黨派和政治團體等等,這些都是組織。從名詞上說的組織可以按廣義和狹義劃分。
組織這一概念通常包括三種含義:
- 第一,指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務和形式予以編製,如作為企業管理職能之一的組織,某項工程建設或某項活動的組織等;
- 第二,指形成的形式。如各種黨派、團體、企業、學校、醫院、家庭、軍隊和國家政權等等;
- 第三,指組成部分之間的關係。
馬歇爾在《經濟學原理》一書中,把組織看作是一種能夠強化知識作用的要素,其內容包括企業內部組織、同一產業間的組織形態以及政府組織等。
產業組織的“產業”範圍較小,僅指生產具有密切替代產品或服務的企業集合。產業組織是指產業內企業間的市場關係和組織形態。這一概念包括兩層含義:
第一,產業內企業間的市場關係,是指同類企業間的壟斷、競爭關係。它表現為產業內企業間壟斷與競爭不同程度結合的四類市場結構,即完全競爭型、完全壟斷型、壟斷競爭型和寡占壟斷型等市場結構。它反映了產業內不同企業的市場支配力差異、市場地位差異和市場效果差異。
第二,產業內企業間的組織形態是指同類企業相互聯結的組織形態,如企業集團、分包制、企業系列等。這些不同的產業組織形態既根源於企業間技術關聯的專業化協作程度,又取決於產業內企業間壟斷與競爭的不同結合形態。
產業組織對應的是產業內、企業間關係(Inter-firm),而企業組織主要指企業內部組織(Intra-firm),包括科層組織(U型結構、H型結構、M型結構、X型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Corporate Governance)等。
關於企業內部的科層組織,過去的企業內部科層組織多為U型結構,即按職能劃分部門的一元結構(Unitary Structure)。隨著科技發展和企業規模的擴大,現在採用最多的是M型結構,即事業部制或稱多分支單位結構(Multidivisional Structure)。企業集團中則多採用H型結構,或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結構。X型結構則是這幾種結構的混合體。企業集團是介於“純產業”與“純企業”之間的“灰色組織”。說它是一個“企業”,構成集團的企業又多是獨立法人;說它們是分散的單個企業,它們之間又存在一定程度的協調。多強調企業的獨立性,則會更多地體現出市場特征;多強調企業之間的協調性,則會更多地體現出科層性(Hierarchy)。
企業內部組織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其法人治理結構。這也是近年產業經濟學研究的熱點問題。其實道理非常簡單,產業組織關註企業行為,而企業行為又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於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如一般情況下,股東控制較強的企業多註重利潤最大化,經理等“內部人”控制較強的企業可能更多地追求企業規模(或銷售額最大化)。